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文化的作用方式是什么
企业文化的作用方式是什么
企业文化的特殊性,决定了它的形成、发展乃至传承需要依靠市场、企业高层管理者和政府的系统作用。那么企业文化的作用方式是什么?
企业的目标就是在市场竞争中追求利润的最大化,以实现自身的成长与发展。在这个过程中,企业的文化随之形成和发展,市场中的优胜劣汰也就成为市场作用于企业文化的根本机制———动力机制与选择机制。一方面,随着工业文明的发展,市场竞争经历了物质资本竞争、人力资本竞争的时代,现在逐步发展为企业文化的竞争。约翰•科特和詹姆斯•赫斯克特对具有优良企业文化特征的企业和缺乏优良文化特征的企业的经营业绩进行了比较,在长达11年的考察期中,“总收入平均增长前者为682%,后者则仅达166%……公司股票价格上涨前者为901%,而后者为74%;公司净收入增长前者756%,后者仅为1%”。
良好的企业文化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这早已是不争的事实。因此,市场竞争的压力也就成为了优良企业文化建立、成长和维持的根本动力。另一方面,从长期来看,市场机制会通过竞争促进企业注重自己的长远利益,规范自己的行为,形成恪守诚信和谐共赢的优良企业文化。但在市场机制不完善、市场监管不健全的时候,企业也会采取机会主义行为,追逐眼前利益,形成唯利是图、矛盾重生的“坏”的企业文化。即使在完善的市场机制下,企业同样会形成不同特征的文化,所不同的是市场会做出公正的判决。通过市场的竞争机制,具有良好企业文化的企业在竞争中胜出,而具有低劣企业文化的企业终将被淘汰(或转变为具有优良企业文化的企业),这就是市场对企业文化的选择。
(二)触发机制与传导机制:企业文化建设中的企业高层管理者企业作为一种资源配置方式,其根本特征就在于组织上的科层制和信息传达的行政命令制。这样一种制度特征必然导致企业高层管理者在企业行为的选择和执行中,发挥着比普通员工更为重要的决定性的作用。约翰•科特和詹姆斯•赫斯克特指出,“在几乎所有的改革案例中,这些领导者自己就成为他们所需要的企业文化的真实化身。他们日常的工作行为就体现了他们想要注入企业的价值观念和行为方式。这些日常行为表现在他们会议中提出的问题,他们安排时间的方式,他们所作出的决策等等。”
苹果电脑的史蒂夫•乔布斯、通用电气的杰克•韦尔奇、松下集团的松下幸之助、中国海尔集团的张瑞敏、联想集团的柳传志等企业家,无不是在自己所领导企业的企业文化建设中发挥了核心作用。一人兴厂、一人败厂之类的案例在处于转型期的中国并不鲜见,在拥有成熟市场体系的欧美企业中也客观存在。科特和赫斯克特在研究了美国施乐公司、西北航空公司、西尔斯公司等20家经营业绩不佳企业的文化后指出,病态的企业文化有三个基本构成部分:经理们自傲不凡,夸夸其谈;长期受这种企业文化影响的公司经理人员无视人们对公司现在经营方式提出的意见,并不加强对顾客、股东和员工这三大要素的重视;……由于公司以管理为重的思想,形成倚重公司经营稳定和秩序的状况,这与导致变革产生的价值观念必然发生矛盾冲突。[4]病态企业文化同样深受高层管理者影响。企业文化的传导同样由企业的高层管理者承担。
惠普公司的CEO约翰•杨(John•Young)坦言,自己在“公司核心价值观念的继承、发扬”中发挥了关键的作用。戴顿-赫德森公司CEO肯•麦基(KenMacke)强调自己将40%的工作时间用于开导公司其他人,其中心内容就是企业文化的内涵。[4]企业聘用人才也多是根据应聘人员的价值观念和行为方式是否与自己企业的文化相吻合来决定的。最基本的教育过程是,凡顺应企业文化规范者得到赞赏,而逆行者则受到惩处。经理们也会身体力行,做出企业文化理念和企业经营思想上的表率。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会通过例会谈话、企业庆典或特殊仪式,反复强调企业自身的重要价值观念。那些成功地实现这些文化经营思想的公司员工会受到赞扬和表彰,被视为企业的楷模。
(三)引导机制与监督机制:企业文化建设中的政府文化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之间容易出现冲突。因为经济利益的驱使,许多反映高尚精神追求的高层次文化产品被一些低俗甚至是低劣的文化产品“挤出”市场。这种在有形文化生产中发生的挤出效应,反映到无形文化领域就是高尚的、主流的价值观念被稀释,先进文化导向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被偏离,积极向上的健康道德标准被模糊。这是市场失灵在文化领域的集中表现。
