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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创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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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知道研究生创业优惠政策有哪些吗?学习啦小编把整理好的硕士创业政策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杭州硕士研究生创业优惠政策

  杭州大学生创业项目无偿资助针对的是:普通高校在校生(在杭高校)及毕业后五年内的大学生在杭州市区范围内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工商经营的。大学生创业资助实行全年受理、按季评审,具体评审时间以公告或通知为准。

  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均可向市、区人事部门申请大学生创业项目无偿资助,其中市级企业向市人才开发中心创业服务处申报,区级企业向所属区人事局申报。符合条件且通过评审的项目,经公示无异议的,将可以享受2万元至20万元不等的无偿资助。

  研究生创业享受优惠待遇吗,具体有哪些呢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是我国宝贵的人力资源。当前,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我国就业形势十分严峻,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加大。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当前就业工作的首位,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拓宽就业门路,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中西部地区和中小企业就业,鼓励自主创业,鼓励骨干企业和科研项目单位吸纳和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为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鼓励高校毕业生积极参加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城市社区建设和应征入伍。围绕基层面向群众的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产服务、生活服务、救助服务等领域,大力开发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对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从事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符合公益性岗位就业条件并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按照国家现行促进就业政策的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专项资金列支;对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其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的,给予薪酬或生活补贴,所需资金按现行渠道解决,同时按规定参加有关社会保险。对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农村基层单位就业、并履行一定服务期限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实施相应的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对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在研究生招录和事业单位选聘时实行优先,在地市级以上党政机关考录公务员时也要进一步扩大招考录用的比例。

  继续实施和完善面向基层就业的专门项目,扩大项目范围。相关项目由各有关部门继续加强组织领导,省级人民政府负责做好各类基层就业项目之间的政策衔接。2009年,中央有关部门继续组织实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各地也要因地制宜开展地方项目,鼓励和引导更多的高校毕业生报名参加。鼓励高校毕业生在项目结束后留在当地就业,今后相对应的自然减员空岗全部聘用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对参加项目的高校毕业生给予生活补贴,所需资金按现行资金渠道解决,同时按规定参加有关社会保险。各专门项目相关待遇政策的衔接办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教育部、中央组织部、共青团中央等有关部门另行研究制定。

  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各类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是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主要渠道。要进一步清理影响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制度性障碍和限制,为他们提供档案管理、人事代理、社会保险办理和接续、职称评定以及权益保障等方面的服务,形成有利于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的社会环境。对企业招用非本地户籍的普通高校专科以上毕业生,各地城市应取消落户限制(直辖市按有关规定执行)。企业招用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招用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等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达到规定比例的,可按规定享受最高为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扶持。

  三、鼓励骨干企业和科研项目单位积极吸纳和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鼓励国有大中型企业特别是创新型企业创造条件,更多地吸纳有技术专长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充分发挥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高科技企业集中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作用,加强人才培养使用和储备。各地在实施支持困难企业稳定员工队伍的工作中,要引导企业不裁员或少裁员,更多地保留高校毕业生技术骨干,对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可按规定在2009年内给予6个月以内的社会保险补贴或岗位补贴,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困难企业开展在岗培训的,按规定给予资金补助。承担国家和地方重大科研项目的单位要积极聘用优秀高校毕业生参与研究,其劳务性费用和有关社会保险费补助按规定从项目经费中列,具体办法由科技、教育、财政等部门研究制定。高校毕业生参与项目研究期间,其户口、档案可存放在项目单位所在地或入学前家庭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聘用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续聘或到其他岗位就业,就业后工龄与参与项目研究期间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社会保险缴费年限连续计算。

  四、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鼓励高校积极开展创业教育和实践活动。对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符合条件的,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落实鼓励残疾人就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以及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等现行税收优惠政策和创业经营场所安排等扶持政策。在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的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自筹资金不足的,可申请不超过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按规定适当扩大贷款规模;从事当地政府规定微利项目的,可按规定享受贴息扶持。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强化高校毕业生创业指导服务,提供政策咨询、项目开发、创业培训、创业孵化、小额贷款、开业指导、跟踪辅导的一条龙服务。各地要建设完善一批投资小、见效快的大学生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并给予相关政策扶持。鼓励支持高校毕业生通过多种形式灵活就业,并保障其合法权益,符合规定的,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五、强化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和就业指导。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强化公共就业服务的功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等部门及高校要加强协作,采取网络招聘、专场招聘、供求洽谈会和用人单位进校园等多种方式,大力开展面向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服务系列活动,为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供更多、更快、更好的免费就业信息和各类就业服务。高校要强化对大学生的就业指导,开设就业指导课并作为必修课程,重点帮助毕业生了解就业政策,提高求职技巧,调整就业预期。加强高校就业指导服务机构建设,落实人员、场地和经费。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招聘活动安全保障,维护高校毕业生就业权益。

  清华大学硕士、博士可以休学三年进行创业

  清华大学校务会议日前通过《清华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方案。今年秋季起,清华大学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如想创业,可停学三年。此外,规定新增最长修业年限,博士研究生将不能再无限期延期毕业。

  据介绍,此次修改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是清华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部分。修订后的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明确,研究生一般应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完成学业。基本修业年限:硕士生两至三年,普博生三至四年,直博生和提前攻博生(含硕士生阶段)四至五年。该规定还首次增加了硕士、博士最长修业年限,依据规定,全日制研究生的最长修业年限为:硕士生三年,普博生六年,直博生和提前攻博生(含硕士生阶段)七年。非全日制最长修业年限:硕士生五年,博士生八年。这意味着,博士将不能再无限期延期毕业。

  规定明确,一旦达到最长修业年限就必须结束学业,办理离校手续——毕业、结业或肄业。学校相关负责人表示,这项新举措意在推动研究生和导师更有效地安排时间和分配精力。据介绍,该规定从2015级研究生开始实施,2014年及以前入学的研究生暂时不按此要求。

  修订后的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明确,清华硕士、博士可以停学创业的最长时间从以前的两年延长到三年。“停学”仅指因创业等需要,经审核批准的停学。学生申请停学要经过严格的审查,除本人要提供充分的申请材料外,还须经过导师同意,院系负责部门也要严格把关。

  据介绍,清华研究生教育阶段将统一使用“学位论文”的说法,取消“毕业论文”的说法。毕业要求与学位要求在答辩环节的标准是一致的,学位论文只存在“通过”与“不通过”,不再存在“同意学生毕业但不同意授予学位”的情况。也就是说,研究生如果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就准予毕业并授予学位;如果不通过,该生就只能拿结业证。

  依据规定,学位论文答辩未通过的研究生,当时虽然只能结业离校,但如果答辩委员会同意,攻读硕士学位的学生可在一年内,攻读博士学位的学生可在两年内修改论文重新答辩。论文重新答辩通过后,学生已获的“结业证”可换为“毕业证”,符合条件的还可获得学位。

  以上就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提供的硕士创业政策,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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