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创业优惠政策
为了扶持南京地区的大学生创业,南京出台了哪些优惠的创业政策呢?以下是学习啦小编给大家带来南京创业扶持政策,以供参阅。
南京创业扶持政策
首先南京政府给予创业者免费的创业培训,为那些刚走出校门,什么不懂的年轻人指明方向。这个可以去相关部门申请后方可参加。
对于那些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正在读书和已经毕业五年的大学生,无论是本地人还是外地人还享有免费场地或租金补贴以及小额贷款政策。
而对于海外留学归来的海归创业,可以参加创业大赛,评比结果后,那些优秀创业项目按每个10到20万元一次性补助,对于特别优秀创业项目按每个50万元一次性补助。
对于那些带动就业的年轻人,在创业后三年内吸纳《就业失业登记证》的本市户籍失业人员或就业困难人员,并且给他们缴满一年的保险,每个人员有1500元的补助。
对于已经领取过《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人需要创业的话,可以在注册公司之后,拿着营业执照可以领取4000元的补助金。
南京创业门槛降低
南京创业担保贷款门槛进一步降低,并以一系列税费政策调整鼓励以创业带动就业。南京市政府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南京创业担保贷款额度将提高至个人创业最高30万元、合伙创业最高50万元。同时全额贴息范围扩大至大学生创业项目。
降门槛——合伙创业担保贷款最高提升至50万元
南京市原有的小额担保贷款将调整为创业担保贷款,并进一步扩大担保基金规模,降低创业担保贷款门槛。《意见》明确,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提高至个人创业最高30万元、合伙创业最高50万元。同时,全额贴息范围扩大至大学生创业项目,对通过商业银行获得经营性商业贷款的,还本付息后按创业担保贷款同等条件给予贴息。
如何降门槛?《意见》提出,南京将建立大学生创业担保贷款绿色通道,对落户在宁高校、经认定的创业园区内注册经营的大学生创业实体,经审核可免除反担保要求。
南京除了对经认定的市级创业载体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外,还对创业孵化成果给予补贴,每个孵化项目补贴不超过5000元。对符合条件的初始创业实体,入驻政府认定创业载体的,可根据实际条件提供30平方米以内的免费创业场地或给予场租补贴。在创业载体外租用经营场地创业的,给予每月不超过800元租金补贴。利用自有房产创业的,给予每月300元的水电、网络等基本运营综合补贴。上述各项补贴不重复享受,最长不超过3年。
促就业——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享受社保补贴
《意见》明确,对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一年内的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企业实际缴费金额给予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招用南京籍毕业生的,再给予每人2000元的一次性奖励补贴。对小微企业中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月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的营业税纳税人,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
《意见》将该市户籍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单亲家庭,夫妻双方均失业等11类登记失业人员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用人单位招用南京市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将按实际招用人数给予每人每月300元的岗位补贴,并按规定对企业为符合条件人员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含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补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同时,南京市就业困难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办理就业登记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南京市公布的当期最低缴费基数缴纳社会保险费金额的2/3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稳岗位——失业保险费率下降执行期延长
在稳定现有企业工作岗位方面,《意见》要求按规定延长失业保险费率由3%降至2%的执行期(其中单位缴费比例为1.5%,个人缴费比例为0.5%)。同时,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稳岗政策实施范围扩大到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稳岗补贴标准为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政策执行到2020年底。
稳岗位的同时,该市进一步鼓励成功创业带动就业。对符合条件,初始成功创业并正常经营纳税半年以上的创业实体,给予4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吸纳本市户籍失业人员就业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的,按吸纳就业人数给予每人1500元的一次性带动就业补贴。
该市对取得商业贷款能按时还本付息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科技型小微企业,由财政部门按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贴息贷款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南京创业优惠政策使用指南
申领条件
具有大专以上文化在校大学生或毕业五年内(含海外留学人员),有创业项目意向计划书并基本可行的大学生可申领《青年大学生创业证》(以下简称《大创证》)。
1申领人注册并登陆南京人事人才服务网(www.njrs.gov.cn)“大学生创业频道”-“大创证申领”模块录入个人资料。
2携带照片及相关申报材料前往网上申请的市、区大创办窗口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现场办证。
3海外留学青年大学生在宁自主创业申领《大创证》在市“大创办”服务窗口统一受理。
2 青年大学生创业优秀项目遴选资助
申报、评审
项目通过南京人事人才服务网(www.njrs.gov.cn) “大学生创业频道” -“项目申报”模块,录入项目核心成员身份证、毕业证书学历证明以及项目计划书等相关材料,经项目初审、专家评审,经公示无异议后给予公布。
政策兑现
对入选的优秀创业项目,分别给予20-5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资助资金50%由市紫金科技创投天使基金投资、50%由政府补助。
3 创业场地
对经认定的市级创业载体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对创业孵化成果按孵化成功项目数给予创业载体创业孵化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初始创业实体,入驻政府认定创业载体的,可根据实际条件提供30平方米以内的免费创业场地或给予场租补贴;在创业载体外租用经营场地创业的,给予每月不超过800元的创业场地租金补贴;利用自有房产创业的,给予每月300元的水电、网络、场地等基本运营综合补贴。
4 创业担保贷款
贷款额度、期限及利率
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个人贷款最高30万元、合伙创业最高50万元,贷款期限每次不超过2年,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贷款还本付息后可申请贴息。
申请方式
本市户籍申请人在户籍地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非本市户籍申请人在注册地所在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绿色通道申请人在授权单位申请办理。
申请材料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就业创业证》或《大创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经营场所租赁协议复印件、贷款申请书、用款计划、有效担保材料等。
5 青年大学生创业成功奖励及带动就业奖励
奖励标准
对符合条件,初始成功创业并正常经营纳税半年以上的创业实体,给予4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吸纳本市户籍失业人员就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一年,按吸纳就业人数给予每人1500元的一次性带动就业补贴。
申请方式
申请人于每年3月20日、9月20日前向创业实体工商注册地所在区“大创办”申报。
6 符合条件的商业贷款贴息
申请人作为创业实体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失业人员或青年大学生身份创办创业实体,持有《就业创业证》或《青年大学生创业证》,取得经营性商业贷款,可按照创业担保贷款的同等条件给予贴息。
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和科技型小微企业在我市各存款类金融机构获得的经营性商业贷款,可根据用工情况,在300万元额度内,按基准利率给予相应标准的贴息。
7 青年大学生融资配套
在本市注册运营成立三年内,并与2016年1月1日后获得社会风险投资的青年大学生初始创业法人企业,申报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有股权比例不低于30%,并在投资资金全部到位后正常运营六个月以上,可向市大创办提出融资配套申请。按规定给予融资总额10%,最高不超过25万元的配套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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