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招财金的渠道
购买招财金的渠道
新基金开始扎堆发行,老基金持续营销,为吸引投资者的眼球,各基金公司各显神通,使出浑身解数,通过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直销中心、交易所交易平台及专业的基金销售公司等各种渠道发售基金。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购买基金的渠道,欢迎阅读!
购买招财金的渠道
银行:渠道为王
在基金业,谁占有了最好的渠道,谁就拥有了最好的销售业绩。银行由于网点、系统及人员等方面的优势,在我国的基金发行中一直占据着最重要的位置。无论是新基金发售还是老基金持续营销,各基金公司基本上都把银行作为渠道首选。截至2008年底,我国共有12家银行具有托管银行的资格,托管基金总数743只。从销售来看,银行的基金销售量占到了我国基金销售总量的50%左右。
除了网点柜台优势外,网上银行、电话银行等也是重要的基金销售渠道,目前各大银行都开通了基金的电子银行销售渠道。如工行网上银行就有所代销基金的购买、查询、赎回、修改分红方式、转换、调整交易卡以及基金定投设置等功能,持有灵通卡或理财金卡就可以非常方便地进行基金理财。
券商和直销:发展迅速
虽然银行在基金销售中有许多优势,但各基金公司都想在银行销售渠道中占得较大份额,竞争日趋激烈,营销费用越来越高。碰到银行系基金的发售,其他基金的发售就会受到严重影响。
近两年来,各基金公司开始更加注重其他渠道的扩张,如券商和公司直销等,而且取得了较大的进展。自2003年4月华安基金在国内首次推出电子直销业务以来,基本上各基金公司都可以实现网上直销。目前,网上直销已经成为各大基金公司拓展新客源、进行基金认购和申购的重要渠道。
据统计,在2007年的牛市中,资本市场火爆,基金销售银行渠道一枝独秀,其销售基金总额占到全部基金销售总额的76%强,其他渠道不到24%。而到了2008年,在开放式基金总销售金额20804.1亿元中,银行渠道占比降为58%,其他渠道大幅上升,其中,基金直销渠道占比为30.39%,券商渠道占比为11.61%,基金销售格局发生了较大的变化。
不同渠道各有优劣
基金销售渠道的日渐丰富,无疑大大方便了投资者,但通过哪种方式购买基金,投资者能得到更多实惠、更便利?基金的各种销售渠道都各有特点和优势,无所谓哪种方式好或不好,但细细比较,在投资者最关心的费率高低、产品多寡以及专业性等方面,还是有所差别。
银行
银行是基金销售最传统的渠道之一,具有网点多、信誉好等方面的优势,且目前绝大部分银行网点都有专职理财师。理财师可以帮助投资者分析家庭财务状况和风险承受能力,并根据这些情况为其推荐合适的基金产品。
一般情况下,通过银行网点购买基金费率基本上没有优惠。除了银行柜台外,如果开通了电子银行业务,通过网上银行等方式,7×24小时都可以交易,足不出户就可以办理各种业务,具有方便快捷的优点。通常情况下,各银行为了扩大电子渠道的使用,扩大发售份额,都会不定期推出一些优惠条件,将申购费率打折。
证券公司
投资者如果有股票账户,不需要另开基金账户,就可通过证券交易账户进行基金买卖。证券公司代销的基金品种多,尤其是一些大型证券公司几乎代销所有品种的基金,选择基金的余地更大。一些投资者将证券公司称之为基金超市。通过证券公司买卖基金,通常费率也比较低。证券公司代销渠道的主要缺点是网点比较少,且由于受开停盘时间的限制,投资者如果以前没有开立股票账户,办理开户手续不是很便利。
基金公司网站
对投资者来说,通过基金公司网站购买基金,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足不出户就可以买卖基金,而且24小时服务,快捷方便。还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进行基金转换,一般费率较其他渠道都要低。
与银行和证券公司不同的是,通过基金公司直销方式,投资者如果要购买多家基金公司的基金,可能需要到多家公司网站上进行选择,而不能像在银行和证券公司那样可以一次购完。
另外,多数基金公司都要求使用某一家银行的银行卡办理基金购买,需要提前办理银行卡,开通网上银行,而且网上直销操作起来可能也相对比较复杂。在咨询方面,基金公司被称之为专家理财,具有人才方面的优势,可为投资者提供专业的咨询服务。但基金公司卖的是自己的产品,不像银行和证券公司站在第三方的角度上进行销售,因此难免会有“王婆卖瓜,自卖自夸”之嫌。
