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创业扶持政策
农民创业扶持政策
农村里,农民做创业,有什么扶持的政策吗?学习啦小编把整理好的农民创业扶持政策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怀化失地农民创业 可享政策扶持
从怀化市鹤城区就业局获悉,根据《关于开展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意见》规定,有创业愿望和创业能力的登记失业人员,特别是军队退役人员、高校毕业生、失地农民、返乡创业的农民等城乡劳动者可享受自主创业扶持政策。
据悉,上述扶持对象参加创业培训可享受培训补贴。完成产生你的企业想法,培训每人补贴100元。完成SYB(创办你的企业)培训后培训合格率达到90%以上的,每人补贴500元,经后续服务(如开业指导、政策咨询、企业问诊、小额担保贷款、办证代理等)创业成功(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证明》)率达到50%的,每人补贴800元;创业成功率达不到50%的,按实际创业成功人数给予每人补贴800元。
扶持对象新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凭创业培训合格证和新创办企业认定证明给予3年的创业扶持期。在扶持期内,行政性事业性收费全部减免;涉及的各项服务性收费,有财政拨款的执收单位,按最低标准收取,没有设定最低标准的,按现行标准的50%收取。
各级劳动部门积极创造条件,发挥政府组织协调和政策资金引导作用,整合资源,充分利用城乡各类园区、规模较大的闲置厂房和场地、专业化市场等适合小企业聚集创业的场所,建设小企业创业孵化基地。扶持对象进入孵化基地创业,三年内给予一定的租金补贴。具体补贴办法由各市州政府自行制订。
据介绍,经办银行对个人新发放的小额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万元;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自主或合伙创办的小企业,可按其吸纳人员的数量和人均5万元以内的额度确定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根据企业实际招用失业人员人数合理确定小额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万元。
创业人员新创办的各类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相应期限内给予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补贴。就业困难人员本人实现创业后申报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相关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宜宾农民工返乡创业成功 可享一次性创业补贴
近日,宜宾市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支持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返乡创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采取建设一批返乡创业园区、降低返乡创业门槛、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等措施,大力支持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返乡创业。据了解,对于2015年以后农民工返乡成功创业的,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据悉,为进一步激发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等人员返乡创业热情,创造更多就地就近就业机会,全面融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热潮,加快培育县域经济增长点,催生民生改善、经济结构调整与社会和谐稳定新动能,宜宾市政府办公室发布《意见》。
创建返乡创业园区
《意见》中规定,宜宾市各县(区)要依托现有工业园区、农业产业园区、物流园区等各类园区、闲置土地、厂房、校舍、批发市场、楼宇、商业街和科研培训设施,整合发展一批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返乡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有条件的乡(镇)要在城镇规划建设中预留生产设施用地,用于建立返乡创业特色产业基地、返乡创业小企业基地或返乡创业“一条街”,聚集创业要素,降低创业成本。支持县、乡两级结合产业优势建立返乡创业电子商务基地或返乡创业小型电子商务集聚区,鼓励返乡人员创办农村快递服务网点。各级返乡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经相关职能部门认定后,给予一定财政补助。
实施专项培训计划
宜宾市本级要整合现有资源,组建一个集创业孵化、职业技能训练、就业创业服务、职业技能鉴定服务等为一体的市级综合性就业实训基地,为返乡创业提供培训服务。各县(区)要紧密结合返乡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创业特点、需求和地域经济特色,筛选一批用工规范、市场前景广阔、社会责任感强的企业作为农民工创业实习基地,引导返乡农民工到基地进行实习和创业体验。
降低返乡创业门槛
宜宾将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简化返乡创业登记方式,放宽经营场所登记要求,凡符合规划、消防和环保等要求,且持有合法产权证明的房屋,均可作为企业住所或生产经营场所申请登记。在符合城乡规划和国家产业政策的前提下,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人员通过租赁、承包等方式利用闲置土地、闲置厂房、镇村边角地、荒滩等场地进行创业。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允许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以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收益权、货币、实物和知识产权作价出资,货币出资和非货币出资不受出资比例限制。放宽经营范围,凡国家法律法规未禁止的行业和领域,一律向返乡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开放。
落实减税降费政策
宜宾将落实定向减税政策,全面落实支持农业发展、扶持小微企业发展、支持科技创新、吸纳失业人员就业等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农民工等返乡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可依法享受税收减免政策。落实普遍性降费政策,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返乡创业,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可免征教育费附加等政府性基金,免收小微企业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发票工本类行政事业性收费。
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宜宾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引导作用,加大对返乡创业的财政支持力度。对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返乡创办的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经工商登记注册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同等享受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未经工商登记注册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可认定为灵活就业人员,同等享受灵活就业人员扶持政策。各级财政在梳理适用于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返乡创业的财政支持政策的基础上,建立支持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返乡创业财政支持政策目录,保障返乡创业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享受财政优惠政策的权利。
