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创业扶持政策最新内容
南京创业扶持政策最新内容
相信有不少的朋友会关注南京做创业吧,在南京做创业现在有什么扶持方面的政策呢?小编为你带来了“创业扶持政策”的相关知识,欢迎阅读!
南京最给力的创业扶持政策出台
政府优惠政策
1资贷款扶持政策
1. 线下小额贷款融资贴息补助机制。
对按约定还清本息的线下小贷科创企业,按贷款额分三段给予利息补贴:
50万元(含)以内,补贴贷款额的5%/年;
50万元—100万元(含),补贴贷款额的4%/年;
100万元—200万元(含),补贴贷款额的3%/年;
按年化标准计算,对贷款期不足一年的,以实际贷款期限按年折算。
2.线上网贷融资贴息补助机制。
按贷款额分三段给予利息补贴:
50万元(含)以内,补贴贷款额的10%/年;
50万元—100万元(含),补贴贷款额的6%/年;
100万元—200万元(含),补贴贷款额的3%/年。
3.产品众筹融资成本补贴、奖励机制。
对科创企业在众筹平台成功预售产品,按预售金额分三段给予补贴和奖励:
年度累计预售金额10万元(含)以内,补贴奖励预售金额的10%;
10万元—50万元(含),补贴奖励预售金额的6%;
50万元—200万元(含),补贴奖励预售金额的3%;
累计超200万元以外部分不予补贴奖励。
2“创业南京”高层次创业人才计划
最高可获得150万元创业扶持资金,提供100平米办公场所和100平米人才公寓,三年内免收租金。
3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
优秀大学生创业项目,给予20-50万元的资助;
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创业项目,租用场地给予一定补贴;
提供30-50万贷款担保,并给予全额贴息;
科技型小微企业贷款总额300万以内按基准利率给予50%贴息;
3年内获得风险投资,按单个项目融资总额10%、最高不超过25万元给予配套支持。
4股权融资奖励
对成功引进创投、天使资金满一年的创业企业,按其引进创投、天使资金在本区内实际投资额的3%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对提供融资服务满一年的孵化机构按实际投资额的2%给予奖励,每年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对满一年的投资方管理团队按实际投资额的1%给予奖励,每年最高不超过10万元。
5免费会计代账
政府为企业购买代理记账服务期限24个月(购买代理费400元/月)。
代理记账服务内容:
协助办理开立银行纳税账户、办理税务登记、协助税务核查、办理发票开户、协助购买发票、建帐、记帐、编制财务报表、编制税务报表、纳税申报、日常财务、税务咨询、协助甲方接受税务检查、协助办理减免税手续、协助工商年检等服务;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服务承诺及相关增加服务事项。
6免潜力型创业企业扶持政策
对新创办的潜力型小微软件企业,根据企业经营状况及主要产品的技术先进性和预期产出效益,经第三方评估后择优给予10万元的创业扶持,每年不超过30个。优先支持“互联网+”类和智能制造研发类软件企业。
7房租补贴
众创空间毕业企业入驻园区,租用办公房,年税收在400元/平方米以上的,给予实际所支付房屋租金20%的补贴;年税收产出在1000元/平方米以上的,给予实际所支付房屋租金50%的补贴;年税收产出在2000元/平方米以上的,给予实际所支付房屋租金100%的补贴。房屋租金共补贴2年,补贴标准不高于60元/平方米·月。
南京市青年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关于实施万名青年大学生创业计划的意见》(宁委发〔2012〕33号)精神,细化落实青年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措施,促进青年大学生创业主要目标和任务的完成,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市区(县)分别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设立青年大学生创业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大创办”),负责协调和具体实施工作。市“大创办”负责本细则实施的总体统筹协调工作,各区县、各部门应按照《关于实施万名青年大学生创业计划的意见》提出的目标要求(目标任务分解表见附件),制订促进大学生创业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建立目标责任体系,将扶持青年大学生创业工作目标纳入政府年度考核内容,逐级分解,强化工作责任考核,确保青年大学生创业目标顺利完成。
第二章 政策兑现和办理流程
第三条 南京青年大学生创业证的申领与办理
(一)申领条件
1、具有大专以上文化在校大学生或毕业五年内的大学生(含海外留学人员);
2、有创业项目意向计划书并基本可行的。
(二)申报材料
申请人身份证、毕业证(在校生提供学生证)、创业项目意向计划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办理流程
市、区(县)“大创办”设立青年大学生创业服务专门窗口,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由创业项目工商注册(或意向注册)所在地区(县)统一受理《南京青年大学生创业证》(以下简称《创业证》)的申领和审核发放,并为青年大学生创业提供政策咨询、业务办理等服务。
海外留学青年大学生在宁自主创业申领《创业证》,在市“大创办”服务窗口统一受理。
青年大学生创业凭证享受各项扶持政策。
第四条 优秀创业项目遴选与评估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创业项目者必须为符合条件的青年大学生。
2、创业项目符合“十二五”规划产业发展导向,经营模式新颖、具有可行性、潜在经济和社会效益较好或商业发展前景较好。
(二)申报受理
在市、区(县)“大创办”服务窗口申报,也可通过“南京大学生创业网”进行网上申报,申报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创业项目核心成员身份证明材料;
2、创业项目计划书(可附专家推荐材料)。
参加各类大学生创业大赛的获奖项目可通过大赛组委会向市“大创办”服务窗口集中申报。
(三)项目评估
区(县)“大创办”于每周五将受理申报材料汇总,通过“南京大学生创业网”上传至市“大创办”进行统一汇总。市“大创办”对申报项目进行初筛选,会同南京紫金科技创业投资集团根据初筛选备评的创业项目行业类型,聘请专家定期评审并对外公布。
(四)资金拨付
通过评估入选的优秀创业项目和特别优秀创业项目,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后,凭《创业证》按规定给予资助性投资。资金50%由政府直接补助,50%由市紫金科技创业投资集团天使基金进行股权投资(按“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及“紫金科创天使基金细则”实施),紫金天使资金进入南京银行专有账户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