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贷管理的基本架构
信贷管理的基本架构
当前商业银行的业务构成不断丰富,其中一个重要的管理内容和收益来源便是信贷管理。国内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国有企业的改组改制推动了信贷管理业务在各个银行的发展。下面是由学习啦小编分享的信贷管理的基本架构,希望对你有用。
信贷管理的基本架构
1、商业银行信贷管理组织架构的变革
信贷风险管理组织架构是商业银行组织架构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信贷业务正常开展的基本保证。随着银行业改革的不断深入,商业银行信贷管理组织架构也在不断地发展变化着1984年至1993年,我国开始尝试专业银行企业化改革,经过多年改革与调整,专业银行的组织架构逐步完善,到1993年已经形成了比较统一、系统的组织架构,这种架构也是我国商业银行组织架构调整与改革的基础。纵向来看,专业银行延续了中国人民银行的总分行制;横向来看,专业银行采取了按照产品设置部门的方式,与行政机关的组织架构有明显的相似性。
1993年至2001年,专业银行完成了向商业银行的转变,我国商业银行的组织架构也相应地发生了变化。在纵向结构上,商业银行实行统一法人制度,通过授权的方式,明确了总行与各级分支机构的经营权限,分支机构的经营决策不得超过授权范围;在横向管理上,商业银行根据业务发展进行了相应的调整,信贷管理的专业部门随社会经济发展、分工的专业化而不断增减和细化。
2001年,我国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为顺应时代发展,满足金融市场要求,商业银行对风险管理组织架构进行了根本性的改变。信贷管理由前台、中台、后台合一的管理模式转变为业务营销与风险控制相分离,由按照业务类别分散管理的模式转变为信贷风险集中统一管理的模式,由倚重贷前调查转变为贷款全过程管理,初步形成了现代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组
织架构。
从2003年开始,随着我国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的开始和不断深入,银行信贷管理组织架构也在不断地发展变化着。纵向管理上,初步建立了全面的业务发展和风险管理体系,总行、分行、支行问的管理进一步清晰,各级分行也实现了与总行业务部门的对接;横向管理上,新增特定风险的专职管理部门,同时着眼于建立以客户为中心的组织架构和业务营销模式,按照客户性质的不同成立了公司业务部和零售业务部。
建立真正的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目标、以风险控制为主线、市场反应灵敏、风险控制有力、运作协调高效、管理机制完善的组织架构,是提升我国商业银行整体实力的组织保障。在全面风险管理框架下,在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结构的思路下,按照风险管理体系集中、垂直、独立的原则,我国商业银行已经初步建立了职责明晰、分工明确、相互制衡、精简高效的银行内部组织架构,提升了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掌控水平。
2、商业银行信贷业务经营管理组织架构
商业银行信贷业务经营管理组织架构包括: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和信贷业务前中后台部门。
(1)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
董事会是商业银行的最高风险管理和决策机构,承担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最终责任,负责审批风险管理的战略政策,确定商业银行可以承受的总体风险水平,确保商业银行能够有效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各项业务所承担的各种风险。董事会通常下设风险政策委员会,审定风险管理战略,审查重大风险活动,对管理层和职能部门履行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职责的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并提出改进要求。
(2)监事会
监事会是我国商业银行所特有的监督部门,对股东大会负责,从事商业银行内部尽职监督、财务监督、内部控制监督等工作。监事会通过加强与董事会及内部审计、风险管理等相关委员会和有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联系,全面了解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状况,监督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做好相关工作。
(3)高级管理层
