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代理公司注册条件
保险代理公司注册条件
现在的保险代理工注册有什么条件需要符合的:如何才能注册一家公司呢?一起来看看学习啦小编为你带来的“保险公司注册条件”,看完你就明白了!
注册公司条件
注册公司的条件有很多,主要有公司股东、监事、董事、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注册地址、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等。
1、公司股东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注册时必须有一位股东(投资者),一位股东投资成立的公司属于一人有限公司,也可以是二位或以上的股东投资注册公司。
公司注册时,需提交并验资股东的身份证明原件。
2、公司法人代表
公司需设一名法人代表,法人代表可以是股东之一,也可以聘请。公司法定代表人需提供身份证明原件及照片。
3、公司注册资本
注册公司时,必须要有注册资本。新<公司法>规定,公司注册资本最低为3万元人民币,一人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10万元人民币。
股东将注册资本打入公司验资帐户,由专业的会计师事务所来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
4、公司名称
注册公司时,首先要进行公司名称核准,需提交多个公司名称进行查名。上海注册公司查名的规则是,同行业中,公司名称不能同名也不能同音,多个字号的,需拆开来查名。
5、公司经营范围
注册公司时,经营范围必须要明确,以后的业务范围不能超出公司经营范围。可以将现在要做的或以后可能要做的业务写进经营范围。经营范围字数在100个字以内,包括标点符号。
6、公司注册地址
公司注册地址必须是商用的办公地址,需提供租赁协议、房产证复印件。
7、公司章程
公司成立时,需向工商管理部门提交公司章程,公司章程里确定了公司的名称、经营范围、股东及出资比例、注册资本,股东、董事、监事的权利与义务等内容。
8、董事
公司成立时,可以设董事会,(设董事会至少要有三名以上董事会成员)也可以不设董事会,若不设董事会,需设一名执行董事。股东可以担任执行董事。董事需出具身份证明原件。
9、财务人员
公司进行税务登记时,需提交一名财务人员信息,包括身份证明复印件、会计上岗证复印件与照片。
10、监事
按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成立时,可以设监事会(需多名监事),也可以不设监事会,但需设一名监事。一人有限公司。股东不能担任监事;二人及以上的股东,其中一名股东可以担任监事。
公司注册时,需提交监事的身份证明原件.
怎样申请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股份有限公司的一般程序
1、申请人向设立公司的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政府主管部门提交设立公司的申请书,并同时递交可行性研究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文件;如果是国有企业改建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还必须提交发起人设立公司协议;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还须提交招股说明书;
2、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政府主管部门审查申请人递交的材料后,认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的对外经济贸易部门核准后,发起人正式签署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协议、章程;
3、发起人签署的设立公司协议,章程报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审核同意后,报国务院对外贸易合作部审查,在四十五天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
申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按规定提交的文件,必须用中文书写,否则不予批准。如果发起人各方认为有必要用外文书写,可以商定一种外文书写,但以审查批准的中文文本为准。
申请人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书内容,应当具备的条件
1、发起人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
2、拟组建的股份有限公司的名称、住所及宗旨;
3、拟组建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股本总额、类别、每股面值、发起人认购比例、股份募集的范围、途径;
4、发起人的生产经营情况,包括近三年的生产经营、资产与负债、利润等情况(以发起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书没有该内容);
5、公司的资金投向及经营范围;
6、提出申请的时间、发起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名。盖发起人单位的公章;
7、其他依法律、行政法规、政策及要求需要说明的情况。
申请股份有限公司需提交的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董事会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由全体董事签字)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由发起人签署或由会议主持人和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的股东大会或者创立大会会议记录(募集设立的提交)
4、全体发起人签署或者全体董事签字的公司章程;
5、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发起人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发起人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发起人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发起人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发起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发起人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
6、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7、发起人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8、以股权出资的,提交《股权认缴出资承诺书》;
9、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由发起人签署或由会议主持人和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决议(募集设立的提交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股东大会决议(创立大会会议记录)可以于第3项合并提交;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10、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任职文件提交董事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11、住所使用证明;
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属城镇房屋的,还应提交《登记附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及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
1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3、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还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14、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1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注:
(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设立登记适用本规范。
(2)《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登记附表-股权认缴出资承诺书》、《登记附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可以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企业登记网》
(3)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发起人签署,或者由发起人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者签字。
(4)以上涉及发起人签署的,自然人发起人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发起人加盖公章。
公司解除高管职务要何依据
一、基本案情介绍:
2011年11月10日,卢某入职于广州市某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化工公司”),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担任公司总经理一职,约定月工资15000元。2012年3月23日,卢某在外出办公途中,被一辆小汽车撞倒在地,当场昏迷不醒,后被送到医院。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肇事者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卢某不承担事故的责任。卢某经鉴定为:脑外伤后中度智力损害,伴有重度的记忆功能减退,日常生活能力明显受限,需要指导(故评定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2012年9月5日,化工公司根据《公司法》第147条的规定,结合卢某的情况,向其作出解除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决定,将其调到其他岗位工作。卢某的家属认为化工公司的行为是违法的,于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请问化工公司的决定正确吗?
二、法理解析:
本案争议的焦点是化工公司向卢某解除职务的依据是《公司法》第147条还是《劳动合同法》第40条?两者是否存在冲突?
《劳动法》、《劳动合同法》都没有把高级管理人员排除出“劳动者”的范畴,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解除职务属于劳动合同内容的变更,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本案中,卢某由于出现了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形,化工公司有权解除其职务,对其作出调整工作岗位的决定。
但是化工公司能否适用《公司法》第147条的规定向卢某作出解除职务的决定呢?根据《公司法》第217条第(一)项的规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根据该法第147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从上述规定可见,公司的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出现了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形,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这里的职务要求是法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资格的规定,同时也是法律赋予了公司作为用人单位在用人机制方面的决定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如果出现限制劳动能力等情形,必然会导致不能胜任其本职工作,此时公司无论是依据《劳动合同法》对其进行岗位的调整,还是依据《公司法》的规定解除其职务,都是符合法律的规定,二者并没有冲突。综上所述,化工公司的观点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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