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记账行业现状与前景分析(2)
代理记账行业现状与前景分析
四、进一步推进代理记账行业发展的措施
1、大力宣传代理记账的重要意义和作用,促进代理记账行业的健康发展。今年是《会计法》实施二十周年,《小企业会计制度》已于1月1日正式实施,新的《代理记账管理办法》也已正式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已经形成,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也将陆续出台,新的会计法律法规体系已经基本形成,目前正处于推广宣传的最佳时间,我们应当借全社会普遍关注会计行业发展的东风,大力宣传代理记账的积极意义和重要作用,进一步突出代理记账的法律地位,增强小规模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其他小型经济组织对代理记账的认识,努力开创代理记账行业发展的新局面。
2、加强政府部门特别是财政部门的扶持力度。这一点可以学习江苏省南通市的做法。南通市财政局于2004年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财政政策》,对创业初期的民营小企业,在企业自愿的前提下,试行财政出资为其购买代理记账服务,从而降低企业的商务成本,达到"财政出资、中介服务、企业受益"的目的。之后,又陆续下发了《关于财政出资为民营企业提供代理记账服务的通知》、《财政出资为民营企业代理记账的出资标准及相关要求》,并建立了和公布了会计代理记账机构库,该市规定:凡在南通市区进行税务注册登记、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下或在职职工10名以下、单位成立不满两年的民营企业,可从《南通市区会计代理记账机构库》中选择代理记账机构开展委托代理记账业务,由财政出资(每年2000-4000元)为其提供代理记账服务。凡符合申请条件的代理记账机构,可向南通市财政局领取或在网上直接下载《财政购买委托代理记账服务申请表》。这些措施的出台,有效地促进了当地代理记账行业的发展。此外,财税部门还应该积极研究其他扶持代理记账行业发展的措施和方法,适时出台一些财税优惠政策。
3、加强代理记账行业的发展,必须从源头上支持和引导小企业、小型经济组织和个体工商户委托中介机构代理记账。在日常工作中,与小企业、小型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接触最多的是税务机关。设置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是纳税的基础,如果不设置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税务机关征税就缺乏依据,如果采取其他方法计算税额如定期定额税制,则不能做到税赋公平。税务机关同时又是个体私营经济财务会计制度的主管部门,税务部门应义不容辞地引导广大的小企业、小型经济组织和个体工商户实行代理记账,积极引导这些经济组织的税款征收方式从核定征收改变为查账征收,在积极贯彻执行《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大力开展个体工商户建账和强化查账征收工作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格按照税收征管法确定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范围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对凡符合查账征收条件的纳税人,一律实行查账征收,"对应建账未建账和建假账的业户,要按照同行业、同规模最高纳税额核定其应纳税款","使业户利用定期定额征收方式侵犯国家利益的行为不能得逞,切实解决业户偏向按定额纳税而抵触建账的问题",从而在源头上推进建账工作,促进代理记账行业的发展。
4、强化监督检查,采取针对性措施,积极推动代理记账行业的发展。财政部门作为代理记账行业的主管部门,应当主动联合工商、国税、地税等部门组织有关落实《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的检查,为代理记账工作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主要内容可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对所有从事代理记账的个人和机构进行全面清理,建立代理记账机构档案库;二是根据《代理记账管理暂行办法》,建立定期检查和年检制度,对未通过检查或年检的代理记账机构,撤消并收回其《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禁止其从事代理记账业务;三是规范已从事代理记账机构和人员的执业行为,坚决取缔无证经营、违法经营、做假账等不法行为,减少乃至消除地下"代账"、"兼职会计"等现象。同时,可对代理记账机构试行信用等级管理,财政部门可结合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的管理对代理记账机构实行综合考核,从而进一步提高代理机构的执业质量。
5、进一步加强代理记账机构的管理和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职业道德教育。就目前而言,大部分代理记账机构从业人员中兼职人员较多,业务水平不高,难以适应规模化经营和今后会计服务市场国际化发展的要求。代理记账机构应该打破常规,面向市场招聘一些高素质复合型的会计人才,不断壮大队伍,建设一支遵纪守法、会记账、记真账、水平高的代理记账队伍。同时,可建立一个类似注册会计师协会的行业协会或管理机构, 制定一套规范统一的业务操作流程、制度,在接受财政部门监管的基础上,对代理记账行业实行统一的管理和市场化运作,并加强行业信息的整理、统计、交流,促进其快速发展。
6、尽快完善有关配套法规,明确代理记账过程中出现的有关法律问题。财政部有必要尽快出台《代理记账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各省市地方财政部门也可以先行出台有关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代理记账机构的设立、审批、年检、业务管理等工作。同时,有必要根据国外的先进经验,研究制定有关国际会计公司财务外包业务和外商投资代理记账机构的有关法律法规,从而促进我国代理记账行业的发展早日与国际接轨。
代理记账存在的问题
1.对于《会计法》代理记账的宣传力度不够,造成目前许多小型经济组织、特别是广大的个体工商户,对“代理记账”知之甚少,认识不足,理解不够。
2.对于“代理记账”的措施不是很得力。当前对于应当委托代理记账的小型经济组织和应当建账的个体工商户而言,主要存在两方面的问题,一是应当建账而不建账的现象十分普遍,二是许多“受托代理记账人”不具备合法资格。这不仅干扰了法律的严肃性,而且容易派生出许多其他问题。
3.在代理记账法律关系中,受托人的法律地位问题,应该说一直没有得到彻底的解决,实践中争议很大。
4.代理记账机构潜力未充分发挥。目前代理记账机构的数量在不断增加,但整体规模普遍较小,代理业务范围不宽。真正能提供受托单位会计核算、税收筹划、纳税申报、内部审计、工商税务注册年检、财税咨询等全方位会计服务的机构很少。
5.代理记账机构设立不规范。代理记账机构必须有3名以上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且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必须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但实际执行中,相当部分的代理记账机构不符合此规定。
6.代理记账机构内部管理混乱。实际执行中很多代理记账业务操作不规范、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现象十分普遍,部分代理记账机构的内部管理制度即使制定也是形同虚设。
7.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质量不乐观。会计核算方面尚存在许多不规范之处,一些会计核算未能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对所代理公司未按《公司法》计提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益金的现象也较普遍,代理编制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都只有基本会计报表,均未按制度规定的要求提供会计报表附注的内容等。
8.是代理记账业务收费标准混乱。在收费标准上,各家代理记账机构悬殊较大,有些代理记账机构甚至通过低价进行恶意竞争,还有部分代理记账机构自身的经营收入核算不规范,隐匿收入现象也较普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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