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局创新创业
中小企业局创新创业
中小企业的创业创业有什么?是不是有相关的政策呢?今天学习啦小编整理了中小企业局创新创业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中小企业局创新创业
江苏:中小企业局营造科技创新“软环境”
从省经信委获悉,去年,我省建有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实现新产品销售利润1400亿元,占企业产品利润的63.3%。截至2015年末,我省具有一定规模和水平的国家、省和市三级企业技术中心总量超过4000家,其中国家级96家、省级1634家。通过积极营造科技创新“软环境”,我省企业技术中心开展工作的形式也在不断创新,正是这些“智脑”,助力江苏企业和江苏产品从“制造”走向“智造”。
知识产权银行:将智慧变现
“当今世界企业的竞争,归根到底是创新能力的竞争,而知识产权是企业创新水平的刻度尺。”在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薛如根看来,如果把企业比作一艘巨轮,那么科技创新就是巨轮的强大引擎,而“知识产权银行”就是这引擎的“充电宝”,在营造创新文化、推动全员科技创新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在中天科技的生产车间,有人看到一种由员工自主设计开发制作的模具工装。薛如根说,中天宽带分纤箱工字背板原来是纯手工操作,一台分纤箱,一个工字背板配备两个弧板,需要两个人操作。而通过员工的提案,用新方法代替原有的加工方式,一次可成型多个弧板,原来两个人8小时的工作量,改进后只要1个人两小时即可完成。
2011年4月,中天科技成立国内首家民营企业“知识产权银行”———员工往“银行”里存的是“智慧”,取出来的却是“真金白银”。员工凡是完成新产品研发、技术改造和两化融合项目,获得专利授权,原创或二次开发计算机软件,参与国家/行业标准制修订,发表论文,或是提出合理化提案的,均给予知识产权银行积分奖励。
截至今年2月底,中天科技的知识产权银行“储户”共计4113人,共收集建议19239条,累计奖励金额572.2万元,累计创造近4000万元利润。中天科技近年来也先后承担了50多项国家“863计划”、国家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改专项、国际合作计划项目,已拥有30多个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产品系列,参与制修订国家/行业标准130余项,申请995项国家专利。
百家汇:汇聚创新活力
位于南京徐庄软件园的百家汇科技创业社区,被业内人士称为“生命科学硅谷”。作为江苏省现代服务业重大建设项目之一,百家汇正力争融百家企业,打造全球独有的基于开放式创新药研发的集成平台和生物医药创新社区。
据江苏先声药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罗兴洪介绍,2014年先声药业正式启动创新药物百家汇的开放式平台建设,开创了依托制药企业、境内外科研机构、全球投资基金,共同培育创新创业企业的创新模式。目前,百家汇在宁、沪、津建设了3个开放式研发/投资型园区,仅一年半时间,已汇聚生物医药创新创业企业50多家,员工人数380人,研发品种50余种,其中一类新药和高质量首仿药项目占比超过30%。“百家汇创投”基金以先声控股为基石出资人,截至2015年6月底,已投资创新药项目近20个。
罗兴洪说,百家汇已举办专业研发、创业两大主题活动近30场,拉近了投资人与创业企业之间的距离,甚至为创业者直接带来了投资。未来5年,百家汇将着力引进300家企业,吸引200位以上生物医药领军型海归专家;培育50个以上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药物获准进入临床研究;未来10年,在中国批准上市创新药物不少于10个,在欧美上市不少于5个,并在经济体量上再造5至10个先声药业。
科创特区:为企业注入动力源
南京康尼机电是国内门系统制造行业的龙头企业,公司总工程师史翔曾入选南京十大科技之星。“南京地铁一号线部分列车的车门采用了我们生产的无源螺旋门。”史翔说,这种车门利用公司自主研发的新技术,靠螺母自身的运动和螺纹的自动制锁功能,实现开门和关门,结构简单而且制锁能力特别强。这一技术还打破国外垄断,使一个车门的价格降低数千元。
康尼自2013年开始尝试建设科创特区,在公司内部实施项目孵化,设立创新创业、产业孵化和人才培养的试验区,赋予特区在组织结构、激励方式、管控模式等方面的特殊政策和宽松环境。2014年,为支持年轻的创业团队专注于智能运动控制系统的研发与生产,经董事会研究决定,投入20万元创业启动基金,成立首个项目公司———康尼联控电子科技公司,作为创业创新平台及相关体制机制的试点。
短短两年多时间,科创特区已孵化出两个重点项目。其中,康尼联控电子科技公司作为最早被列入特区孵化的项目公司,仅7个月就完成了对代步车的研究开发,其运动控制效果已达世界一流水准。目前,智能化休闲轮椅已初步形成了第一代功能样机,将正式注册成立新公司,形成亿元级产业规模。
2016年4月各地扶助中小企业创新创业政策大全
