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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创业优惠政策

时间: 晓敏706 分享

东莞创业优惠政策

  想必会有不少朋友选择在广东地区做创业,但是大学生做创业能享受到哪些创业优惠政策呢?小编为你带来了“东莞创业优惠政策”的相关知识,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东莞“十三五”就业创业政策意见

  关键词1:高校毕业生

  多渠道促进高校毕业生在莞就业

  在24个文件(征求意见稿)中,涉及高校毕业生的文件有7个,分别是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困难高校毕业生临时生活补贴申领办法、应届大中专毕业生企业就业补贴、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社会保险补贴办法、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办法、用人单位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办法、普通高等学校及职业学校在校生自主参训补贴申领办法。

  东莞市在推动高校毕业生就业方面,可以说不遗力。将实施困难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临时生活补贴、基层安置就业工资补贴;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实施高校毕业生企业就业补贴、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企业社保补贴,多渠道促进实现就业。

  其中落户到东莞的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到企业就业的可每人补贴2000元,自毕业起两年内一次性发放;市属院校各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在毕业年度有困难的,无论是求职还是创业,可以领取1500元的补贴。

  此外,《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社会保险补贴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2015年及以后毕业的已落户东莞的高校毕业生,在东莞市内实现自主创业,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将给予自主创业者社会保险补贴。

  关键词2:帮扶就业

  安置困难人员最高可奖6万元

  征求意见稿显示,对于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还有一定的奖励和补助。其中,对就业困难人员给予工资差额补助,实现灵活就业的给予工资补助;同时实施企业社会保险补贴、个人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对比“十二五”期间的就业创业政策,“十三五”期间还新增“企业就业安置基地奖励”,以鼓励企业安置就业困难人员;还新增“校企合作补贴”,密切企业与院校合作,帮助企业招用技术型、技能型人才。

  其中,在《企业就业安置基地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中规定,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招用20人以上、40人以下,一次性奖励3万元;招用人员达40人及以上的,一次性奖励6万元。

  《校企合作补贴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鼓励我市企业与院校建立长效的校企合作平台,其中批量接收经订单式培训的应届全日制毕业生达30人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及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的企业,可按8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校企合作补贴。

  《职业介绍补贴办法(征求意见稿)》中,对村(社区)人力资源服务平台帮扶城乡劳动力就业作出了补贴规定,若成功推荐就业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合同期内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可按400元/人给予介绍补贴。

  关键词:孵化基地

  市级示范创业基地资助30万元

  在“十三五”期间,东莞市在大力支持“大众创业”方面,制定了10多项优惠政策,加大对各类创业者及其初创企业的扶持。其中,创业孵化服务有补贴、一次性创业有资助,对创业场地租金、创业带动就业都明确了补贴办法,并将推动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大力鼓励和扶持个人自主创业,以打造“优秀创业项目”,培育创新创业主体,发挥创业就业的倍增效应。

  在《创业孵化服务补贴办法(征求意见稿)》,对于市级及以上的创业孵化基地,还明确了详细的创业孵化服务补贴,按实际孵化成功户数,给予创业孵化基地每户3000元的创业孵化服务补贴;成功孵化属普通高等学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以内)和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领取毕业证5年内)、复员转业退役军人以及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身份的创业者,每户补贴5000元。

  其中,《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和市级示范性创业孵化基地的基本条件,对被认定为市级创业孵化基地的,每个给予20万元资助;对被认定为市级示范性创业孵化基地的,每个给予30万元资助。

  此外,对经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我市将提供创业孵化基地资助和创业孵化服务补贴。对进驻经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符合条件的创业者或初创企业,提供各类扶持资金补贴和优惠政策,具体包括:创业培训补贴、一次性创业资助、创业场地租金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小额创业贷款贴息、入户政策等。

  当然,无论是市级创业孵化基地,还是市级示范性创业孵化基地,在认定后,都需要接受人力资源部门的年度评估或复评,若不达标,将被取消资格。建立这样的评估退出机制,以切实提升创业孵化基地管理服务水平。出台 一大波奖金补贴来袭

  2016年广东省创业优惠政策一览

  收优惠:部分行业免税两年

  对毕业生从事咨询、信息、技术服务的独立核算企业或经营单位,自开业之日起,免征所得税2年;对毕业生新办商业、物资业、对外贸易业、旅游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教育文化事业的独立核算企业,自开业之日起,免征所得税2年。对毕业生新办从事交通运输、邮电通讯的独立核算企业或经营单位,自开业之日起,第一年免征所得税,3年内减半征收所得税;对毕业生创办的农业生产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企业,对其提供技术服务和劳务所得收入免征所得税。

  贷款优惠:提供小额创业贷款

  广东省政府要求,有条件的地区由地级及地级以上市政府确定,在现有渠道中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小额创业贷款和担保,帮大学生找到启动自主创业的“第一桶金”。