高级管理层的主要职责是执行风险管理政策,制定风险管理的程序和操作规程,及时了解风险水平及其管理状况,并确保商业银行具备足够的人力、物力和恰当的组织结构、管理信息系统及技术水平,以有效地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各项业务所承担的各项风险。
(4)信贷业务前中后台部门
一般而言,信贷前台部门负责客户营销和维护,也是银行的“利润中心”,如公司业务部门、个人贷款业务部门;信贷中台部门负责贷款风险的管理和控制,如信贷管理部门、风险管理部门、合规部门、授信执行部门等;信贷后台部门负责信贷业务的配套支持和保障,如财务会计部门、稽核部门、工T部门等。按照贷款新规的要求,商业银行应确保其前、中、后台各部门的独立性,前、中、后台均应设立“防火墙”,确保操作过程的独立性。
信贷管理的基本原则
1、全流程管理原则
全流程贷款管理原则强调,要将有效的信贷风险管理行为贯穿到贷款生命周期中的每一个环节。银行监管和银行经营的实践表明,信贷管理不能仅仅粗略地分为贷前管理、贷中管理和贷后管理三个环节。三个环节的划分方法,难以对信贷管理中的具体问题出台可操作性的规定,也难以对贷款使用实施有效的管控。强调贷款全流程管理,可以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传统贷款管理模式的转型,真正实现贷款管理模式由粗放型向精细化的转变,有助于提高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发放的质量,加强贷款风险管理的有效性,提升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资产的精细化管理水平。
2、诚信申贷原则
诚信申贷主要包含两层含义:一是借款人恪守诚实守信原则,按照贷款人要求的具体方式和内容提供贷款申请材料,并且承诺所提供材料是真实、完整、有效的;二是借款人应证明其信用记录良好、贷款用途和还款来源明确合法等。
贷款申请是贷款全流程管理与风险控制的第一个环节,对于管理客户关系、开拓业务市场、发现潜在风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贷款申请人应秉承诚实守信原则向贷款人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申贷材料,这有助于从立法的角度保护贷款人的权益,从而使贷款人能够更有效地识别风险、分析风险,做好贷款准入工作,在贷款的第一环节防范潜在风险。
3、协议承诺原则
协议承诺原则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贷款人,应与借款人乃至其他相关各方通过签订完备的贷款合同等协议文件,规范各方有关行为,明确各方权利义务,调整各方法律关系,明确各方法律责任。
整体来看,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对贷款合同的管理能力和水平差强人意,由此导致了许多合同纠纷和贷款损失。协议承诺原则通过强调合同的完备性、承诺的法制化乃至管理的系统化,弥补过去贷款合同的不足。协议承诺原则一方面要求贷款人在合同等协议文件中清晰规定自身的权利义务,另一方面要求客户签订并承诺一系列事项,依靠法律来约束客户的行为。一旦违约事项发生,则能够切实保护贷款人的权益。
4、贷放分控原则
贷放分控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将贷款审批与贷款发放作为两个独立的业务环节,分别管理和控制,以达到降低信贷业务操作风险的目的。推行贷放分控,一方面可以加强商业银行的内部控制,防范操作风险;另一方面可以践行全流程管理的理念,建设流程银行,提高专业化操作,强调各部门和岗位之间的有效制约,避免前台部门权力过于集中。
5、实贷实付原则
实贷实付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借款人的有效贷款需求,主要通过贷款人受托支付的方式,将贷款资金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的借款人交易对象的过程。实贷实付原则的关键是让借款人按照贷款合同的约定用途使用贷款资金,减少贷款挪用的风险。
推行实贷实付,有利于确保信贷资金进入实体经济,在满足有效信贷需求的同时,严防贷款资金被挪用,避免信贷资金违规流入股票市场、房地产市场等;有助于贷款人提高贷款的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强对贷款资金使用的管理和跟踪。实贷实付为全流程管理和协议承诺提供了操作的抓手和依据,有助于贷款人防范信用风险和法律风险。
6、贷后管理原则
贷后管理是指商业银行在贷款发放以后所开展的信贷风险管理工作。重视贷后管理原则的主要内容是:监督贷款资金按用途使用;对借款人账户进行监控;强调借款合同的相关约定对贷后管理工作的指导性和约束性;明确贷款人按照监管要求进行贷后管理的法律责任。
长期以来,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一直存在“重贷轻管”的现象。一个有效的贷后管理机制,要求针对借款人所属行业及经营特点,通过定期与不定期的现场检查与非现场监测,分析借款人经营财务等变化状况,监测贷款资金的用途及流向,适时掌握各种影响借款人偿债能力的风险因素以及有可能导致贷款资金出现违约的因素,及时发现潜在风险因素,并迅速采取措施,防范信贷损失。有效的贷后管理工作有助于银行业金融机构提高风险管理水平,防患风险于未然,控制信贷资产质量,是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长期、长效发展机制的基石。