陕西省将抓紧部署一批专业化、细分化众创空间,全面推广企业内创、院所自创、高校众创的创新创业“三种模式”,推动众创空间多层次、全覆盖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海南省将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对创业孵化基地进行奖励,对于评定为优秀、良好、中等、合格的孵化企业分别奖励5万元、3万元、2万元、1万元,每个创业孵化基地获得的“以奖代补”资金单次最多不超过100万元。
陕西省财政投入6000万元支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
截至3月底,陕西省财政部门已下拨资金6000万元,用以支持10个县(区)的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建设。
今年陕西省全面启动了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市县示范工作,确定西安市和旬阳县、延川县、临渭区等10个县(区)纳入示范工作范围。入选市县小微企业发展基础较好,创业创新氛围浓厚,具备鲜明特点和独特区位优势,积累了一系列好的经验做法:西安市是国家八个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域之一和全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周分会场之一;眉县非公经济占全县生产总值71%;汉台区多个园区被列为省级重点县域工业集中区,出台了中小工业企业孵化园管理办法;临渭区累计投入14.1亿元支持区内工业集中区、家庭工业集聚区、创业创新基地、众创空间、电子商务示范园和商务聚集区,推动创业创新集聚发展;旬邑县投资1.74亿元建设创业创新基地;延川县打造工业集中区、永坪化工园、文安驿工业园、马家河农副产品加工园的“一区三园”项目;子洲县在农产品加工、禽畜养殖、特色林果药材、能源化工配套等八大创业领域作出了扶持计划。
陕西:全面推广创新创业“三种模式”
陕西省将抓紧部署一批专业化、细分化众创空间,全面推广企业内创、院所自创、高校众创的创新创业“三种模式”,推动众创空间多层次、全覆盖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为加快众创空间进一步服务实体经济发展,陕西省将全面推广企业内创促转型、院所自创促发展、高校众创促转化的三种创新创业模式:鼓励和支持省属大中型企业建设专业孵化器、创客空间等创业服务平台,开发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产品,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实现转型升级和高端化发展;推广复制“一院一所”双创模式,鼓励科研院所充分利用自身技术成果,建立专业化众创孵化器,加快成果转化、企业孵化;实施高校众创空间全覆盖计划,鼓励高等学校围绕优势专业领域建设众创空间,发挥在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力和潜能,鼓励高校科技人员自带成果创办高科技企业。
陕西省将推动科技金融覆盖双创全链条。发起设立微种子(众筹)基金、众创种子基金、天使基金等方式,支持最早期的项目和团队孵化。依托科技种子计划专项,为高校及科研院所的科研人员创业起步提供支持。配套微种子(众筹)基金,以领投方式引导项目进行众筹。
同时,依托西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宝鸡、杨凌、渭南等国家级和延安、府谷、蟠龙等省级高新区结合当地产业发展实际,发挥高新区创新创业要素集聚优势,打造一批具有当地特色的众创空间,与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及产业园等共同形成创新创业生态体系。
此外,陕西省还将以创新创业大赛为依托,打造“众创大赛+众包平台+种子天使”三位一体的助推模式。
今年新疆力争新增万户中小微企业 增强创业活力
今年新疆力争新增中小微企业10000户,新增就业150000人以上。今年,自治区中小微企业发展将把增加就业作为第一目标,把提高中小微企业竞争力作为首要任务,落实好金融服务中小微企业的各项政策,继续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不断增强中小微企业的创业创新活力。为此,自治区经信委将继续开展自治区级小企业创业基地认定工作,突出南疆重点,开展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着力培育建设中小企业成长梯队。
支持中小企业通过专业分工、分包经营、订单生产等方式,加强与大企业协作配套,促成一批新的配套项目。通过技术改造等措施,推动中小企业传统产业向高端化发展。在特色食品、纺织服装、传统手工艺等领域,促进创新驱动,培育一批核心引领企业。加强与自治区财政部门的沟通,积极筹措资金,在巩固“短平快”项目原有成果的基础上继续推进项目建设,将“短平快”项目与增加就业和脱贫攻坚有机结合,按照分类指导、区别对待的原则,重点加大对南疆地区、对贫困县市的支持力度。
同时,自治区经信委还将组织一批区内中小企业,对中亚国家市场和投资发展环境进行考察调研,鼓励我区中小企业充分利用我区特变电工、中泰化学、华凌集团等大企业目前在中亚多个国家已经建成的工业园区,采取建立加工贸易、建立营销网络、承包工程、劳务合作等多种形式,进行境外投资和开拓境外市场,参与国际竞争和合作,形成一批有较强竞争能力的中小企业。