招财金”代理个人客户黄金交易业务协议书
特别提示:
招商银行提醒您在签订本协议前,请详细阅读上海黄金交易所个人黄金交易业务规则以及其他相关公告。招商银行仅作为上海黄金交易所的代理机构,对黄金价格波动造成的客户损失不承担任何担保和其他经济
责任。“招财金”的各类黄金交易委托,均以上海黄金交易所的确认结果为准。
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协商、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为乙方提供“招财金”业务有关事项订立本协议。
协议如下:
一、 “招财金”指甲方作为上海黄金交易所金融类会员,代理乙方向上海黄金交易所申请实物黄金买卖交
易,代理乙方完成资金清算和实物交割处理,并协助乙方完成实物黄金提货等业务。
二、“招财金”交易时间:日市,每周一至周五,北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30-15:30;夜市,每周一至周四,晚上21:00-次日2:30(注:夜市交易于当日日市收市后进行清算)。国家法定节假日为非
交易时间。交易时间如有变动,以上海黄金交易所公告为准。
三、 乙方申请办理“招财金”业务,必须完成甲方设计的风险承受能力评估以及产品适合度评估,当且仅
当评估流程符合甲方要求后方可申请“招财金”开户。
四、 乙方向甲方申请办理“招财金”开户,须同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在甲方开立的一卡通原件(或财富账户号码),如乙方已在上海黄金交易所开立黄金账户,还须同时提供黄金账户卡(或号码)。其中一卡通(或财富账户)、上海黄金交易所黄金账户的开户证件必须与乙方提供的身份证件完全相同。
五、 如乙方未开立交易所黄金账户,甲方将按交易所规定代理乙方开户并按交易所及甲方规定收取黄金账户开户费。乙方如有需要,或因遗失及其他原因,可到甲方任一网点申请打印黄金账户卡,甲方将按上海
黄金交易所规定代收打印费用。
六、 甲方受理乙方“招财金”开户申请时,将根据身份证件为乙方开立个人黄金交易账户,该账户将用于资金清算及黄金实物交割。甲方将交易账户与乙方一卡通(或财富账户)及上海黄金交易所黄金账户进行绑定后,乙方即可用黄金交易账户号码及开立该账户时设定的黄金交易密码进行上海黄金交易所实物黄金
交易。甲方申请开立个人黄金交易账户无需交纳任何费用。
七、 乙方保证一卡通(或财富账户)、上海黄金交易所黄金账户及黄金交易账户的开户资料真实、准确、
完整、有效,同时保证当上述资料发生变化时,及时前往甲方任一网点进行变更。
八、 “招财金”交易方式:客户自主报价、实盘交易、撮合成交、实物交割。甲方将乙方交易委托提交给上海黄金交易所,上海黄金交易所按交易规则进行自动撮合。如撮合成交,则甲方代理乙方进行资金清算和实物交割。具体交易品种、交易报价、交易单位、买卖委托数量限制、最小提货单位、资金清算时间以
上海黄金交易所规定及确认为准。
九、 委托成交后,甲方为乙方办理资金清算以及交割手续。乙方如有需要,可到甲方任一网点或通过甲方提供的其他交易渠道提出实物黄金提货申请,提货申请时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留存提货保证金由甲方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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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 因受国内、国际各种政治、经济因素,以及各种突发事件的影响,黄金价格可能会发生波动。乙方承诺已充分了解“招财金”业务的风险,充分认识到由此可能遭受的损失,并自愿承担这些风险和损失。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有关市场分析和预测仅供乙方参考,乙方确认其交易请求或委托是根据自身判断所做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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