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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外资公司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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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在东莞注册外资公司怎么做呢?所需文件资料是什么呢?今天学习啦小编整理了东莞外资公司注册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东莞外资公司注册

  注册东莞外商独资公司

  一、外商独资企业 \所需材料清单

  1. 母公司名称、地址、电话及公司概况等;

  Name, address, telephone No., background of the investor

  2. 对拟申办公司名称及备用名的确认书;

  Confirmation of name and standby names for the company to be set u

  3. 合作(资)合同(意向书

  Letter of intend or contract for joint venture or cooperative venture

  4. 投资目的;

  Purpose for investment

  5. 投资外方的合法开业证明及当地政府的证明书复印件,中方投资者提供发照机关确认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Xerox copy of legal license of both foreign investor and Chinese investor

  6. 外方资信证明正本二份;

  Original of credit worthiness of the foreign investor (Bank issue

  7. 注册地址、开业地的房屋租赁合同、产权证明及租赁证或土地批租合同;

  Registered address, leasing contract, certificate of real estate, and certificate for leasing

  8. 经营范围、期限;

  Business scope and term

  9. 总投资及注册资金、资本构成,投资比例(合资需要);

  Total investment and registered capital, proportion of investment

  10. 经济估算;

  Economic estimatio

  11. 公司机构及用工人数,

  Company operational structure and Number of employee

  12. 市场分析与经济效益分析

  Market and economic analysi

  以上为编写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开业登记需要

  This is required for feasibility study and business license

  13. 董事长、副董事长(若有)、 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若有)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派书正本二份,董事长、总经理、董事的简历(学历、工作经历-年份上连贯)、董事长照片二张;

  Identifications (two Xerox copies) and attorney (two Original) of directors, general or deputy general manager; resume of chairman, general manager and directors, and two photos of chairman of the board; 如设立生产性企业还需提供:

  If setting up a manufacturing company, the following are required:

  14. 规划用地许可,环境评估报告,

  Permission for land use, environment evaluation report

  15. 生产产品名称、生产规模、设备清单、工艺路线及流程

  Products, production scale,detailed list of equipment, and process scheme

  16. 环保、劳保、消防等措施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measure

  17. 对公用系统的要求,供电、供水部门承诺

  Requirement for utilities,commitment from power and water supply agent

  一、应提交的材料和要求

  有限责任公司注销的,公司清算组织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申请注销登记,并提交以下文件: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股东会决议(公司因营业期限届满或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项的出现或股东会决议解散的,应提交)。 主要内容:(1)公司解散原因及股东会同意解散意见;(2)决定成立清算组并明确清算组成员及清算组负责人人选;(3)股东会认为应明确的其他内容(包括清算组应履行的职责等)。

  3、清算报告或人民法院出具的债权债务清算终结的裁定书。

  清算报告主要应载明的内容:(1)清算基准日公司的基本资产负债情况;(2)公告情况;(3)债权债务及对外投资的处理情况;(4)债权债务处理后剩余财产的分配情况;(5)附件(资产负债表、剩余财产分配情况表)。

  4、股东会或有关主管机关对清算报告的确认书。

  5、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

  6、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7、其他应提交的文件。

  二、审查要点

  1、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如公司因违法被依法责令关闭的,可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

  2、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或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而申请注销的,不用提交股东会决议,应提交法院破产裁定书或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

  3、注意注销时间程序:公司决定解散的,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在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故清算组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必须在第一次公告90日后。

  4、本登记机关登记辖区内的分支机构应同公司一并办理注销。

  5、公司对外投资必须在公司注销前处理完毕并办理完有关法律手续。

  6、如公司是企业集团的母公司,则企业集团也应一并注销。

  关于清算

  1、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领取);

  2、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

  3、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决定公司注销的决议;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单位股东)或签字(自然人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董事签字。

  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出资人决定注销的文件。

  法院宣告公司破产或行政机关依法责令公司关闭的提交法院的裁定文件或行政机关的决定。

  4、公司清算组织成立文件: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关于组织公司清算组织的决议;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单位股东)或签字(自然人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董事签字。

  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出资人关于组织公司清算组织的文件;

  法院宣告公司破产或行政机关依法责令公司关闭的,提交法院或者行政机关关于组织公司清算组织的文件;

  5、经确认的清算报告: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会关于确认公司清算报告的决议;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单位股东)或签字(自然人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董事签字。

  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出资人关于确认公司清算报告的文件。

  法院宣告公司破产或行政机关依法责令公司关闭的提交法院或者行政机关确认公司清算报告的文件;

  6、开户银行的销户证明;

  7、税务机关关于办理税务登记注销的受理证明;

  8、《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9、公司在报纸上刊登的三次清算公告。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一般均应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除上述说明外,均应由被委托人签名并署明“经核对,本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外资公司特殊行业审批事项

  属于未取消审批的行业,如金融业、保险业、海运业、海运代理商、航空运、运输业等,申请人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文件申请批准证书,然后才能向工商局申请登记 , 其中金融、保险业外国(地区)企业申请设立时还应提交资负和损益年报、组织章程、董事会与我国未建交国家的企业在华设立常驻代表机构,应当持商务部的批准文件或证件。

  1 、交通部

  外国海运企业、船舶代理企业、多式联运企业以及其它与航运相关的企业和组织,从事公路运输业的外国企业和外国船舶检验机构,在中国设立办事处应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批准。

  2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外国航空运输企业在华设立办事处,应当经中国民用航空总局批准。

  3 、司法部

  外国律师事务所在华设立办事处,应经中国司法部批准。

  4 、中国人民银行

  外国金融机构在中国境内设立办事处,应由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外国金融机构主要包括在中国境外注册的商业银行、投资银行、商人银行、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外汇经纪人公司、信用卡公司、融资性租赁公司等。

  5 、中国保险监督委员会

  外国保险机构在中国境内设立办事处,应由中国保险监督委员会批准。外国保险机构在中国境内设立常驻代表机构,应由中国人民银行批准。 1998 年中国政府机构改革后,保险业的审批职能由中国人民银行转移到新成立的中国保险监督委员会。

  6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局

  外国政府旅游部门、政府间国际旅游组织和外国旅游企业在中国设立办事处,需经中国旅游局批准。

  7 、财政部

  外国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境内设立办事处,应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或其授权机构审查批准,中国财政部颁发批准证书。

  外国政府旅游部门、政府间国际旅游组织和外国旅游企业在中国设立办事处,需经中国旅游局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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