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创业补助政策有什么变化
在重庆做创业,现如今也有一系列的补助了,做创业有哪些优惠政策与补助政策?小编为你带来了“重庆创业政策”的相关知识,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重庆创业补贴优惠政策
小额担保贷款
大学和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最高贷款15万元,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最高贷款5万元,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最高贷款200万元。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妇女最高人均贷款10万元。
小额担保贷款的条件
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男性年龄在60岁以内、女性年龄在55岁以内(已退休人员、大龄下岗职工除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身体健康、诚实守信、经过就业再就业培训、具备一定劳动技能;属所在社区居委会的常住户口。合伙经营实体或小企业必须有固定的经营场地和一定的自有资本金;其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是微利项目(国家明文限制的行业如建筑业、广告业、房屋中介、典当、桑拿、按摩、网吧、氧吧、以及美容、美发、水吧、酒吧、洗脚,从事金融保险业、邮电通讯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等除外)。
微型企业商业贷款贴息补助
补助对象:市级、区县鼓励类行业微型企业。
补助标准:对当年发生的商业贷款给予财政贴息,贴息时间不超过2年,按不超过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50%予以贴息,每户微型企业每年不超过10万元。
微型企业经营场所租金补助
补助标准:微型企业可一次性享受6个月的场地租金补助。都市功能核心区和都市功能拓展区不高于1200元/户·月;城市发展新区不高于1100元/户·月;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和渝东南生态保护区不高于1000元/户·月。
补助对象:租赁场地作为经营场所的市级、区县鼓励类行业微型企业,以及贫困大学生创办的微型企业。
就业困难人员就业补贴
补贴标准
岗位补贴标准按每人每年2000元计算,社区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按每人每年5000元计算。(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
补贴对象
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各类企业;公益性岗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劳务协议)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单位和社区公益性劳动组织。
普通高等学校贫困毕业生岗位补助
企业按认定的岗位招聘登记失业离校两年内的重庆市户籍普通高等学校贫困毕业生(以下简称贫困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享受6000元/人的一次性岗位补助。
微型企业创业培训
微型企业创业者参加微型企业创业培训的,可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享受一次培训补贴,不得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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