要克服这种市场失灵就必须依托政府有序的引导和有利的监督,而不能仅仅依靠市场的自我修复。除此之外,当前我们民族的传统文化观念和道德信仰受到了来自欧美甚至日韩等外来文化的强烈冲击。这一层面的文化涉及一个民族、国家(地区)内群体的共同传统,是一个民族、国家(地区)内群体的根本性标识。民族或国家价值观念最根本、最直接和最突出的表现是一个民族的精神和灵魂,是国家发展和民族振兴的强大力量,也是国家软实力的集中表现,因而具有极强的独立性和归属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各个民族、国家和不同社会群体之间的文化交流主要通过其企业所生产的物质和文化产品的交易来实现。[6]当前,我国许多企业在与国外企业的竞争中仍然处于弱势地位,文化输出远远达不到物质输出的水平。从这个意义上而言,企业引进和学习什么样的文化观念和文化产品不仅事关国家文化安全、民族的基本道德准则和信仰传承,更关系到人们的根本价值取向和行为方式。因此,无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处于什么阶段都不能放任市场机制的作用,政府应通过合理的政策手段和制度建设直接作用于企业文化建设,引导企业文化的建设和推广。
企业文化建设需要市场、企业高层管理者和政府三方协同作用。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市场和企业高层管理者对企业文化建设的作用更为直接和显著,但是我们不能完全寄望于企业文化的这种自我演化,尤其在市场经济转型时期,我们更需要政府公共行政权力,缩短优良企业文化的建设周期,减少建设过程中所付出的代价。这种作用并不是简单依靠政府行政指令直接干预企业行为,而是顺应企业文化的形成机制,在积极发挥政府引导和监督职能的同时,完善市场体系,积极发挥市场的选择机制和动力机制,激活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积极发挥他们的触发和传导机制,共同推动企业文化建设,使政府在企业文化建设中的作用“不失不偏”,又能落到实处。
(一)借助市场的动力机制和选择机制,构建企业和谐文化建设的市场环境政府要借助于市场机制的激励和选择功能来促进企业和谐文化建设,需要通过进一步建立健全市场体制,运用市场手段和立法机制促进市场作用的发挥,具体来说:首先,进一步建立健全市场机制,保证市场机制的公平性和竞争性,通过市场本身的竞争选择形成企业间良性竞争的文化,以市场选择功能实现企业文化的优胜劣汰。国家应当建立起能够激励企业投资与自身长远利益建设的产权制度,切实履行其维护市场稳定和竞争的基本职能。其次,政府通过政府采购、税收等经济手段,促进企业文化建设。
在企业文化建设过程中,要运用经济手段。譬如,政府可以借助政府采购这一经济手段,明确凡是产生利益冲突的企业,其产品政府一律不予采购。又如,政府可以利用税收手段,通过对企业适当减税等措施,明确要求将减让的资金用于提高劳动报酬,以支持企业构建和谐的劳资关系。再次,政府应当通过依法维护劳工、中小股东等弱势方的利益,指引企业利益协调的方向。在市场经济中,政府如果能作为公平公正的第三方行使其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职能,通过切实维护弱势者的利益,让那些损害弱势者利益者得不偿失,客观上将起到指引企业利益协调方向的作用。
(二)追本溯源发挥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的触发作用和传导作用,构建企业文化建设的内生动力企业高层管理者对企业文化建设至关重要,因此政府需要建立、健全职业经理人市场,通过市场机制甄选出具有企业家才能的高层企业管理人员;在对国有企业管理者的选拔任用上更应全面考察,完善监督和激励。首先,培育和建立完善的职业经理人市场。企业高层管理者对企业文化建设至关重要,因此如何甄别出合格的“文化旗手”是企业文化建设的关键。职业经理人的能力水平是一种隐性的知识,无法直接观察,学历、文凭只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经理人的知识水平和知识结构。根据哈耶克的认识市场竞争的过程就是信息发现的过程的观点,通过公平的市场竞争,企业能够较好地甄别出有能力的管理者,从而择优选拔和任用。政府在职业经理人市场的建立和完善上同样需要提供相应的制度保障,包括承认和保护经理人劳动力产权、构建保护竞争和人才合理流动的法律体系、完善相关社会保障体系等。其次,对于我国而言,除了集体、私营和三资企业外,还有一批规模大实力强对国民经济影响深远的国有企业。
