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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创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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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创业政策

  创业政策是帮助创业者们安心创业的一种手段,武汉的大学生做创业,有什么政策来帮助吗?具体有哪些优惠的政策内容?来看看下面学习啦小编为你带来的武汉创业政策吧,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武汉:七类人创业可免3年税费

  不管是干个体、还是与人合伙办企业,将不再受注册资本限制;下岗失业人员初始创业,最高可减免8000元的税收和管理费。昨日,武汉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上通过了全民创业行动方案和推进全民创业若干意见。这一全民创业大菜单,将为各类创业人员带来诸多实惠。

  七类人员创业可享扶持政策

  今年,武汉市将大力扶持初始创业。凡是以自主创业方式实现就业或再就业的科技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复转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和农村劳动者等七类人员,从事初始型创业活动的(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都属于创业扶持对象。据介绍,这七类创业者可享受《再就业优惠证》中有关鼓励创业的扶持政策。

  对扶持对象从事初始型创业活动的,以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减免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费、教育附加费和个人所得税,并免收属于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期限为3年.

  抵押房产办小额贷款可免予评估

  按照全民创业方案,小额担保贷款扶持范围,将扩大到科技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复转军人、回乡创业者和农村劳动力等所有初始创业扶持对象。此外,武汉市还提出将进一步简化小额担保贷款手续。

  各类自主创业人员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办理房产抵押手续时,可免予评估,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各种管理费、服务费和证照费一律免收。

  政府出资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

  在市、区、开发区都要建立政府出资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支持民间投资中小企业担保机构加快发展。从今年起,连续3年,武汉市每年将安排4000万元,用于补充政府出资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资本金。

  根据需要,武汉市还将逐年增加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风险补偿金,使之规模由目前的1000万逐步增加到2000万元。

  同时,鼓励金融机构根据担保机构的信用等级,对a级以上信用担保机构可放大担保贷款5倍以上,支持符合条件的担保机构申请免征营业税。

  新办科技企业最高补贴15万元

  武汉市支持全民创业的意见提出,将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的科技人员,以各种形式在汉创办高新技术企业,从事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参与企业技术创新。

  市属科研机构、高校和事业单位科技人员离岗留职创办高新技术企业的,离岗期间由原单位继续为其缴纳养老、失业和医疗三项保险费,同时允许他们3年内回原单位竞争上岗,并享有和连续工作的人员同等的福利待遇。

  对归国留学人员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人员,新创办18个月以内的科技型企业在技术创新项目上,给予最高金额为15万元的补贴。

  凡是年纳税额在500万以上的科技型企业的经营者和技术骨干,年缴纳个人所

  有条件的事项

  都要推行网上审批

  武汉市要求,凡是具备网上审批条件的事项,都应做到网上办理,全部实行“一表受理、一网运作、一次发证。”实行执法责任制、执法过错和行政过错追究责任制,依法保护创业出资人的合法权益。慎用“司法介入”,着力解决多头收费、重复收费、执法扰民和不执行收支“两条线”等问题,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

  劳动密集型企业

  最高可享300万贴息贷款

  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当年新招用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达到现有在职职工总数的30%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享受最高300万元贴息贷款优惠政策。设立1亿元市级小额贷款担保基金,用于小额贷款担保、贷款贴息和风险补偿。

  进一步拓宽非公有制经济市场准入门槛

  在全民创业意见中,武汉市还提出:凡法律法规未禁入的行业和领域,都对非公有制企业开放。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非公有制企业可以和国有、集体企业平等享受优惠政策。除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前置审批外,其他前置审批一律取消。

  此外,武汉市还将放宽创业准入门槛,对于从事个体工商户、创办合伙企业或独资企业的,将一律不受注册资本限制。

  开办科技型、环保节能型有限责任公司的,首期出资额只需注册资本总额的10%,但最低不低于3万元。投资设立其他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的,允许在2年内分期注入,首期注入资本放宽到资本总额的20%。投资人可用专利技术、科技成果以及股权等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其出资比例最高可达企业注册资本的70%。

