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记账收费明细
代理记账指的是指个人或者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以小企业为服务对象所进行的包含代办纳税、报账、记账以及算账等业务。接下来请欣赏学习啦小编给大家网络收集整理的代理记账收费明细。
代理记账收费明细
1、服务性企业300元-400元/月
2、商品流通企业
A、小规模企业300元-500元/月
B、一般纳税人企业600元-900元/月
3、生产性企业
A、小规模企业400元360元-560元/月
B、一般纳税人企业:600元-900元/月
4、建筑、装饰性企业:300元-560元/月
5、外资: 1500元-2000元/月
代理记账的业务范围
1、代理各个税种的纳税申报,代理企业纳税情况自查及清算各种税款业务;
2、代理企业整体税务安排、投资项目税收评估,代理制作涉税文书。
3、建立企业纳税核算体系用办税制度,为企业设计财务制度。
4、协助企业进行股份制改及企业间兼并、收购工作,代理设计经营管理制度。
5、为企业提供报表分析,提供其他管理建议。
6、委托人要求的其他常年代理业务。
代理记账的法律依据
1. 基于代理记账业务的,为了充分肯定代理记账业务,1993年修改《会计法》时增加了“代理记账”规定,允许那些不具备单独设置会计机构或者配备会计人员条件的单位,委托有关的会计服务机构进行代理记账,从而首次确立了我国代理记账业务的法律地位。
2. 根据1993年通过的《注册会计师法》规定:第十五条:“注册会计师可以承办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从而为代理记账业务的开展提供了合法的中介机构。
3. 与此同时,为了具体规范代理记账业务,财政部于1994年6月23日发布了《代理记账管理暂行办法》,对从事代理记账的条件、代理记账的程序以及委托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等作了具体规定。新修订的《会计法》再一次确认了代理记账的法律地位。
4. 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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