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二胎产假新规定北京有多少天
2017年国家规定生育二胎是需要符合一定的实体和程序要件的,那北京的二胎有没有产假?产假的最新规定是什么呢?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2017年二胎产假新规定北京有多少天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
2017年北京二胎产假的新规定
生育二胎需要符合一定的实体和程序要件,依法取得再生育证明之后即为计划内生育。除计划外生育和非婚生育外,无论第几胎,只要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均可依法享受相应的产假等福利待遇。
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修正案提出大多数女职工的生育假不变,仍为128(98+30)天。
从前,女职工生育后享受的假期,大体包括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本 市法规规定的30天晚育假以及经单位批准可享受3个月独生子女奖励假。根据新的计划生育政策,国家删除了晚育和独生子女的相关奖励假,要求给予符合规定生育的夫妻延长生育假的奖励和其他福利待遇。
为此,北京新修订的计生条例中规定,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外,还享受生育奖励假30天。 相当于用生育奖励假取代了原有的晚育假。
与此同时,生育假制度应当在维护产妇和婴儿身心健康与保障女职工就业平等权之间寻求 适当平衡,同时考虑社保基金以及用人单位的负担能力,并与现行制度保持一定延续性。因此,条例中增 加一款,规定“女职工经所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可以再增加假期1至3个月 ”。这主要考虑的是在不过度增加单位负担的前提下给予用人单位和女职工灵活安排的时间。
这意味着,女职工最高可享受长达7个月的产假。
2017年北京二胎有没有陪产假
北京市晚婚晚育产假的规定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晚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0天;晚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女方增加产假30天,男方享受护理假7天。
国务院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删除了“女职工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其劳动保护应当按有关计划生育规定办理,不适用本规定”的条文,意味着职业女性有未婚生育、超生等违反计划生育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也不剥夺其享受产假的权利,但是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等单位工作的职业女性除外。对于2015年产假,目前有人大代表提出延长产假,但是该项规定还没有确定。
2014年08月12日,北京市人大代表、握奇数据系统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幼君建议,将女性产假延至3年,由社保提供3年的生育津贴或由财政保障,以改善幼儿家庭紧张的生活状况。
王幼君认为,女性有了3年的产假津贴补助,可以在3年后再就业重新开始一份工作,也可以看自己的情况而定,在产假期间适当做一些零星的工作,但前提是有这个社会保障。此举可以降低育龄女性的职业焦虑,也会减轻企业在女性生育期间的负担。
市人大代表、北京握奇数据系统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幼君已经是连续两年提延长产假的建议。
2012年,我国将女职工产假由原来的90天延长至98天,剖腹产再加15天。晚育、难产、多胞胎等情形,还可增加假期。对此,王幼君建议,将女性的产假延长到3年,其间由财政或社保基金发放生育津贴。
不过,按照他的建议,女职工产假期间,需自愿选择离开职场,待3年期满之后重新择业。3年期间若母亲上班,则自动丧失产假资格,恢复工作女性的正常身份。
2017年北京超生二胎的产假规定
休产假是可以,但是因为不符合计生政策所以休假期间没有产假薪水。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二胎罚款标准(一)城镇居民按照所在区县(自治县、市)城镇居民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二至六倍征收社会抚养费,实际收入超过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按照其实际收入的二至六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二)农村居民按照当地乡镇农村居民上年人均纯收入的二至六倍征收社会抚养费,实际收入超过当地乡镇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按其实际收入的二至六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三)违法生育或者收养二个或多个子女的,依照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计算基数(以下简称规定的计算基数),按违法生育或收养子女的人数为倍数,从重征收社会抚养费; (四)违法生育或者收养行为发生后一年以上才被发现的,按发现时上年的收入水平计算征收社会抚养费; (五)一胎生育二个或者多个子女的,按生育一个子女计算征收社会抚养费; (六)男女一方无能力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其社会抚养费由另一方缴纳。 按照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三款适用城镇居民再生育规定的农村居民,比照前款城镇居民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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