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购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怎样的条件
如今,很多购房者都喜欢到异地购房,并且选择用公积金贷款的方式,但是,异地申请购房公积金贷款是有一定要求的。以下是由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异地购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希望能帮到你们。
异地购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1、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2、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不能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3、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率低于85%的设区城市,要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和人均住房面积等情况,适当提高首套自住住房贷款额度。
4、职工须持有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出具的缴存证明,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异地购房公积金贷款的办理流程
(一)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二)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三)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
(四)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五)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
不能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1、 公积金贷款未结清
首套房的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第二套房是不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的。
2、 首套房面积超过140平
对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条件限制的目的就是要抑制投机性购房,支持自主和改善型住房消费。不管首套房是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或一次性付款,只要家庭首套房面积超过140平,那么,再购买二套房,即使从未使用过公积金,也是无法办理公积金贷款的。
3、非住宅房产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
购买商业用房、车库、别墅以及其他非居住用房的;购买房屋部分产权的;购买住房土地性质为非国有土地的,不予申请公积金贷款。所以在购房时,需要考虑清楚房产的用途性质。
4、已使用过两次公积金贷款的人属于限贷人群
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不同,其只认公积金贷款记录而不认商业贷款记录,即使有过商业贷款,但如果没有使用过公积金贷款,在有购房资格的情况下,就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如果有两次公积金贷款记录,不管结清与否,再次买房,不可办理公积金贷款。
5、年龄老旧的二手房
房龄加贷款年限,不得超过30年。很多二手房房子年龄太长,导致无法办理公积金贷款。在买二手房时,一定要了解二手房的年龄,并向公积金中心咨询,是否可以贷款等。
6、公积金账户不正常
在申请公积金贷款之日往前倒数六个月,公积金均为连续正常足额缴纳,账号有六个月的缴存余额,补缴不算正常缴纳。如期间已离职,则不符合申请条件。
7、信用记录不良
原在公积金管理中心或者商业银行办理过贷款,有贷款未按时归还的不诚信记录者(不属个人原因的除外),不能贷款。
8、情况不真实或资料不全
购房情况不真实或资料手续不齐全,购房合同等不真实者,不能贷款;尽管购房属实,但属于个人私下交易,不能提供过户的有效证明材料和缴税凭证者,不能贷款;担保方式不符合条件者,不能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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