  个人自主创业最高可贷8万

  据了解,近日东莞市将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的本市户籍毕业生纳入享受该市小额担保贷款优惠政策人员的范围,东莞户籍的大学毕业生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今后可申请到最高8万元的贷款,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创办中小企业的,申请小额贷款最高额度为20万元,东莞市财政局对符合条件的小额担保贷款据实全额贴息。

  据介绍,凡东莞户籍大学生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申请小额贷款,借款人提供有效抵押(质押)反担保的,担保贷款金额不超过8万元(含8万元);借款人提供有固定收入来源的第三方作为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的,担保贷款金额不超过5万元(含5万元);借款人不能提供反担保的,担保贷款金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

  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创办中小企业的,根据借款人提供反担保的情况,担保贷款额度分别为20万元、15万元和10万元。担保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

  据了解,为简化小额担保贷款手续,对个人信用好、参加创业培训取得合格证书的人员,经市劳动部门审核同意,可取消反担保。

  申请贷款须验毕业证

  据悉,需要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大学毕业生,必须先通过东莞市人事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验证本人的毕业证,得到有效证明后,便可向镇一级劳动部门索取或在政府网上下载《小额担保贷款申请书》,按照自愿申请、社区推荐、劳动部门审查、担保机构审核并承诺担保、贷款银行核贷的程序,办理贷款手续。

  各项审查5个工作日完成

  据了解,小额担保贷款申请人所在的居委会或相应机构,应在收到有关部门寄送的申请资料后,对其进行审查,确认其真实、合法后,加具审核意见,附申请资料一并报所在镇区劳动分局审查后,报市劳动局。

  市劳动局对申请人的资格作进一步审查,对符合担保贷款条件的,在申请书上加具意见,送担保机构;对不符合担保贷款条件的,应书面回复申请人并说明理由。上述单位均应当在收到申请资料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各自的审查工作。

  同时,申请人持报申资料,已具担保机构认定意见的申请书,到贷款银行经办机构申请贷款,贷款银行经办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其是否完整和有效,除了特殊情况外,一般应在5个工作日内正式答复贷款申请人。

  大学生在广东创业,需要了解的优惠政策

  一、如何高效地成立新公司

  1.注册程序

  旧 先证后照

  新 先照后证

  ——申请相关主管部门行政许可置后,公司可先注册成立。

  2.注册资本

  旧 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

  新 认缴登记制

  ——取消注册企业法人注册资金最低限额、经营场所限制。

  3.注册部门

  旧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质量监督技术部门、税务部门

  新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三证合

  ——商事制度五个一,一窗受理、一表申请、一照一码、一照通用、一网互联。

  二、大学生创业可获得哪些资金补贴支持

  1.创业培训补贴

  毕业学年(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及毕业后的大学生参加创业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的,可给予一次性创业培训补贴, 最高2500元。

  2.一次性创业资助

  大学生成功创业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可申请5000元的创业资助。

  3.租金补贴

  学生租用经营场地创业(含社会资本投资的孵化基地),可申请租金补贴,珠三角地区每年最高6000元、其他地区每年最高4000元,最长3年。对入驻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初创企业,按照第一年不低于80%、第二年不低于50%、第三年不低于20%的比例减免租金。

  4.创业企业招用人补贴

  大学生初创企业吸纳他人就业的可申请创业带动就业补贴。3人及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补贴;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3000元补贴,总额最高3万元。

  5.社保补贴

  大学生创业吸纳他人就业的,按其吸纳就业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给予补贴,最长3年。

  6.小额担保贷款贴息

  对自主创业自筹资金不足的,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其中个人最高20万元、合伙经营或创办小企业的,可按每人不超过20万元、贷款总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额度实行“捆绑性”贷款;符合贷款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和科技型小微企业,贷款额度不超过300万元。在规定的贷款额度内,按照贷款基准利率最高上浮3个百分点据实给予贴息;劳动密集型和科技型小微贷款,按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

  7.创业孵化补贴

  创业孵化基地给予实际孵化成功(在本省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的企业每家3000元创业孵化补贴。

  8.优秀创业项目资助

  在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电子信息、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文化产业、现代服务业、电子商务、互联网、物联网、现代农业、家庭服务业等领域中,省从各地推荐的优秀项目中评选一批省级优秀项目,每个项目给予5万元至20万元资助。

  9.初创企业经营者能力提升补贴

  省按每人1万元标准,每年资助不超过500名有发展潜力和带头示范作用突出的初创企业经营者,参加高层次进修学习或交流考察。

  三、创业过程中哪些费用可减免

  1.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专业服务费优惠政策

  对初创企业免收登记类、证照类、管理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工会费。事业单位的服务收费,以及各类行政审批前置性、强制性评估、检测、论证等专业服务收费,对初创企业均按不高于物价主管部门核定标准的50%收取。

  2.减免税收优惠政策

  大学生自主经营小型微利企业的,对于每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即实际适用的优惠税率为10%,较此前25%的税率最高可减免60%。对于每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万元的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则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9600元为限额给予税费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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