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旅游企业如何财务管理
2017旅游企业如何财务管理
旅行社是我们经常看到的,大家知道旅游企业的财务管理是如何进行的吗?旅游企业财务管理工作是怎么做的?小编为你带来了“旅游企业财务管理”的相关知识,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旅行社财务管理是怎么样的
瓶颈一,旅行社内部的激励与约束机制
内部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是企业管理的关键环节。目前,国内大部分旅行社在内部激励和约束机制上,特别是在二者结合上缺少明确的目标,形不成有自己特色的核心力量,要么只有约束没有激励,或激励方式人为因素较大,这在一些较大的国营旅行社表现得尤为明显。他们仍然沿用上级主管部门给企业下指标,企业再给业务部门定任务,超额部分分成兑奖来解决内部激励和约束机制的问题,而指标的制定往往又是滞后的,有些企业甚至到了年中过后才给各业务部门定下任务。加上旅行社企业的业务人员变动较为频繁,企业为了完成上级部门给定的指标填补空缺的任务,总是人为造成给企业贡献多的业务人员(部门)指标就定得高,给企业贡献少的业务人员(部门)指标就定得低的“鞭打快牛”的怪现象。使干得好、贡献大的业务人员(部门)和干得差、贡献少的业务人员(部门),在收入和奖励分配上没有实质性的差距,严重地挫伤了优秀的业务部门(人员)的积极性。大部分中小旅行社目前则普遍实行部门(个人)承包或变相部门(个人)承包方式这种“ 以包代管”的机制是另一种只有激励没有约束的机制,由于这些旅行社自身控制乏力,财务管理机制不健全,其结果是往往只收钱,不管理,最后造成漏洞多、纠纷多的现象。如何解决好二者的结合关系一直是旅行社行业多年的弱点。
瓶颈二,旅行社的资金管理问题
资金短缺问题是妨碍旅行社发展的诸多因素中的首要矛盾,主要表现在:
其一,旅行社资金使用上的“大锅饭”问题。旅行社事实上只是资金流通的中间环节,资金在旅行社流转非常频繁,旅行社除去赚取的毛利外,其余均为代垫和拨付资金,所以资金的短缺一直是旅行社发展的滞障,资金使用产权不分、责任不明,更是造成了旅行社企业资金使用上的“大锅饭”现象。一方面旅行社向银行或上级单位贷款来支撑旅行社的团队运行,偿付高额的利息,财务经理“焦急万分”;而另一方面是业务部门的接待规模不断扩大,应收账款急剧膨胀,而业务人员却“潇洒自如”的怪现象。
其二,应收账款问题。特别是应收账款的回收问题更是多年来一直困扰旅行社老总们的一块心病。多卖怕收不回团费,有限的赊销,虽能减少呆账,可又担心失去市场。而在资金使用责任不明的情况下,外联人员往往选择后者,只强调提高市场占有率,增加客源,而忽视销售所带来的收款风险。只注重个人指标的完成,而不关心账款能否收回。还有极个别的外联销售人员只关心个人的灰色收入,而不关心团队有无利润,账款能否收回,最后总是不知不觉中将旅行社拖入资金的 “黑洞”。
如何突破旅行社管理机制的瓶颈?
方法一,旅行社责任部门的费效比例机制
费效比即费用与绩效之比,也就是每个责任部门所花费的各项费用(主要是营业费用)与每个责任部门所挣得毛利(主要是营业毛利)之比,即营业费用是以营业毛利为基础形成的比例。每个责任部门要花费的费用是根据责任部门挣得的毛利多少来核定的,责任部门给旅行社创利越多,贡献越大,则责任部门所分得的费用就越多,在一定范围内所获得的奖励也就越多,当然奖励的多少更决定于责任部门对费用的节约程度。具体办法有两个:
一、直接激励办法
费效比例机制的实施难点在于如何确定责任部门的费效比例,旅行社可以根据本企业近几年其主要责任部门费效比例的平均数来确定,例如,确定比例为 40%,即如果以责任部门的毛利基数为100%的话,责任部门可得到毛利的40%作为费用,但必须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来确定比例,否则,本机制难以实施。“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事实上也是企业管理者对外联人员信用的承诺。当然,营业费用中包括固定费用和变动费用,其中变动费用是可以节约的,节约的费用可以作为奖励来发放。奖励到位后各企业应鼓励业务人员自觉按国家的有关规定上缴个人所得税。
二、间接约束办法
1. 行政约束。旅行社各责任部门必须服从旅行社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统一核算的有关规定。
