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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贷风险的管理

时间: 晓铧971 分享

信贷风险的管理

  近年来,在金融业日趋全球化的新形势下,信贷风险已经成为银行面临的最主要的风险之一,银行对信贷风险的控制和管理能力关系到银行体系的稳定和国民经济的发展。接下来请欣赏学习啦小编给大家网络收集整理的信贷风险的管理。

  信贷风险的管理

  正常贷款

  借款人能够履行合同,一直能正常还本付息,不存在任何影响贷款本息及时全额偿还的消极因素,银行对借款人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有充分把握。贷款损失的概率为0。

  关注贷款

  尽管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如这些因素继续下去,借款人的偿还能力受到影响,贷款损失的概率不会超过5%。

  次级贷款

  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营业收入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需要通过处分资产或对外融资乃至执行抵押担保来还款付息。贷款损失的概率在30%-50%。

  可疑贷款

  借款人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抵押或担保,也肯定要造成一部分损失,只是因为存在借款人重组、兼并、合并、抵押物处理和未决诉讼等待定因素,损失金额的多少还不能确定,贷款损失的概率在50%-75%之间。

  损失贷款

  指借款人已无偿还本息的可能,无论采取什么措施和履行什么程序,贷款都注定要损失了,或者虽然能收回极少部分,但其价值也是微乎其微,从银行的角度看,也没有意义和必要再将其作为银行资产在账目上保留下来,对于这类贷款在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应立即予以注销,其贷款损失的概率在75%-100%。

  信贷风险的管理原则

  (一)真实性原则。分类应真实客观地反映贷款的风险状况。

  (二)及时性原则。应及时、动态地根据借款人经营管理等状况的变化调整分类结果。

  (三)重要性原则。对影响贷款分类的诸多因素,要根据本指引第五条的核心定义确定关键因素进行评估和分类。

  (四)审慎性原则。对难以准确判断借款人还款能力的贷款,应适度下调其分类等级。

  信贷风险的分类规定

  (一)本金和利息虽尚未逾期,但借款人有利用兼并、重组、分立等形式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嫌疑。

  (二)借新还旧,或者需通过其他融资方式偿还。

  (三)改变贷款用途。

  (四)本金或者利息逾期。

  (五)同一借款人对本行或其他银行的部分债务已经不良。

  (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和法规发放的贷款。

  下列贷款应至少归为次级类:

  (一)逾期(含展期后)超过一定期限、其应收利息不再计入当期损益。

  (二)借款人利用合并、分立等形式恶意逃废银行债务,本金或者利息已经逾期。

  需要重组的贷款应至少归为次级类。

  重组贷款是指银行由于借款人财务状况恶化,或无力还款而对借款合同还款条款作出调整的贷款。

  重组后的贷款(简称重组贷款)如果仍然逾期,或借款人仍然无力归还贷款,应至少归为可疑类。

  重组贷款的分类档次在至少6个月的观察期内不得调高,观察期结束后,应严格按照本指引规定进行分类。

  商业银行在贷款分类中应当做到:

  (一)制定和修订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的管理政策、操作实施细则或业务操作流程。

  (二)开发和运用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操作实施系统和信息管理系统。

  (三)保证信贷资产分类人员具备必要的分类知识和业务素质。

  (四)建立完整的信贷档案,保证分类资料信息准确、连续、完整。

  (五)建立有效的信贷组织管理体制,形成相互监督制约的内部控制机制,保证贷款分类的独立、连续、可靠。

  商业银行高级管理层要对贷款分类制度的执行、贷款分类的结果承担责任。

  商业银行应至少每季度对全部贷款进行一次分类。

  如果影响借款人财务状况或贷款偿还因素发生重大变化,应及时调整对贷款的分类。

  对不良贷款应严密监控,加大分析和分类的频率,根据贷款的风险状况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

  逾期天数是分类的重要参考指标。商业银行应加强对贷款的期限管理。

  商业银行内部审计部门应对信贷资产分类政策、程序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将结果向上级行或董事会作出书面汇报,并报送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检查、评估的频率每年不得少于一次。

  商业银行制定的贷款分类制度应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进行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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