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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创业优惠政策(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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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加强职业培训和创业教育。深入实施重点产业高技能人才职业培训工程,积极组织“金蓝领”及市内紧缺急需技能人才培训。加强失业人员就业技能培训,深入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加快开发职业培训及职业技能鉴定系统,着力提高职业培训的针对性和精准度。对城乡劳动者到定点机构参加职业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对企业开展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的,可根据培训人数和培训后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等情况给予一定补贴。对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按规定给予鉴定补贴。培育一批创业培训示范基地,优化培训师资结构,开发各类有针对性的创业培训项目,着力提高培训质量。在校大学生和城乡劳动者在定点机构参加创业培训的,按规定享受培训补贴。

  积极推进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学校建设,鼓励各地积极推进创业意识教育,在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全面推进创业教育,将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体系,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积极开设创业创新类课程,并融入专业课程或就业指导课程体系。优化创业教育师资结构,吸纳有实践经验的创业者、职业经理人和其他专业人员加入师资队伍。高校要将创业教育课程纳入学分管理,允许学生休学创业。探索建立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将学生自主创业情况折算为学分。(牵头单位:市人力社保局,配合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在温高校)

  (二十一)推进信息化建设。按照统一建设、业务协同、资源共享的原则,完善公共就业服务指标体系,实现就业数据全市实时联网。推动实现部门间系统数据互联共享,建立数据管理分析机制,加强对业务经办和资金使用的双重监管,为政策制定提供数据支持。加快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在公共就业服务领域的应用推广。(牵头单位:市人力社保局,配合单位:市经信委)

  (二十二)强化就业失业调控。逐步将城镇新增就业、调查失业率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总结推广失业预警试点经验,研究制定应对失业风险的就业应急预案。

  完善就业失业登记办法,将《就业失业登记证》调整为《就业创业证》。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镇常住人员,可以到常住地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各地要为登记失业的各类人员提供均等化的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等公共就业服务和普惠性就业政策。(牵头单位:市人力社保局)

  六、完善就业创业工作机制

  (二十三)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将就业创业工作纳入政绩考核,分解目标任务,责任落实到人。对在就业创业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因不履行促进就业职责,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对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负责人及具体负责人实行问责。

  (二十四)加强沟通协调。健全就业创业工作联席会议协调机制,督促落实政策,协调解决问题。人力社保部门要牵头做好就业创业工作;财政部门要强化资金保障,完善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发改、人力社保、统计等部门要加强就业失业动态监测研判;人行温州市中心支行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创业担保贷款管理办法。公安、市场监管、税务、教育、民政、统计和残联等部门要将相关数据及时提供给人力社保部门,实现成员单位间的数据共享。其他部门要按照职责做好就业创业相关工作。

  (二十五)营造创业氛围。支持各地举办创业创新大赛、创新成果和创业项目展示推介宣传等活动,进一步培育创业文化,激发创业热情。深化创业型城市创建,促进创业环境进一步优化。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宣传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和先进典型,鼓励全社会积极参与就业创业,推动形成支持大众创业、宽容创业失败的良好氛围。

  本意见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以上毕业生。经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技工院校的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以及取得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技工院校毕业生同等享受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本意见的相关扶持政策,同一对象按照就高原则享受同类政策,不重复享受。

  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本实施意见精神,抓紧制定方便高效的办事须知和办理流程,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本意见自2016年1月15日起执行。已有规定与本意见不一致的,按本意见执行。

  来温州创业就业,有这么多优惠政策!

