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进出口公司所需条件
注册进出口公司所需条件
注册一家进出口公司一般需要什么条件?学习啦小编把整理的注册进出口公司所需条件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答:注册进出口公司所需条件:
一、进出口公司名称核准
二、签署工商登记材料
三、开设公司临时帐户并验资
四、办理公司营业执照
五、刻章
六、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七、办理税务登记证
八、开设公司基本帐户与纳税帐户
九、办理税种核定
十、购买发票
注册进出口贸易公司全套流程
一、前期准备阶段
1、租房
注册公司的第一步需要准备经营场所,您需要去专门的写字楼租一间办公室,如果你自己有厂房或者办公室也可以,租房后要签订租房合同,需要取得的住所使用证明包括:租赁协议原件或复印件房产证复印件……等。
2、工商核名
确定好经营场所后,需到地址所在工商局办理名称核准(或在网上核名也可),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你所准备的公司名称,由工商局上网检索是否有重名,如果没有重名就会核发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名字一般由四部分组成,依次是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特点+组织形式,名字想好5-10个,备用)。
3、编写公司章程。由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若为我公司客户一般由我公司代为编制。
4、刻法人私章。
5、去工商局指定的银行开立公司验资户,并存入注册资金。
6、到会计师事务所办理验资报告。
持股东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出具的股东缴款单、银行盖章后的询征函、公司章程、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房租合同、房产证复印件等到会计师事务所办理验资报告。
二、设立登记阶段
1、到工商局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到工商局领取公司设立登记的各种表格,包括设立登记申请表、股东(发起人)名单、董事经理监理情况、法人代表登记表、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登记表等。填好后,连同核名通知、公司章程、房租合同、房产证复印件、验资报告等一起交给工商局。5个工作日后可领取营业执照。
2、刻公司公章、合同章以及财务章。
3、凭营业执照到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4、凭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办理税务登记证。
5、凭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去银行开立基本帐户。
(二)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
首先到公司所在工商局办理经营范围变更手续,添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经营项目
(一)申报
对外贸易经营者,并按《登记表》要求认真填写所有事项的信息,确保所填写内容是完整的、准确的和真实的;同时认真阅读《登记表》背面的条款,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负责人签字、盖单位公章。
(二)需要提交的材料
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向所在商务主管部门提交如下备案登记材料:
1、按本条第一款要求填写并下载打印的《登记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4、对外贸易经营者为外商投资企业的,依法设定的外商投资企业,在已批准的经营范围基础上要求增加其它进出口贸易业务的,需按《备案登 记办法》的规定办理企业营业执照的增项变更,还应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5、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个体工商户(独资经营者),须提交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财产公证证明;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外国(地区)企业,须提交经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文件;
上述报送材料各一份,《登记表》按要求,正反面填写,报送所有材料用A4纸格式
三、办理与查询
企业在进行网上申报后,需先携带以上书面材料到企业所在商务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并开据受理凭证,商务主管部门对符合条件者,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在《登记表》上加盖备案登记印章.
(三)后续手续
一、海关 (进出口收发货人注册登记)
办理进出口收发货人注册登记,到按照规定到所在地海关办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手续。
提交单证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递交营业执照);
2、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商务部规定不需要备案登记的除外);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限外商投资企业递交);
4、企业章程复印件(非企业法人免递交);
5、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6、银行开户证明复印件;
7、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
8、《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报关单位管理人员情况登记表》;
9、其他与注册登记有关的文件材料。
办理期限:2个 工作日
预录入完毕,海关会给海关的注册号和报关专用章印模,(椭圆形,长50mm,宽36mm),自己去刻制,刻制好到海关企业管理窗口提交印模,领取进出口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
二、外汇管理局
进口单位应当凭以下材料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列入"对外付汇进口单位名录"手续:
1、对商务主管部门的进出口经营权的批件
2、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3、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企业代码证书
4、外汇登记证(外商投资企业)
对于已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分支局(以下简称“外汇局”)核准开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的企业,在申请办理“名录”时,无需再次提供进出口经营权备案登记表、工商营业执照及技术监督局代码证书等资料,可直接凭《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核准件》企业留存联(第三联)和进口单位名录登记申请书办理。
不在名录上的进口单位不得直接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进口付汇。
办理期限:即时办理
外汇帐户开立
境内机构的在外汇局办理基本信息登记
提交材料:
(1)营业执照或社团登记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正副本均可);
(2)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组织机构代码卡的原件及复印件;
外汇局不对境内机构经常项目外汇帐户的开立、变更、关闭进行核准。境内机构凡已办理过基本信息登记手续的,或已经开立过经常项目外汇帐户及资本项目外汇帐户的,如需开立新的经常项目外汇帐户,可持开户申请书、营业执照(或社团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直接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开户手续;凡未办理机构基本信息登记的,应持以上资料到外汇局进行机构基本信息登记。
海关法关于进出境地点的规定
我国《海关法》第八条规定,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必须通过设立海关的地点进境或者出境。在特殊情况下,需要经过未设立海关的地点临时进境或者出境的,必须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机关批准,并依照本法规定办理海关手续。
为了保证海关对进出境实行有效的监督管理,必须规定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在设立海关的地点进境或者出境,无论是采用水上运输工具、陆路运输工具还是实行空中运输,以及运用这些运输工具载运的货物、物品,都必须在设立海关的地点进出境,接受海关的监管,这是法律所规定的,有强制力的、普遍执行的规定。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将进出境的运输工具、货物、物品纳入海关实际监管的轨道,所以进出境的运输工具、货物、物品不得自行决定在设关地点以外的地方进境或者出境,更不允许绕开设立海关的地点进境或者出境,逃避或者违抗海关的监管。实际上,规定进境或者出境的运输工具、货物、物品在设立海关的地点进出境,这是体现了国家的主权,是海关代表国家行使主权的需要,也是维护了国家的利益,严格限制了对国家利益造成危害的行为和可能性。
设立海关的地点,在法律上是有明确界定的,就是指设立海关的港口、车站、机场、国界孔道、国际邮件互换局和其他有海关监管业务的场所。实际上就是国家设有海关,并定有实行海关监管的地点,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就必须在该处接受海关监管。
对于在特殊情况下,需要经过未设立海关的地点临时进境或者出境的,海关法作出了特别规定,也就是这种进出境仍然要依法进行,不允许随意地进出。特别规定的主要内容为,这种临时进境或者出境的,需通过未设立海关的地点,必须经国务院批准,或者是国务院授权的机关批准;这是法定的权限,也是很严格的权限,不是按法定权限决定的进出境地点是非法的。通过依法批准的地点临时进境或者出境的,仍然要依照海关法的规定办理海关手续,也就是依法接受海关的监管,仍在海关监管范围之内,并不因为是临时进境或者出境,不在设立海关的地点,而可以不接受海关的监管。海关法在这方面作出明确规定,正是为了防止以临时进境或者出境为借口,逃避海关监管。
以上就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提供的注册进出口公司所需条件,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看了“注册进出口公司所需条件”的人还看了:
10.如何注册外贸进出口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