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人员和记账人员
会计人员和记账人员
会计人员必须有相应的会计从业资格。而会计从业证则是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必备资格证书,也是从事会计行业所必须的唯一合法的有效证件。下面学习啦小编就为大家解开会计人员和记账人员,希望能帮到你。
会计人员和记账人员
记账人员就是会计人员,如果能记账的一定是会计,也就是说记账人员一定是会计人员。反过来,会计人员未必全是记账人员。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第三条提到的均是会计人员。
第三条 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中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的人员,以及从事下列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取得会计从业资格:
(一)出纳;
(二)稽核;
(三)资本、基金核算;
(四)收入、支出、债权债务核算;
(五)职工薪酬、成本费用、财务成果核算;
(六)财产物资的收发、增减核算;
(七)总账;
(八)财务会计报告编制;
(九)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
(十)其他会计工作。
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
会计人员必须有相应的会计从业资格。而会计从业证则是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必备资格证书,也是从事会计行业所必须的唯一合法的有效证件。是会计人员进入会计行业的门槛。属地管理,全国通用。会计从业资格证也是考会计职称的前提条件。
主要职责
一是进行会计核算;二是实行会计监督;三是拟订本单位办理会计事务的具体办法;四是参与拟订经济计划、业务计划,考核、分析预算、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五是办理其它会计事务。
相关规定
我国会计法规定,会计人员应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总会计师由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担任;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会计机构负债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免应当经过主管单位同意,不得任意调动或者撤换;会计人员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受到错误处理的,主管单位应当责成所在单位予以纠正;玩忽职守,丧失原则,不宜担任会计工作的,主管单位应当责成所在单位予以撤职或者免职;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客人员办理交接手续,一般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债人、会计主管人员监交。会计机构负债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领导人监,必要时可以由主管单位派人会同监交。
记账人员的岗位职责
一、遵守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维护财经法律,认真履行职责。
二、按照国家会计法,在公司财务主管的指导、监督下做好记账,付账、报账工作。
三、按照财务制度审核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建立并完善财务凭证。
四、在财务经理的监督下进行财务核算、计划、控制工作,编制各种财务会计报表,积极进行公司日常会计核算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查实和向领导汇报。
五、认真执行会计制度,按时做好记账、算账、报账工作,如实全面的反应公司资金活动情况,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据准确,账目清楚,按期结报。
六、负责公司费用、销售成本及利润的核算,计提各类应交税金,办理纳税工作。
七、录入(编制)记账凭证,负责会计凭证汇总,账簿登记,打印输出记账凭证和账簿。
八、正确使用和保管发票,及时确认销售收入,进销项税额,合理避税。
九、定期核算往来账款,及时清算应收应付款。
十、按照规定,定期(月、季、年)核对账目,结账,编制会计报表,并做到报表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
十一、保管好所有的财务凭证,按规定对各种会计资料,定期收集、审查核对,整理立卷,编制目录,装订成册并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损坏。
十二、遵守职业道德,保守公司机密。
十三、完成财务经理临时交办的其他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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