这些国有企业的高层管理者大都是由人事部门考察选派的,在他们的选拔和任用上政府承担了更为重要的责任。政府除了需要保证良好的市场环境之外,其人事部门更是直接担负着选拔职责,因此政府更应注意通过选拔和任用真正具有企业家才能的高层管理人员来对国有企业的文化建设施加影响。具体而言,首先,应建立和完善人事考核机制,选拔真正具有企业家才能的人,保证选拔程序合理过程公平;其次,应放权国企管理者完善激励机制,减少对企业管理事务的行政干预,让其才能能够自由发挥,同时给予恰当的经济激励使其能够也愿意为企业的发展壮大贡献自己的才能;再次,应进一步完善市场竞争机制,注重绩效考核和法律监管,通过市场竞争机制和对企业绩效的合理考评促使国企管理者真正从国家、企业员工、消费者和社会等利益相关者的角度,建立和谐的企业文化,同时在相应的法律制度框架内自由行使自己的权利,防止出现权利滥用形成的对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侵占。
(三)发挥政府自身的引导和监督职能,保障企业文化建设方向企业文化建设是我国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企业和谐的实现将为我国和谐社会战略目标的实现奠定坚实的微观基础。因此,政府应当从战略的高度认识、引导、统领和推动企业文化建设,对企业文化建设给予强有力的支持。首先,政府应将和谐文化作为企业文化建设的普适性内容和规范性要求,明确提出导向企业和谐的价值观念应当成为我国企业的共同精神财富,诸如人格平等、相互尊重、待遇公正、利益协商、互惠共赢、消费者权益、社会责任、恪守信用等理念都应该成为企业行为的基本准则。
其次,政府在大力提倡普及企业和谐的价值观念的同时,还应该确立国企为建设企业和谐文化的先驱和典范。通过国企和谐文化建设实践,在国企率先实现内外利益的协调,使之成为企业和谐的榜样,引领我国企业全面开展和谐文化建设。再次,政府通过主流媒体加强对企业和谐及其文化建设的舆论导向,持续正面报道那些文化建设卓有成效的企业,将其作为企业和谐的典型,总结其和谐文化建设的经验并予以推广;对于那些损害利益当事人或利益相关者利益,导致利益纠纷、矛盾冲突的企业,将其作为反面教材公之于众,以强大的社会舆论力量促其改弦易辙。
此外,履行亚当•斯密在《国富论》提出的“尽可能保护每一个社会成员不受其他成员的侵害和压迫”的职能。这需要政府构建完善的法律体系,减轻消费者和其他社会组织(如环境保护组织、工会等)在维权中的交易成本,赋予消费者与企业博弈的能力,防止市场化建设进程中低劣企业文化引致的企业行为对消费者和生态环境等的侵害。
总之,企业文化是社会主义和谐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建设对于发展繁荣社会主义文化、健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及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企业文化建设不仅仅是坚持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同时也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实现和谐社会建设目标的内在要求。在实现企业和谐的进程中,政府应当发挥主导作用,统领文化建设全局,但并非越俎代庖直接干预企业运作。通过政府自身的引导和监督机制,顺应市场的动力机制和选择机制,发挥企业高层管理者在企业文化建设中的独特作用,使企业在政府和市场的合力作用下,形成建立良好企业文化的文化自觉,切实协调好企业内外各方利益关系,实现企业的科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