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代理外资公司注册流程
想在深圳这个繁华的城市注册外资公司,是很有商机的,但是注册外资公司有什么流程呢?今天学习啦小编整理了深圳注册外资公司的流程分享给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代理外资公司注册流程
一、手续和流程:
查名→办理批准证书→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办理税务登记证→进出口手续→财政登记证→统计登记证和外汇登记→资本金开户。(外汇登记和资本金开户可同税务登记证同时办理)
二、所需材料如下:
1、外国公司开业证明或营业执照的公正文件和中国驻当地领事馆的认证文件,个人投资者也需提供护照的中国驻当地领事馆的公证认证文件或出具个人护照正本;
2、外国公司或个人的银行资信证明原件2份;
3、外国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4、拟设外资贸易公司法定代表人护照或身份证复印件简历1份和一寸免冠照片2张;
5、拟设外资贸易公司名称字号5个以上;
6、拟设外资贸易公司经营范围;
7、以上文件中文翻译稿(注:不需盖翻译公司印章,一般翻译即可);
8、拟设外资贸易公司注册地址房屋产权证复印件(产权人签章)、房屋租赁协议原件、厂房平面图以及房屋租赁备案证明等。
9、如果投资方为外国公司,还需要提供外国公司上一年的审计报告。
三、立项批文、执照手续费用及办理时间:
1、查名:五个工作日;
2、办理批准证书:三十个工作日;
3、营业执照:十五个工作日;
4、组织机构代码证:二个工作日;
5、外汇登记证和开立资本金账户:二个工作日;
6、税务登记证:三十个工作日;
7、财政登记证:十五个工作日;
8、统计登记证:一个工作日。
9、进出口许可:十五个工作日。
外商独资物业公司的设立程序
和其他外商独资企业类似,主要区别就是体现在向外经委提交的可行性报告的内容
(向外经委主要提交:设立人的身份证明,如果是公司设立的提交营业执照。银行资信证明,法人身份证,委托书,物业公司主要写好可行性报告,包括经营范围,管理模式,物业专业人员多少,经营方式,物业收费标准等,还有项目建议书。)
外经委审批:
1.申办外商投资企业(含港澳台投资企业)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被批准后,在其合同、章程尚未签字之前,应预先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企业名称登记。
2.外商投资企业申请开业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由董事长、副董事长签署的登记申请书;
(2)合同、章程以及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和批准证书;
(3)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批准文件;
(4)企业名称核定登记表;
(5)投资者的资信证明;
(6)投资者的合法开业证明;
(7)理事会名单及董事会成员、总经理、副总经理的委派(任职)文件和上述中方人员的身份证明;
(8)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9)企业法定地址及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
(10)其他有关文件、证件(如行业专项审批文件或许可证、外籍人士护照的副本等)。
在工商局申请设立:
《公司法》规定: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提交如下文件、证件:
(1)公司董事长签署的设立公司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公司章程;
(4)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5)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6)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7)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8)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9)公司住所证明;
(10)其他文件、证件。 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经营范围中涉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外资企业年检有哪些要求
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企业年度检验办法》请各外资公司(含分公司、经营部等分支机构)做好准备,界时进行工商年检不误。
(一)年检时间
年检起止日期为每年1月1日至4月30日,企业应于3月15日前向市工商局外资科报送材料。
(二)年检的基本程序
1、企业在市工商局外资科申领年检表,报送年检报告书和其他有关材料;
2、登记主管机关管理审核年检材料;
3、企业交纳年检费;
4、登记主管机关加贴年检标识和加盖年检戳记;
5、登记主管机关发还企业营业执照。
(三)企业申报年检须提供下列文件
1、年检报告书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企业法人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面、经审计事务所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会计年报的审计可在常德市审计事务所进行。)
5、其它应当提交的材料。
(分公司等非法人机构,除提交1、2项所列文件外,还应当提交所属法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应当加盖登记主管机关的公章)。
(四)当年新注册的公司,应提交验资报告。
1、当年新注册的公司不论进行会计核算与否,一律提交验资报告。
2、投资总额、注册资金未完全到位的公司,应提交验资报告。
(五)工商局年审主要内容
1、企业使用的名称与核准的企业名称是否一致;
2、企业的办事机构所在地与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的住所是否一致;
3、企业在法定代表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后,是否按照规格化定办理变更登记;
4、公司的实收资本与注册资本是否一致;
5、非公司的企业法人出资人是否按照规定缴纳出资;
6、外商投资企业是否按照章程或合同规定的期限缴清出资;
7、企业法人设立后,发起人、股东和出资人是否有抽逃出资的行为;
8、企业类型或者经济性质发生变化,企业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
9、企业是否按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从事经济活动;
10、企业营业执照的营业期限或者经营期限是否到期;
1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是否发生变化;
12、企业有无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的行为;
13、企业成立后是否超过6个月未开业或者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
14、资产以及负债情况;
(1)企业实收资本未达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最低限额的;
(2)企业实收资本虽然达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最低限额,但与注册资本相差悬殊的;
(3)有其它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
在年检截止日期前未申报年检,属于公司的,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二百一十九条、六十八条、五十八条、五十九条、六十条规定和国家工商局61号令予以处罚,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参照上述有关条款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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