  1.出台十大优惠政策

  结合台湾青年创业就业实际要求,出台了《温州市扶持台湾青年创业就业优惠政策》,涉及增信担保、贷款贴息、园区入驻、住房保障、税收减免、公共服务、人才奖励、团队奖励、人事代理、培训实习等10项优惠政策。

  2.对接落实十大园区(基地)

  为给台湾青年提供创业就业服务平台,市台办协调落实浙江创意园、温州源大创业园、温州红连文化创意产业园、温州青年电商产业园、温州蓝将软件园、温州科技创新公共服务中心、温州金州小企业创业基地、国智9号创意街区、东瓯智库创意产业园、瑞安金融创新产业园十大海峡青年创业创新园,作为创业就业基地,并提供孵化器。

  3.制作台湾青年创业就业服务指南

  根据台湾青年来温情况不熟,工作开展难等等实际困难,服务中心专门制作了《台湾青年来温创业就业服务指南手册》,手册介绍了温州基本情况,并提供了来温创业就业时生活和工作上指南。

  4.开设服务中心网站

  网站设有实习就业、创业支持、政策法策、培训指导、生活咨询、在线资讯、关于我们等模块,建立台湾青年创业项目库(就业岗位库),台湾青年可以利用网站,直接了解来温创业就业相关知识,并服务中心可以在网上为台湾青年提供服务。

  5.十大园区出台优惠政策

  浙江创意园、温州源大创业园、温州红连文化创意产业园、温州青年电商产业园、温州蓝将软件园、温州科技创新公共服务中心、温州金州小企业创业基地、国智9号创意街区、东瓯智库创意产业园、瑞安金融创新产业园十大海峡青年创业创新园都为台湾青年在该园区内创业就业提供优惠政策和便利的承诺,并与服务中心签定了合作协议。

  .6成立两岸青年创客联盟

  服务中心将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温州大学、温州众创创客空间发展中心、台湾“中华大学”、台湾大华科技大学等5家单位共同为“两岸青年创客联盟”。

  7.梳理在温创业就业典型案例

  服务中心梳理了已在温创业就业成功人士的20多个案例,案例为台湾青年现身说法,也为台湾青年创业就业提供第一手经验。

  2016国家对大学生创业新政策

  1.民办企业“三证合一”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落实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坚决推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年内出台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意见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方案,实现“一照一码”。

  2.注册企业场所可“一址多照”

  放宽新注册企业场所登记条件限制,推动“一址多照”、集群注册等住所登记改革。

  3.推进创客空间等孵化模式

  总结推广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新工场等新型孵化模式,加快发展市场化、专业化、集成化、网络化的众创空间,实现创新与创业、线上与线下、孵化与投资相结合,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综合服务平台和发展空间。

  4.众创空间税收优惠

  落实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的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机构适用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优惠政策。有条件的地方可对众创空间的房租、宽带网络、公共软件等给予适当补贴。

  5.创业担保贷款提高额度

  将小额担保贷款调整为创业担保贷款,针对有创业要求、具备一定创业条件但缺乏创业资金的就业重点群体和困难人员,提高其金融服务可获得性,明确支持对象、标准和条件,贷款最高额度由针对不同群体的5万元、8万元、10万元不等统一调整为10万元。鼓励金融机构参照贷款基础利率,结合风险分担情况,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水平,对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在贷款基础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以内的,由财政给予贴息。

  6.整合发展就业创业基金

  整合发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基金,完善管理体制和市场化运行机制,实现基金滚动使用,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提供支持。

  7.税收减免

  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创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的,可依法享受税收减免政策。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在3年内以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当年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

  8.优先转移科技成果

  鼓励利用财政性资金设立的科研机构、普通高校、职业院校,通过合作实施、转让、许可和投资等方式,向高校毕业生创设的小微企业优先转移科技成果。

  9.支持举办创新创业活动

  支持举办创业训练营、创业创新大赛、创新成果和创业项目展示推介等活动,搭建创业者交流平台,培育创业文化,营造鼓励创业、宽容失败的良好社会氛围,让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蔚然成风。对劳动者创办社会组织、从事网络创业符合条件的,给予相应创业扶持政策。

  10.大力加强创业教育

  把创新创业课程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从健全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改进创业指导服务等9个方面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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