信贷的风险政策
对借款人的有关资格资质进行审查,是借款合同签订的前提,也是借贷行为必不可少的程序。审查的重要意义在于评估贷款风险的大小,近而决定贷款交易的成功与否。
一、审查风险
贷款风险的产生,往往在贷款审查阶段就开始了,综合司法实践中发生的纠纷,可以看出,在贷款审查阶段出现的风险主要出现在以下环节。
(一)审查内容遗漏银行审贷人员挂一漏万,造成信贷风险。 贷款审查是一项细致的工作,要求调查人员就贷款主体的资格、资质、信用、财产状况进行系统的考察和调查。再实践中,有些商业
(二)没有尽职调查在实践中,有关审贷人员,往往只重视文件的识别,而缺乏尽职的调查,这样,很难识别贷款中的欺诈,造成信贷风险。
(三)判断错误银行没有对有关内容听取专家意见,或由专业人员进行专业的判断。 审贷过程中,不仅仅要查明事实,更应当就有关事实进行法律、财务等发面进行专业的判断。在实践中,大多
二、贷前调查的法律内容
(一)关于借款人的合法成立和持续有效的存在审查借款人的合法地位。如果是企业,应当审查借款人是否依法成立,有无从事相关业务的资格和资质,查看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应当注意相关证照是否经过年检或相关审验。
(二)关于借款人的资信考察借款人的注册资本是否与借款相适应;审查是否有明显的抽逃注册资本情况;以往的借贷和还款情况;以及借款人的产品质量、环保、纳税等有无可能影响还款的违法情况。
(三)关于借款人的借款条件借款人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开立基本帐户和一般存款户;借款人(如果是公司)其对外投资是否超过其净资产的50%;借款人的负债比例是否符合贷款人的要求;
(四)关于担保对于保证担保的,对担保人的资格、信誉、履行合同的能力进行调查。
三、对借款人及其负责人还应专项审查为减轻贷款人的道德风险,对借款人及其负责人还应专项审查金融机构在发放贷款时,除了审查借款人的资格、条件、经营状况等情况外,还要对企业的投资人及法人代表和主要管理者的个人品质加强审查和控制,包括:
(一)对董事长、总经理、厂长、经理等主要人员有赌博、吸毒、嫖*、包养情妇,经常出入歌舞厅、桑拿场所,大操大办婚丧红白喜事,购买与其经济实力不相称的高级轿车、经常租住高级宾馆等行为的,其企业贷款必须从严控制。
(二)对家族式的集团或公司的贷款必须从严控制。所谓家族式集团或公司,是指集团及其子公司或仇公司的主要负责人、企业内部的主要领导岗位全部或主要由有血缘关系的人员及其家属、亲属担任的企业。
(三)对法人代表持有外国护照或拥有外国永久居住权的,其企业、公司国外有分支机构的,其家庭主要成员在国外定居或者在国外开办公司的企业的贷款要从严控制对其法人代表出国及企业的资金往来要密切关注。特别是对将资金转移到国外或资金用途的不明的转账行为,要进行严格的审查、监督并及时制止。
(四)贷款前要对企业法人代表的兼职情况进行调查。对于一人兼任多个企业法人代表的关连企业的贷款,必须从严控制。
(五)审查贷款时,必须以借款人的资格、条件、经营状况、还款能力、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品质等为依据,不得因借款人的政治身份,比如“劳动模范”、“先进分子”、“华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为依据,降低贷款条件或不按规章制度发放和管理贷款。
(六)借贷关系只发生在当事人之间。对那些通过或利用领导、亲属、朋友、同学、战友等关系打招呼、写条子介绍的贷款,不得放松对贷款条件的审查。对不符合贷款条件的,不予贷款。
(七)发放担保贷款时,要对借款人与担保人的关系进行认真调查。对借款人与担保人属同一集团公司的企业,贷款要从严审查。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提供的担保无效。
四、贷款审查的建议
认真审查每一笔贷款,不能把贷款的风险判断建立在过去的审查或信用上。不能因借款人过去曾按时还本付息就放松审查,或减少调查程序。
建立借款人的法人代表及其主要管理人员定期约见制度。约见周期可根据贷款额度的大小、借款人的生产经营变化状况等确定。贷款额度大的,要相应缩短约见周期。
信贷人员(信贷员、信贷审查小组成员、信贷审查委员会成员)与借款人在借贷活动中不得进行不正当的私下接触。
信贷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接受借款人的现金、贵重礼品、购物券等;不得参加由借款人支付费用的娱乐活动;不得向借款人报销任何费用。
对于贷款数额大,周期长,或者借款人用于特定用途的贷款,应当聘请律师、会计师等专业人员进行专业判断,并就有关事宜提供专家意见。
看了“信贷管理的基本架构”的人还看了:
1.信贷的主要要素
2.银行信贷管理制度
5.如何加强信贷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