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大学生创业政策
沈阳大学生创业政策
沈阳现在有什么关于大学生创业的政策吗?看完学习啦小编整理的沈阳大学生创业政策后你就会明白了!文章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沈阳大学生创业政策
依据政策,沈阳高校毕业生从毕业证初始核发时间的3年内,经投资者共同作出相应书面承诺,可免缴首期注册资本和免交验资报告,即毕业3年内的大学毕业生申请设立注册资本20万元以下的有限责任公司(一人公司除外)时,允许注册资本“零首付”,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
此外,按照辽宁省有关规定,高校毕业生创办企业初期(两年内),可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对该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按实际招用人数每人每年4800元定额依次扣减其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大学生创业税收优惠的审批期限为2011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以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办理减免税手续之日起作为税收优惠的起始时间。也就是说,税收优惠政策在2013年12月31日未执行到期的,可继续享受至3年期满为止。享受税收优惠的高校毕业生限于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毕业年度内是指高校大学生毕业所在自然年内,即1月1日―12月31日。一旦超过毕业年度,大学生将无资格申领相关证明,自然无法享受相关税收优惠。
毕业两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并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优先给予科技专项资金支持。
辽宁沈阳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
为支持大学生创业,辽宁各级政府出台了许多优惠政策,大学生自主创业可享受到税费减免、贷款贴息、政策培训甚至无偿使用办公场地等政策。
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凡从事个体经营,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并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只要持有各市人事局核发的“自主创业证”,并能提供足够的担保措施如不动产抵押等,即可申请为期两年的2万—10万元小额担保贷款,贷款人从事家庭手工业、种植业、养殖业、修理修配等30个微利项目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展期不贴息。
辽宁各市共青团组织及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等还面向大学生开展了免费创业培训课程,聘请有丰富实践和教学经验的教师及工商、税务部门的专家,讲授创业认知、市场营销、如何选择项目、如何选择经营地址及如何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等课程。
此外,由辽宁省政府斥资1500余万元改建的1.1万平方米的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将于今年5月1日前正式启用,基地将常年提供创业孵化间80间,向每个入驻的大学生初创企业提供40余平方米的配有电话线、网络和简捷装修的办公经营场地,仅收取低廉的物业费用,并且辅以政策咨询、业务培训等各项扶持服务项目,1至2年待企业成长稳定后予以“放飞”。
沈阳市率先响应国家要求,适当调整就业创业政策。具体表现在:
1、沈阳市创业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额度由5万元调整至10万元;困难大学生首次创业可获2000元~4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2、同时,允许高校毕业生创办的非公有制企业注册资本分期到位,注册资本首次出资额允许为零,其余差额部分可在2年内缴足。
3、对登记失业的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3个月内提供至少两次岗位对接援助,仍不能实现就业的,提供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确保有就业意愿的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百分之百实现就业。
4、民办职业中介机构为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免费服务并符合规定条件的,按每人每年一次给予职业介绍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介绍一人就业补贴100元。
各地新政策的推出,对于缓解高校毕业生就业难的问题有了积极的效用,并且更多的创业优惠政策也使得高校毕业生能充分施展自己的才华,积极创新。习时间就正式开始接诊。“没想到现在计划要延后了,也不知道到时候还能不能及时租到适合营业的房子。”刘淼说。
沈阳出台各项政策鼓励创业
高新技术领域创业最高可享10万贷款
日前沈阳市出台《“万人创业工程”实施方案》,力争2015年内扶持创业人数达到1万人以上,为符合规定的企业和个人提供税费减免政策、创业资金、创业场地、创业能力提升等方面扶持。
1类
税费减免政策扶持
(1)税费减免政策
对于符合税法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含 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对于经认定的国家重点扶持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政策
登记失业人员、残疾人、复转军人以及毕业3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销售不动产、广告业等)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市、区县(市)、街(乡)三级收费部门,免收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等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2类
创业资金扶持
(1)小额担保贷款政策
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及符合规定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均可向经办金融机构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个人贷款额度一般为5万元,最高不超过8万元;对高校毕业生从事高新科技领域的,最高贷款额度为10万元;对于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按人均不超过10万元,总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标准给予小额担保贷款支持。对女性创业者给予重点扶持。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最高贷款额度为200万元。
(2)社会保险补贴
对于在沈阳市创业(国家限制性行业除外),当年新增岗位吸纳沈阳市户籍就业困难群体和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每新招一名符合条件人员,由政府给予用人企业实际缴纳一个季度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三项费用社会统筹部分资金总额50%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3)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
具有沈阳市常住户口的在领失业保险金人员、军队退役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城乡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在沈阳市辖区内首次自主创业,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正常纳税或提供免税证明,经营满意1年以上,在6个月内申报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其中,零就业家庭成员、城乡低保户补贴4000元,城乡低保边缘化补贴2400元,在领失业保险金人员、军队退役人员补贴2000元。
(4)创业税费补贴政策
对符合规定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人员、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96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5)创业培训补贴政策
学员参加创业引导、创业指导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的,对培训机构给予60%~100%的补贴。
(6)大学生创业贷款
对符合条件纳入沈阳市青年创业促进会的创业项目,通过评估给予3万~5万元的无息无抵押创业资金,3年内分期偿还。
3类
创业场地扶持
对能够为初创小微企业提供基本生产经营场地、创业指导服务及政策扶持的创业孵化基地,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财政局认定,按照基地达到的面积标准给予不同标准的专项资金补贴,用于创业孵化基地为孵化对象减免场地租金、水电、煤气、采暖等基地运行费用,基地面积达到5000平方米以上的,给予80万元 /年的补贴;3000平方米以上的,给予40万元/年的补贴;1500平方米以上的,给予30万元/年的补贴。对没有进入到孵化基地或创业园,符合创业扶持政策条件的大学生自主创业,实际租赁场地经营的,在其创业初创期内,给予租用场地补贴6000元/年,补贴期限不超过2年。
4类
创业能力提升扶持
加大创业技能培训力度,进一步扩大创业培训和普惠制培训人员范围,积极鼓励高校毕业生参加培训,提升创业技能。将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纳入普惠制就业培训范围,将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纳入创业培训范围,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参加普惠制就业培训或创业培训,给予一定生活补贴。开设高校毕业生、青年创业人员、妇女、失业人员等专场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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