福建:符合条件可申报省小微企业创业基地
2016年福建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和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开始申报,凡符合认定条件的设区市、县(市、区)服务机构可按要求向同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申报,并提交纸质申报材料。网络申报时间截至2016年4月29日18时,纸质申报材料与网上提交材料须一致,逾期未进行网络申报的单位视为自动放弃。
申报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需同时满足5项基本条件,包括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在福建省注册登记时间1年(含)以上,合法经营、信誉良好;服务机构资产总额(指专用设施和仪器设备)不低于50万元,其中社团法人类服务机构资产总额不低于10万元,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和必要的服务设施、仪器设备,长期合作服务机构3家(含)以上;服务机构从业人数(正式签订劳动合同,下同)不少于10人,其中社团法人类服务机构不少于5人,从业人员中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和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专业人员合计数的比例不低于60%;年服务中小微企业不少于100家,用户满意度在80%以上;提供的公益性服务或低于市场收费服务占总服务量的20%以上。
申报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基地需同时满足的基本条件,包括运营单位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运营1年(含)以上,经营规范,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有规范的基地建设规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其中基地建设规划应有合理的区域、功能布局和完善的配套设施,发展规划应有明确的发展目标;有独立的工作机构,专职服务人员不少于5人,其中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和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合计数比例60%以上;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相对固定的专业服务机构,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服务措施,能够为创业者和基地内企业提供创业辅导、人员培训、政务代理、信息咨询和政策、法律、融资等服务;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占地面积不少于10亩或建筑面积应在8000平方米以上,入驻企业数量不少于15家。
江苏制定奖励措施 高校科研设施向创业者开放
南京市将制定奖励措施,推动公共科技资源和信息资源开放,推动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设施向小微企业和创业者开放。对高校院所在宁设立技术转移机构、公共技术平台,省相关科技计划也将给予支持。
江苏省市双方将成立厅市合作委员会,支持南京在全省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中争当排头兵。江北新区成为此次合作会商的亮点。了解到,省市将支持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江北新区建设,打造区域发展增长极。其中包括,共同推进南京高新区(一区两园)与高校、科研院所深度合作,比如,推进南京高新区与南大、南理工、南师大、南工大、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新港高新园与南大、南邮、中科院上海光机所南京先进激光技术研究院,江宁高新园与东大、中国药科大、南医大、南工院、南京南瑞继保电气有限公司的创新合作,深入开展协同创新,有效增加技术创新源头供给。此外,按照“省市共建、协同发展”的原则,推进省产业技术研究院落户江北新区,支持南京生物医药产业创新中心、南京北斗卫星产业创新中心、南京先进激光技术研究员等建设。鼓励国家和省级重点实验室以及各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向江北新区集聚。
此外,省市双方还将通过整合优质科技资源,布局建设一批学科交叉、综合集成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省科技厅将积极推荐相关实验室纳入国家“十三五”计划,在科研条件建设、人才培养引进等方面给予政策与资金支持。同时,围绕软件、生物医药、智能电网、节能环保、高端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共建新型产业技术研发机构和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畅通技术转移转化通道。
