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或法律对网吧的经营有什么政策
国家或法律对网吧的经营有什么政策
网吧是向社会公众开放的营利性上网服务提供场所,提供电脑相关硬件。消费者可自由操控软件设施。下面学习啦小编就为大家解开国家或法律对网吧的经营有什么政策,希望能帮到你。
国家或法律对网吧的经营有什么政策
信息产业部、公安部、文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办法》,该办法规定: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吧)不得经营含有色情、赌博、暴力、愚昧迷信等不健康内容的、电脑游戏:不得在本办法规定的时间(法定节假日每日8时至2时)外向18 周岁以下的未成年开放;不得允许无监护人陪伴的14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进入其营业场所。违反本办法的规定,在限定时间外向18周岁 以下的未成年人开放其营业场所,或者允许无监护人陪伴的14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进入其营业场所的,由省级电信管理机构予以警告,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再次违反规定的,责令停止整顿,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三次违反规定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关闭营业场所,并由有关主管部门撤消批准文件,吊销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网吧的概述
网吧网氏连锁网吧
网吧是向社会公众开放的营利性上网服务提供场所,社会公众可利用网吧内的计算机及上网接入设备等进行网页浏览、学习、网游、聊天、视频、音乐、分享,或其他活动,网吧经营者通过收取使用费或提供其他增值服务获得收入。网吧是向成年人开设的学习、休闲、娱乐等活动的场所,严禁未成年人进入。
网吧是目前阶段最适合年轻人消费的休闲场所,也是培养网络应用的最好的平台。网吧的社会积极意义远远大于不利方面,事实上,在互联网刚刚登录中国的阶段,正是网吧让广大普通的朋友接触了网络,从而带动了中国信息化的发展。中国的信息化产业,网吧功不可没!国家现今依然支持和鼓励网吧的健康发展。
中国的网吧已经成为中国第三大上网场所。
网吧自诞生之日起就是以营利为目的,有些业主甚至为了其盈利目的采取各种促激网吧消费不管道德底线的各种手段,甚至因网吧因文化、电信、工商等各方相互利益之争让很多网吧不文明现象表里不一,因这种表里不一致使社会风气日益低下,滋生了一批又一批以只管经济效益而不管道德底线,与社会文明精神建设相背,持口号与实践真理相背离的实际不做为现象的蔓延使不文明现象反成文明催动力。
网吧的申办须知
网吧一、网吧(下称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开办需经文化部门,公安机关网监部门、消防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核。申请表格可分别向这些部门索取(各市公安局网监部门电话附后)。
二、申办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应当采用企业的组织形式;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企业的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
(二)有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
(三)有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并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条件的营业场所;
(四)有健全、完善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措施;
(五)有固定的网络地址和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计算机等装置及附属设备;其中广州、深圳市市区内每一营业场所的计算机设备总数不得少于60台,各地级市市区内每一营业场所的计算机设备总数不得少于30台,县(市、区)、乡镇每一营业场所的计算机设备总数,可由地级以上市文化行政部门参照以上标准适当下调。所有营业场所每台计算机的占地面积;均不得少于3平方米(不含附属用途建筑物的占地面积,如办公室、洗手间、小卖部、外走廊等);
(六)有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并取得从业资格的经营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
(七)中学、小学校园周围直线距离200米范围内和非商业用途的建筑物内(包括居民住宅楼、私人出租屋等),房屋夹层以及违法建筑物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八)符合文化行政部门规定的总量和布局要求;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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