  个体户转私营企业享受2年过渡期优惠

  对发展微小企业,武汉市提出鼓励性的措施。从事个体工商户新转成的私营企业,在2年过渡期内,可继续实行税收定期定额核定征收办法。

  此外,武汉市还将设立市级中小企业成长工程以奖代补专项资金。每年选择100户重点中小企业和100户民营高新技术企业,进行重点扶持,对其科技含量高、带动力强的新产品开发项目,给予无偿资助或贷款贴息。

  个体户登记可以租房协议作凭证

  为支持全民创业,武汉市还提出扩大经营场地范围。个体工商户经批准的临时商业用房可视为有效经营场所。个体工商户在进行工商登记时,租房协议可作为有效的经营场所凭证。申办企业时,可提交经相关部门认定的使用权证明进行场所登记。

  今年,还要加强下岗职工(工友)创业和孵化基地、大学生创业园、妇女创业中心建设。3年内投入1亿元,建设10大科技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建设100个科技企业孵化器和科技创业人社区,构建科技创业平台。

  两银行六成新增贷款专供中小企业

  武汉市还将加快筹建以民间资本为主、面向中小企业的金融机构。市政府将督促各商业银行设立专门负责小企业贷款工作的机构。市商业银行、市农信联社城区社年度新增贷款的60%要用于支持中小企业的创立和发展。

  同时,设立2000万元科技创业投资引导资金,扶持引入、设立和发展风险投资机构以及为高新技术风险投资项目提供贷款贴息。

  还将设立2000万元高新技术企业上市发展辅导资金。鼓励有实力、有信誉的企业面向社会发行债券、实行股权融资、项目融资。给予合法经营的典当行一次性服务费补贴,以支持创业者以典当方式获取创业营运资金。

  ◆其他政策

  鼓励并帮助企业申请国家级名号

  简化登记手续。注册登记的前置审批,实行“工商受理、抄告相关、并联审批、限时完成”的方式。由相关部门在承诺时间内办理完毕。

  创业主体可自行选择规范的企业名称、字号,凡依法申办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均可冠市名。允许非外方控股的外商投资企业在名称中使用“武汉”字样。同时,武汉市政府还将鼓励并全程帮助各类主体申请冠省名和国家无行政区划的企业名称。

  ◆创业者声音

  创业一年多的中科院研究生刘灿德——

  重复性的审核要取消

  “对刚开始创业的人来说,最希望能有一笔创业资金。”创业一年多的中国科学院研究生刘灿德,对武汉市出台的全民创业行动方案充满期待。来自山东的刘灿德,在北方一所大学读的本科,后来考上了中国科学院研究生,在中科院武汉分院读书。虽然学的是地理信息方面的知识,但是对教育培训特别热衷。去年10月份,他申请了小额贷款,经过多道程序审核,直到今年2月份,他申请的小额贷款才批下来。

  “在办理小额贷款时,同一个材料,好几个部门都要审核。”刘灿德说,希望政府部门能进一步简化重复的程序,让创业者能尽快拿到资金,启动创业。

  ◆银行说法

  中国银行香港北路支行行长刘福昌——

  政府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可化解担保难

  按照规定,一些商业银行都应该对符合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提供贷款,但是由于缺少担保人和担保机构,银行出于担心出现风险的考虑,对下岗失业人员和刚毕业的大学生创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一般很谨慎。因此,很多创业的人都难以申请到小额贷款。

  刘福昌说,如果武汉市、区、开发区都建立起政府出资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这将为一些中小企业向银行贷款架起桥梁,一些担保机构就会有积极性,银行也更愿意为创业者提供贷款。

