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融资优惠政策
创业融资优惠政策
引言:《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5〕32号)明确,支持符合条件的创业企业上市或发行票据融资,并鼓励创业企业通过债券市场筹集资金。
创业融资优惠政策一、国务院出台哪些新政策进一步完善融资担保政策?
《国务院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4〕52号)中,鼓励各级政府设立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积极支持小型微型企业。积极引导创业投资基金、天使基金、种子基金投资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型企业可按规定享受小额担保贷款扶持政策。进一步完善小型微型企业融资担保政策。
大力发展政府支持的担保机构,引导其提高小型微型企业担保业务规模,合理确定担保费用。进一步加大对小型微型企业融资担保的财政支持力度,综合运用业务补助、增量业务奖励、资本投入、代偿补偿、创新奖励等方式,引导担保、金融机构和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等为小型微型企业提供融资服务。
创业融资优惠政策二、国务院有哪些新举措丰富创业融资新模式?
《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5〕32号)明确,支持互联网金融发展,引导和鼓励众筹融资平台规范发展,开展公开、小额股权众筹融资试点,加强风险控制和规范管理。丰富完善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支持保险资金参与创业创新,发展相互保险等新业务。完善知识产权估值、质押和流转体系,依法合规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专利许可费收益权证券化、专利保险等服务常态化、规模化发展,支持知识产权金融发展。
创业融资优惠政策三、国家在鼓励企业上市融资方面出台哪些新政策?
《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5〕32号)明确,支持符合条件的创业企业上市或发行票据融资,并鼓励创业企业通过债券市场筹集资金。积极研究尚未盈利的互联网和高新技术企业到创业板发行上市制度,推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建立战略新兴产业板。
加快推进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向创业板转板试点。研究解决特殊股权结构类创业企业在境内上市的制度性障碍,完善资本市场规则。规范发展服务于中小微企业的区域性股权市场,推动建立工商登记部门与区域性股权市场的股权登记对接机制,支持股权质押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发行主体发行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等企业债券创新品种。
创业融资优惠政策四、陕西省出台哪些新政策进一步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稳金融支撑促经济发展的意见》(陕政办发[2015]51号)提出,扩大融资规模,严格落实小微企业贷款增速、户数和申贷获得率“三个不低于”的要求,不断扩大中小微企业融资规模。降低融资成本,缩短融资链条。拓宽融资渠道,引导企业利用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集合票据等债务工具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
鼓励省内企业到“新三板”挂牌。研究出台扶持政策,发挥陕西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推进民营银行设立。开展股权众筹试点。支持省金控集团设立产业发展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