海南省将“以奖代补”奖励创业孵化基地
海南省将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对创业孵化基地进行奖励,对于评定为优秀、良好、中等、合格的孵化企业分别奖励5万元、3万元、2万元、1万元,每个创业孵化基地获得的“以奖代补”资金单次最多不超过100万元。孵化基地已获得类似创业创新平台的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再参评。
经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财政部门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孵化成功企业满足以下4个条件的可进行奖励申报:企业必须曾在基地内入驻至少一年以上;缴纳社保的员工总数不少于3人;上年度营业额不低于30万元;企业孵化后的员工总数和营业额应比孵化前有较大增幅,目前企业运营稳定。
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负责受理、评估、评定。评定结果分成优秀、良好、中等、合格、不合格五个档次,评定为优秀的企业不超过参与评选企业总量的15%,评定为良好的企业不超过企业总量的25%。
创业孵化基地“以奖代补”资金列支范围包括:对创业孵化基地为孵化企业实际减免的房租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支出给予补贴;对创业孵化基地列支的基本设备购置经费给予补贴;创业孵化基地内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免费参加创业培训,创业培训补贴标准为1600元/人(培训补贴标准根据就业专项资金管理相关政策进行调整);创业孵化基地开展创业指导和创业服务的费用;创业孵化基地开展政策宣传的经费;创业孵化基地用于基本修缮的费用(不超过“以奖代补”资金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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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
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商务部、工商总局等五部委联合下发通知,从2015年起开展为期三年的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中央财政给予6亿元到9亿元的奖励资金支持。
这只是近期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密集政策“红包”的一部分。在当日举行的2015亚太地区中小企业创新服务链联盟论坛上,科技部副部长曹健林透露,将出台更多积极政策支持创新创业,营造更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其中的重要内容是促进技术转移转化。
五部委通知指出,鼓励示范城市先行先试,探索以新型载体支撑小微企业发展的有效模式,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放大政策效果。中央财政通过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给予示范城市奖励支持,由示范城市统筹使用。示范期内,计划单列市及省会城市奖励总额为9亿元,一般城市(含直辖市所属区、县)奖励总额为6亿元。示范期为3年,奖励资金分年拨付。
根据规定,示范城市不得将中央财政奖励资金安排用于基地楼堂馆所等基建工程支出,要重点强化对创业创新基地(众创空间、小企业创业基地、微型企业孵化园、科技孵化器、商贸企业集聚区等)服务能力的支持,并以创业创新基地为载体,采取多种有效方式促进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发展,政策支持应聚焦小微企业发展必需的内容:对入驻基地的小微企业适当减免经营场地、生产厂房费用等;改进对小微企业的公共服务,并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化手段,促进形成服务平台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的服务体系;协调落实支持创业就业以及鼓励创新的相关政策措施;进一步实施简政放权等。示范城市应推广创业创新基地的成功做法与成熟经验,完善对基地外其他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的扶持政策,扩大政策惠及范围。
据介绍,五部委将对示范城市进行绩效评价,对不能按期保质完成示范工作的城市,扣回奖励资金并责其退出示范;对示范工作完成好、成绩突出的城市,按奖励资金规模10%加大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