提供融资担保服务
宜宾将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各类担保机构探索抵押方式创新,采取多种形式和手段为返乡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提供融资担保服务。针对有创业要求、具备一定创业条件但缺乏创业资金的返乡创业人员,可提供最高额度为1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创业项目规模大、投入资金多、吸纳就业能力强的创业实体,可提高创业担保贷款限额),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
鼓励有创业要求、具备一定创业条件但缺乏创业资金、年龄在18—40岁的返乡创业人员申报SYE项目,申请3—10万元无利息、免抵押、免担保,贷款周期为3年的贷款。创办符合农业产业化贴息条件的企业,适合贷款贴息的,优先给予贴息;对在贫困地区创办的企业,符合扶贫贷款贴息条件的,优先给予扶贫项目贷款贴息。对返乡创业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领办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属于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可按规定给予最高额度不超过2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给予贷款基准利率50%的财政贴息。各县(区)要积极筹建返乡创业担保基金,创新担保模式,独立开展创业担保贷款发放工作,根据创业担保贷款发展需要及时增加预算注入。
享受招商引资政策
宜宾将返乡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投资项目纳入招商引资范围,享受与外地客商同等优惠政策。对引进资金和技术的,按当地招商引资相关政策给予奖励。
加大创业补贴力度
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对2015年以后成功创业的,可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对投入资金金额大,吸纳就业人员多的,可提高创业补贴标准,具体办法由县(区)政府制订。
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士兵等人员返乡创业享受《意见》同等支持。
蒙山助农民工创业,最高担保贷款10万元
山县回龙村的养殖户陈启才一大早便忙活起来。“去年行情变好价格回升,赚了20多万元。”陈启才说。
4年前,他在广东惠州打工,有了些积蓄。2012年春节他回乡时了解到,县里正在扶持农民工创业,于是他承包了村里的两亩地,搞起了生猪养殖。“当东拼西凑筹钱把猪场建起来后,却发现流动资金还没着落,只能再向亲戚借钱维持经营。”陈启才说。后来,当地试行的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帮陈启才走出了困境。现在,他又拿到10万元财政贴息贷款,正在筹备扩大养殖规模。蒙山县人社局工作人员介绍,该县像陈启才一样受益的农民共有32户,共发放310万元担保贷款。
近年来,农民工返乡创业、带动一方就业成为新潮流,但缺乏资金、技术成为农民工创业路上的“拦路虎”。为了鼓励和扶持农民工创业,蒙山县为农民工开通贷款“绿色通道”,简化贷款流程和手续,满足自主创业需求。“相比以往贷款方式,现在的贷款程序进一步简化,且审核审批时间更短。”相关负责人介绍,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已纳入自治区扶持范围,由自治区本级农民工创业专项扶持资金安排财政贴息资金,据实全额贴息,贷款额度提升至1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两年。
农村退伍军人补贴政策如何规定?
退伍军人保险包括养老保险与医疗保险两大块,从最根本的地方解决退伍军人的基本保障问题。军人在退伍之后,国家为保障其基本权益,颁布实施了一系列退伍军人保险政策。对于退伍军人来说,该保险为其解决了一部分的后顾之忧,具有重要意义。
军人在服役期间为国家奉献了无数汗水与激情,服役完毕退伍之后,国家实施了一系列的退伍军人基本权益的保障政策。在养老保险办理中,退伍军人即可享受“视同缴费年限”的优惠政策。
事实上,根据国务院第259号令《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不得减免。退伍军人跟普通市民一样自己交钱办理养老保险,缴纳养老保险费到60岁之后开始享受养老金。但达到退伍军人的服役年限(军龄)可以作为“视同缴费年限”,即参军的10虽然没有缴纳养老保险费,但视同他已经缴纳,就是说在他缴纳保险费年限的基础上多算10年。
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是指职工全部工作年限中,其实际缴费年限之前的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作时间。 固定职工在实行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制度之前,按国家规定计算为连续工龄的时间,都可以作为“视同缴费年限”,并且可以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发养老保险金。另外,机关事业单位正式职工调入企业后,应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原有的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复员退伍军人、城镇下乡知识青年被招为合同制工人,且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的,其军龄及下乡期间按国家规定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年限,可视同缴费年限。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的规定,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前,职工的连续工龄可视同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可以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发放基本养老保险金。
养老金是一种最主要的养老保险待遇,以供因年老或疾病失去劳动能力的人作为生活来源由失去劳动收入者定期领取。根据国家既定政策,退伍军人可享受一定数量的养老金。
复员退伍军人(含制度实施时60周岁以上的人员)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养老金计发办法,复员退伍军人享受四部分养老金,而且其军龄可按一定的标准账户化。
其中,基础养老金按复员退伍军人领取养老金当年当地的统一标准发给。
在个人账户养老金方面,复员退伍军人军龄可按一定的标准账户化。具体为:以复员退伍军人领取养老金待遇当年当地平均缴费额加上政府缴费补贴为基数,乘以其军龄(不满1年按1年算)计算账户化额度,该额度计入个人账户储存额。复员退伍军人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发办法与其他参保人相同。
在缴费年限养老金方面,相关部门指出,复员退伍军人的缴费年限为军龄与其个人实际缴费年限之和。
此外,复员退伍军人在享受上述三部分养老金待遇的同时,还享有优待养老金。每人每月再加发40元优待养老金。
退伍军人养老金:
一、基础养老金。按复员退伍军人领取养老金当年的统一标准发给。
二、个人帐户养老金。复员退伍军人军龄可按一定的标准帐户化。具体为:以复员退伍军人领取养老金待遇当年缴费档次的平均额加上政府缴费补贴为基数,乘以其军龄(不满1年按1年算)计算帐户化额度,该额度计入个人帐户储存额。个人帐户养老金的计发办法与其他参保人相同。
三、缴费年限养老金。复员退伍军人的缴费年限为军龄与其个人实际缴费年限之和。其缴费年限养老金的计发办法与其他参保人相同。
四、优待养老金。
养老金是对退伍军人晚年生活的经济保障,具有国家政策支持。
以上就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提供的农民创业扶持政策,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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