北京市房改房新政
国家出台的政策在每个地区都会根据当地的情况衍生出适合本地的政策法规,北京的房改房又有哪些不太一样的政策法规呢?下文是小编收集的关于北京市房改房的政策,欢迎阅读!
北京房改房政策
1994年《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出台前以“标准价”购买的住房,这类出售的公房拥有部分产权,即占有权、使用权、有限的收益权和处分权,可以继承。1999年《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现有公有住房改革的通知》中对此有过解释“对职工已按标准价购买的住房,要鼓励职工在自愿的基础上按成本价补足房价款及利息。职工按成本价补足房价款及利息后,住房产权归职工个人所有。”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房屋产权以登记为准,既然房主现在是你,你就是该房屋的合法产权人,与其他人无关。
房改房是参加房改的产权房,来源有的是单位的,有的是使用权的,在购买是若是产权的就要交土地出让金,这个多少根据原产权的百分比不同,若是使用权的就要按工龄去买取.福利房多半是产权房,是单位分配给个人的福利用房。
所谓福利房,亦称优惠房或房改房,是指职工单位将公房以工资性货币分配方式出售给职工,职工以标准价或成本价购买,从而对购买的房屋享有部分产权或全部产权的住房。
我国现行政策鼓励职工购买住宅,承认福利房归购买者个人所有。1994年7月《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 第21条规定,“职工以成本价购买的住房,产权归个人所有,一般住用5年后可以依法进入市场,在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所含土地收益和按规定交纳有关税费后,收入归个人所有。职工以标准价购买的住房,拥有部分产权,即占有权、使用权、有限的收益权和处分权,可以继承。产权比例按售房当年标准价占成本价的比重确定”。1999年2月10 日,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搞好公有住房出售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再次明确:“对已按标准价出售的公有住房,各地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办法,鼓励购房职工在自愿的基础上按成本价补足房价款及利息后,产权归个人所有”。
房改房买卖的风险
房改房户型以80平方米左右为主,这些房子拿到房产证的周期为5年,所以大部分在售房源基本在2000年前建成。因为房改房是享受国家房改优惠政策的住宅,这些房屋曾经的拥有者付出的成本比较低,所以在销售过程中,房改房的价格比较低。
在调查中发现,带双气的房改房,因地段不同,价格不同,每平方米价格在3000—3500元不等。相对于新房动辄4000—5000元的价格,房改房的价格无疑对于购房者来说是极具吸引力的。加之房改房均为现房入住,不用承担风险,一般来说,周边配套完善,使得越来越多的购房者加入房改房的购买大军之中。黄女士的购房经历颇具代表性。黄女士购买的这套房位于黄河厂家属院内,65平方米,总价21万。虽说这是一套稍显陈旧的两室一厅,但经过之后,这套房子成了黄女士的新房,对于家都不在西安,刚工作不足三年的小两口来说,这套房子同样承载了黄女士和丈夫对于幸福生活的渴望。
需要注意的是,有些购房者没有经过详细的调查,未了解产权归属问题,在购房过程中造成了矛盾纠纷。律师提醒广大购房者,一定要注意出卖方是否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
在西安市买卖房改房,除了要遵循相应法律法规外,还要了解《西安市公有住房出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比如,该办法第二十二条,职工、居民以成本价购买的公有住房,产权归个人所有,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后,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可以依法进入市场交易;第六条,公有住房的出售程序:个人申请,产权单位审核,西安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批准并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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