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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执法大队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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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执法大队职责

  你知道有关综合执法大队的一些知识吗?下面学习啦小编给大家分享综合执法大队职责,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综合执法大队职责篇一

  风景区综合执法大队工作职责

  1、负责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工作;

  2、实施城市市政工程设施方面的监察。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对占用(含机动车辆乱停乱放)、挖掘城市道路、损坏城市道路、桥涵、排水设施等方面进行监察;

  3、实施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方面的监察。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对损坏环境卫生设施、影响城市容貌环境卫生等方面的违法、违章行为进行监察;

  4、实施城市园林绿化方面的监察。依据《城市绿化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对损坏城市绿地、花草、树木、园林绿化设施及乱砍树木等方面的违法、违章行为进行监察;

  5、实施部分城市规划、土地管理方面的监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有关法规和规章,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等违法、违章的建筑物或设施(含非城区主要街道非法占用土地和私搭乱建);

  6、实施部分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监察。依据《工商行政管理条例》,对集贸市场以外的无照商贩进行管理和处罚;

  7、实施部分环境保护方面的监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对社会噪声、小区内建筑噪声进行监察;

  8、行使部分爱国卫生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权。依据《贵州省爱国卫生条例》,对违反门前三包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9、行使与城市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党工委、管委会赋予的其他职能,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综合执法大队职责篇二

  一、负责全县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的行政执法工作,统一行使路政、运管、港监等交通行政执法(处罚)权,依法对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二、负责宣传和贯彻执行公路路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实施公路路政巡查,及时纠正违法行为,对违反公路路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依法管理和控制管辖范围内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查处、拆除公路建筑区内的违法建筑和设施;负责管理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并对其运输行为实施监督检查;负责维护公路及公路附属设施的养护、施工作业及公路收费站的正常秩序。

  三、依法查处违法道路运输行政管理的经营许可管理、客货运输管理、运输服务业管理、汽车维修管理、车辆技术管理和汽车综合性能检测、价格与票证管理等行为,按相关法规进行处罚。

  四、依法查处水路运输、港航监督、港口码头、船舶(修造)检验等管理中的违法违章行为。

  五、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综合执法大队职责篇三

  主要职责任务:

  1、监督检查主管部门委托执法范围涉农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

  2、受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审批、发放、年审、注销各种行业许可证照和特许品种的许可行为、可行性调查。

  3、执行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4、负责基本农田保护的检查监督。

  5、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授权进行专业执法。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检疫检验管理办法,依法对辖区内屠宰加工的动物、动物产品施行监督;依法对市场(超市)冻库和流动环节的动物、动物产品实行监督检疫。

  6、负责对农业机械进行注册、登记、安全技术检验、核发牌证、年检工作;负责对农机驾驶人员考核及核发驾驶员证和年审工作;负责公路以外农机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全区农机化发展规划;开展农业设施、设备、农机具的推广应用;负责对农机技术、农机维修行业、农机使用的管理和操作人员的培训,农机化统计与信息工作。

  7、负责对农业生产资料及农业投入品中的种子、苗木、农药、农膜、肥料、兽药、种畜禽、饲料及其添加剂等经营监管和安全使用管理。

  8、负责对植物危险性、病虫疫情进行封销控制和管理,实施隔离试种、产地检疫,发放产地检疫和调运检疫证书,开展法规授权的植物检疫专业执法。

  9、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防疫和动物产品安全管理办法》、《种畜禽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等畜牧兽医法律法规;依法对动物防疫、检疫和动物产品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依法对从事动物饲养、经营和动物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动物防疫条件进行监督;依法对动物疫病的控制和扑灭工作进行监督。

  10、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监督管理工作,维护渔业生产秩序,协调处理渔事纠纷;保护水生野生动物、水生野生动物亲体、苗种;调查处理渔业水域污染事故;监督管理浅海、滩涂水产增养殖及厦门海域中华白海豚保护区,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从事捕捉、运输、驯养、繁殖、出售、展览、经营利用水生野生动物等行为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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