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广西农民工返乡创业政策法规
2017广西农民工返乡创业政策法规
广西的农民工也是很关注返乡创业的优惠政策,返乡做创业现在又有哪些优惠政策呢?小编为你带来了“农民工返乡创业政策”的相关知识,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互联网+创业”模式让广西返乡农民工圆创业梦
农民工创业园助力农民工创业
位于贵港市平南县的平南县农庄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是一家经营线上农产品售卖的企业,公司总经理李锴就是一位曾经在外地务工的农民工。去年,平南县大力发展农民工电商平台,创建了农民工创业园。得知有这样的创业平台,李锴决定回家乡创业。在相关部门的支持下,如今李锴的电子商务公司已经步入正轨,也将家乡的优质农产品销往了全国:“进驻大半年以来,政府和创业园对进驻企业的扶持、厂地补贴和水电补贴都能落实到位,还有对我们企业进行农产品整合的时候,政府和创业园都给了很大的指导意见。”
平南县人社局副局长周喻告诉记者,农民工创业园解决了农民工创业之初资金短缺的燃眉之急。目前,创业园内吸纳的就业人数已经达到了360多名:“每个创业的一个农民工可以有10万块人民币的创业贴息补贴。通过这些政策、措施,我们加快了农民工创业园的发展。”
在平南县农民工创业园内的22家入驻企业中,有6家都是电子商务公司,他们将平南石硖龙眼等当地土特产借助电商平台销往全国,助力当地贫困群众脱贫攻坚。在自治区人社厅农民工工作处处长陈为安看来,电商创业也是广西推动返乡农民工创业工作的重要手段和方法:“ 电商肯定是将来农业产业化、尤其是返乡农民工创业成长的一个重要手段,农村这些打工者回到农村以后就地就近创业,他的产品要卖出去,这是一个很好的展示、销售、服务的平台,这是一个发展趋势。”
农民工电商创业有扶持有培训
在2015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意见》提出,引导和鼓励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渠道下沉,带动返乡人员依托其平台和经营网络创业。“互联网+”这阵“风”由商界吹到了农民工的家中。
为打造好“互联网+创业”的载体,广西从2015年开始,每年安排农民工创业专项扶持资金3亿元,用于扶持农民工创业园、培训实训基地、农民工创业工作奖补等工作。根据最新统计,2015年第一批启动建设的14个农民工创业园已入驻企业262家,其中,农民工创办企业176家,越来越多的“打工仔”当上了老板,圆了创业梦。自治区人社厅农民工工作处处长陈为安:“我们政府拿出专门资金为返乡农民工创业提供融资帮助,农民工进到创业园去创业,平台、资金、技能方面跟踪服务,就让我们农民工的创业在一个综合的服务平台和系统下,为他们保驾护航。”
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政策指南
一、农民工返乡创业主要方向
即八大“回家工程”: “实施产业转型、创新发展、农村改革、“互联网+”、民生改善、基础建设、资源对接、资本合作”。
二、对农民工返乡创业的政策支持
1、工商登记优惠政策。
(1)放宽经营场所登记要求,允许“一址多照”“一照多址”、集群注册。
(2)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允许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以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收益权、货币、实物和知识产权作价出资,货币出资和非货币出资不受出资比例限制。
(3)放宽经营范围,凡国家法律法规未禁止的行业和领域,一律向返乡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等人员开放。
(4)开辟返乡创业“绿色通道”。在各级行政服务中心设置(挂牌)专门窗口,为返乡创业人员安排专人提供一站式保姆服务。
2、税费减免优惠政策。
对农民工返乡后从事个体经营的,免收个体工商登记费,对投资人或股东均为符合条件的外出务工农民兴办企业的,免收工商登记费。
3、财政支持优惠政策。
(1)建立创业专项资金。市、县(区)、内江经开区每年筹集不低于2000万元的创业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创业奖励补贴,小额贷款风险补偿金和贴息,各类创业园、创客空间的建设、运行和购买服务。
(2)对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等人员返乡创办的个体、企业或合作经营组织,可根据相关政策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3)对创办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的,可根据相关政策给予相应的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的按相关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其新吸纳员工符合享受扶持政策的,由创业实施地所在财政结合实际情况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奖励。
(4)对返乡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等人员回乡创办企业的,同等享受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5)对创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符合农业补贴政策支持条件的,可按规定同等享受相应的政策支持。
4、金融服务优惠政策。
(1)鼓励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等人员发放创业担保贷款,优化贷款审批流程,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10万元,期限2年,财政部门按规定贴息;贷款期满可展期2年,展期不贴息。
(2)对返乡创业领办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属于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可按规定给予最高额度不超过200万元,期限2年,财政部门按规定贴息。贷款期满可展期2年,展期不贴息。
(3)鼓励金融机构将法律法规不禁止、产权归属清晰的各类农村资产作为抵押担保品,对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等人员返乡创业证照齐全的房屋产权、机器设备、大件耐用消费品和有价证券以及注册商标、发明专利等无形资产均可作为抵质押品,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
(4)可用土地流转收益、林权、农房、等作为抵押担保方式为农民工返乡创业提供贷款。
5、返乡创业园区建设优惠政策。
(1)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返乡创业园的建设资金由建设方自筹;以土地租赁方式进行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返乡创业园建设的,形成的固定资产归建设方所有。
(2)安排相应的财政引导资金,以投资补助、贷款贴息、返乡创业园区建设奖补等方式给予政策支持。
(3)有关方面可安排相应项目给予对口支持,帮助返乡创业园完善水、电、交通、物流、通信、宽带网络等基础设施。
(4)鼓励返乡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等人员入园创业,可租用园区内的国有土地和标准厂房,也可按弹性年期出让或“租让结合、先租后让”的方式用地,降低一次性支出成本。
三、农民工返乡创业保障措施
1、加强与农民工、农民企业家以及在外内江知名人士的沟通联系,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开展在外企业家和知名人士投资创业项目对接会、恳谈会、拜访会等活动,每年开展一次返乡创业明星评选活动,表彰奖励一批优秀的返乡创业明星。
2、依托已有园区,盘活闲置厂房等存量资源,整合发展一批返乡创业孵化基地和返乡创业园区,聚集创业要素,降低创业成本。
3、鼓励县、乡两级结合产业优势建立返乡创业电子商务基地、返乡创业小型电子商务集聚区,对电子商务创新创业等办公用房、网络等给予优惠或补贴,大力拓宽“一村一品一店”覆盖范围。
4、构建“技术+创业”新模式,开展好农民工等返乡创业人员创业培训。
5、运用国内先进的CETIC创业素质测评系统,对返乡创业人员进行创业素质测评和创业资源评估,开发有针对性的培训项目。
6、建立健全创业指导制度,开展“指导诊室+企业+创业者+技术人才”的“1+3”培训模式,为返乡创业人员提供开业指导、项目推荐,问题诊断等创业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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