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大学生创业相关政策
在江西的萍乡,这里的创业很热闹,萍乡的大学生创业有哪些相关政策,一起来看看下面学习啦小编为你带来的“萍乡大学生创业相关政策”,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萍乡大学生自主创业可享受多项优惠政策
萍乡市大学生自主创业可享受以下政策:
1)免费办理就业失业登记。省内外高校毕业生,都可以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求职地免费办理求职登记和就业失业登记,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并凭证享受相应公共就业人才扶持政策。
2)税收减免。对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氧吧外)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3)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高校毕业生符合自主创业条件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
4)求职补贴。从2013年起,对本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籍且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发给每人800元一次性求职补贴。
5)创业培训补贴。毕业学年(自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内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的,可按规定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创业培训补贴,补贴标准根据培训工种、技术等级和培训时间等内容在1000元/人至1600元/人范围以内确定。
6)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技能培训的,可按规定向人社部门申请职业培训补贴,补贴标准根据培训工种、技术等级和培训时间等内容在300元/人至3000元/人范围以内确定。对属于“江西省高技能人才振兴工程”中“青年高技能人才培训计划”的,给予2500元/人培训补贴;对属于“紧缺技能人才政府资助计划”的,给予3000元/人培训补贴。
7)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限国家规定实行就业准入制度的指定工种)、且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可规定给予鉴定收费标准70%的补助,最低不少于300元/人。
8)社会保险补贴。对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后,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规定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数额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对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已经进行就业登记并参加社会保险的,人社部门可按灵活就业人员待遇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缴费基数按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养老保险补贴12%,医疗保险补贴3%,失业保险补贴1%,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9)物管费、卫生费、房租费、水电费补贴。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入驻企业、个人在创业孵化基地内发生的物管费、卫生费、房租费、水电费,三年内按季支付每月不超过实际费用50%的补贴。
江西青年创业最高可获百万支持
江西《关于促进青年创业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为《措施》)日前出台。《措施》提出,在全省各设区市打造1至2个青年创业空间示范点,高校在校学生可保留学籍休学创业,江西青年创业就业基金每年不低于1000万元等,通过上述措施助青年创新创业。
高校毕业生月享千元见习补贴
《措施》要求,全省各设区市分别打造1至2个青创空间示范点。在全省高校相对集中的区域周边打造3个至5个省级高校大学生创业园。鼓励各级政府打造创业小镇,支持青年群体创办电子商务、软件设计、大数据、云计算、动漫设计等互联网相关领域的企业。
青创空间、大学生创业园和创业小镇的入驻企业,可按规定申请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见习补贴标准为见习基地所在地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70%。
以二类区域赣州市中心城区为例,按最低工资标准1430元/月计算,毕业生在就业见习基地见习期间每月享受1001元补贴。
休学创业可留学籍最高7年
《措施》提出,江西建立创新创业学分累积与转换制度,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休学创业的,保留学籍休学创业(高职3年至6年,本科4年至7年)。
全面实施大学生返乡创业行动,每年重点支持1000名大学生返乡创业。
创业企业最高可获百万元支持
带项目来江西创业的,按企业发展规模和创新水平,从省级“互联网+”专项引导资金中给予30万至100万元创业资金支持。
从2015年10月1日起到2017年底,依法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小微企业范围,由年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以内(含20万元)扩大到30万元以内(含30万元)。
对月销售额2万元至3万元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免征增值税、营业税的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由2015年年底延长至2017年年底。
对全省青年创业孵化基地(园区)内的初创企业,凡通过第三方物流产生的物流费用,由企业提供相关证明,由所在地政府给予每年30%的补贴。
千万基金扶持青年创业就业
《措施》提出,省级财政每年注入一定资金,充实江西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使其每年保持1000万元的总量,对符合条件的青年创业项目提供免息担保贷款等资金扶持。市、县两级也要相应成立青年创业就业基金。
江西鼓励返乡创业 个人创业贷款最高可达10万元
近日记者获悉,江西省就业局制定“江西省2015-2018年就业扶贫工作实施方案”,针对本省符合农村贫困人口条件、有就业能力且有就业或创业愿望的适龄劳动者,进行就业扶贫帮助。
“方案”鼓励外出人员回乡在人口聚集度高的乡镇建设农民创业园和创业一条街,吸纳周边扶贫对象在园内就业创业,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实现就业。引导本地服装纺织、电子、农产品加工等企业,在有条件的乡镇(村)创建就业扶贫车间(加工点),为扶贫对象在家门口就业创造条件。对入驻就业扶贫车间企业、个人三年内所涉及的场地租金、水电费,给予60%的补助。
在新政下,江西对有创业意愿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扶贫对象,将给予免费创业培训和创业指导等政策扶持,符合规定条件的给予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扶持,个人创业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0万元,合伙和组织起来创业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上述贷款期限两年,并予全额贴息。
对有创业能力且有创业愿望的,就业部门将组织开展电子商务、SYB等创业培训(实训),创业培训补贴1000元-1600元/人。为创业培训合格的贫困人员,提供开业指导、项目推介、政策咨询等免费服务。对工商新注册登记的贫困人员,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的,每户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
按照方案“工作”目标来看,到2018年,符合条件的扶贫对象全部建档,实行实名登记并录入就业扶贫信息系统;每个扶贫对象每年至少获得一次就业创业信息服务、就业创业政策咨询、就业指导、职业介绍、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等“一对一”免费就业服务,就业创业能力得到普遍提升;扶贫对象中有求学愿望的未能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均可免费就读技工院校;贫困家庭劳动力掌握一门以上就业创业技能,新生代劳动力具备转移就业基本职业素质,扶贫对象自我发展能力明显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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