  武汉推出十条优惠政策促进全民创业

  经认定的创业型孵化器,连续三年给予50%的房租补贴;每年安排5000万元的科技创新券;鼓励高校应用科技类科研人员开展科技创业,所得收入归个人所得……武汉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日前颁布《关于建设创业光谷的若干意见》,推出了十条促进创新创业的优惠措施。

  这是继2012年光谷推出的“黄金十条”之后,再次推出的一个高含金量的鼓励创业政策,被称为“创业十条”。包括建立电子营业执照制度;支持“孵化+创投”;设立创业风险援助资金;对孵化器设立天使投资基金的,东湖示范区最高可按50%的比例进行参股;对领军企业设立的内部创业基金,东湖示范区最高可按50%的比例进行参股。

  经过测算,为落实“创业十条”,东湖自主创新示范区每年需从财政资金中拿出1.1亿元至1.5亿元。目前,东湖示范区共有注册企业2.6万家,仅今年前11个月就新增5796户,同比增长49%,相当于每个工作日新增企业22家。武汉市政府副秘书长、自贸区先行先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涂山峰表示,“创业十条”将激发湖北庞大的高校教师与学生群体的创业热情,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格局,促进武汉自贸区的创建。

  武汉市大学生创业政策

  近日从武汉市人大会获悉,该市即将出台 《普通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引领三年行动计划》,武汉市政府拟每年拿出2000万元,作为大学生创业专项扶持资金。

  据介绍,大学生创业专项扶持资金,主要用于大学生创业项目资助、创业服务站建设、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房租补贴、实训补贴、创业指导和培训、创业成果展示等7个方面。同时,重点解决大学生创业场地难的问题。到2015年,力争建立各类孵化器150家,孵化场地总面积达到1000万平方米。

  税收优惠政策拟为: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毕业两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产中介、网吧、氧吧等国家限制行业外)的,3年内免收属于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大学生创业政策解读

  国家补贴政策

  (1)社会保险补贴

  对企业招收近3年(含应届)未就业并办理了失业登记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根据其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期限,按规定给予相应的社会保险补贴,最长不超过3年;

  对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灵活就业高校毕业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2)公益岗位补贴

  对通过公开招录方式,在我市公益性岗位就业的困难高校毕业生,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

  (3)财政补贴

  鼓励财政拨款单位通过劳务派遣方式接收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按照企业社会保险补贴标准的50%给予财政补贴;

  (4)培训补贴和创业补贴

  未就业贫困家庭(享受低保)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参加创业培训的,根据其获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或者就业、创业情况,按规定给予相应培训补贴,其中创业成功的给予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5)见习期间给予每月500元的基本生活补贴

  对承担高校毕业生见习任务的大学生就业见习基地,由市财政按每人每月500元给予基本生活补贴;

  (6)职业培训补贴

  对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就业困难毕业生3年内)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根据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培训期限或者就业情况,按照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对企业新招收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在6个月之内开展岗前培训的,按照规定给予企业一定比例的定额职业培训补贴;

  (7)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对武汉户籍的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就业困难毕业生3年内)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者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按照规定给予职业鉴定单位人均200元的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8)职业介绍补贴

  对为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服务的符合条件的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根据有关规定按照每人150元的标准给予职业介绍补贴。

  武汉创业政策

  (1)鼓励在汉高校大学生参加各类创业实践活动,并免费享受创业导师辅导。

  (2)鼓励在汉高校允许在校学生休学创业,到孵化器创业的学生,创业时间可按照相关规定计入学分,创业之后可重返原校完成学业。

  (3)对毕业后3三年内在汉创业并领取营业执照、稳定经营1年以上的大学生,凭纳税证明给予一次性1万元创业补贴,市区各承担50%。

  (4)每年组织优秀大学生创业项目评选,对评选的前100名优秀创业项目,给予最高5万元的经营场地租金补助。

  在校学生从事勤工俭学享受政策

  对在校学生从事勤工俭学所提供的劳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高校毕业生毕从事个体经营可享受政策

  高校毕业生毕业后两年内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工商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税务登记工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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