2. 成本约束。旅行团成本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坚决杜绝为减少费用而乱进成本的现象。
3. 应收账款到账情况的约束。业务人员的奖励发放必须以应收账款到账情况来核算,真正落实“谁作团,谁收款”的原则。
费效比例机制是一种自发的市场机制,它是通过一只“看不见的手”来不断调节旅行社企业和外联人员的贡献和利益分配的机制,是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当然费效比例机制的实施更有赖于企业内部环境的稳定和对业务人员信誉和承诺的可信度。如果一个企业频繁更换领导,事实上也是企业对内对外的信誉否定,其结果必须影响企业费效比机制的实施。
方法二:旅行社的内部银行机制
旅行社企业的资金短缺问题是当前旅行社行业所面临着的一个十分突出的问题,有些旅行社有时甚至由于资金的“贫血”而严重阻碍企业的正常发展,所以强化资金管理、优化资金结构、大力盘活资金力度、提高资金运营效率是旅行社企业发展的必然趋势。旅行社的内部银行机制便是强化资金管理的有效途径之一。
一、企业内部银行机制的概念
企业内部银行是核算企业内部资金占用的组织结构,是企业虚拟的利润中心,负责对企业整体资金统筹运作。企业的内部银行机制便是在企业内部划分若干个责任中心,核定各责任部门资金定额,并积极组织“存款”,发放“贷款”,按照银行同期利率收取资金占用费。
二、内部银行机制的实施办法
核定企业内各责任中心的资金定额应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或通过先核定一定的资金定额作为企业为各责任中心提供的启动资金,然后通过各责任中心负责人以招标形式来有偿使用资金,各旅行社可结合自己的具体情况灵活运用利率的杠杆来鼓励和限制贷款,通过合理的资金调剂、充分激励那些资金周转速度快、应收账款回款好的责任中心,利用它们充裕的资金冲减资金使用成本,而那些资金周转速度慢、应收账款回收不好的责任中心,不仅要为此付出更多的资金成本、风险成本,而且最终会被资本市场“扫地出门”。
三、加强内部银行的管理
内部银行制度为一种行之有效的资金管理制度,具有提高企业整体资金使用效益的作用,同时也增强企业的竞争能力。但我们并不是放任自流,而更应加强对企业内部银行的管理,这就要求企业对内部各核算单位的管理状况、经济效益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对于经营状况好、信誉度高的核算单位可通过利率的杠杆来减少他们的资金成本;对于经营管理不善、还贷还息不及时、信誉度较差的核算单位,则要严格控制其放款规模,消除其对内部银行的依赖,增强回收贷款的积极性。
解决旅行社资金管理和应收账款回收的关键问题在于“分清责任和资金的有偿使用”。企业的内部银行机制是解决这一问题和化解企业资金困难的一种比较理想的方法之一。它集企业经营管理和银行金融管理于一身,在企业内部发挥着资金信贷、资金结算、资金监控的职能,同时它的设立也有利于增强旅行社企业整体的活力。
财务管理:避免被查账麻烦,三大技巧必学
往来问题
1、公司出资购买房子车子,权利人却写成股东
实际工作中,许多公司在购置车子,房子时,喜欢将资产归入股东个人名下,实则车子仍为公司生产经营所用,房子出租的收入仍是进入公司,
这是错误的,从税法的角度,既使资产为公司所用,但权利人是股东个人的,则视同对股东个人的红利分配,应该按20%交纳个税,并且相关资产的一切开支及折旧费用均不得在所得税前扣除。这是典型的公司股东人格混同!
2、账面上列示股东的应收账款或其他应收款
股东个人的往来,如果就是日常工作中的正常短暂借钱周转,跟其他员工一样,没有什么不行的,但相关制度对股东的往来有如下规范:
①税法上有规定:股东借款超一年不还,视同利润分配交个税
②股东借入的款项不能超过其投资款二倍。
实际工作中,有哪个单位股东长期挂账给股东征过个税?都是赤裸裸的避税,或者赤裸裸拿着公司的钱当股东自己的钱。
3、成本费用中公司费用与股东个人消费混杂在一起不能划分清楚
在实际工作中,相当多的私营企业,老板及其家庭的开支拿到公司来入账,如:孩子上学的,出国的,家里的水电费,电话费,客情支出,旅游支出,都进入公司,公司的出纳还兼任老板家里的出纳,
这些属于“与公司无关的支出”,在计算所得税前是不能扣除的,税法上把这个归属于对股东的红利分配,股东是需要交纳个税20%。
最最规范的做法是,公司是公司,股东是股东,公司的资产入公司的账,公司的费用也入公司,股东规范行使股东权利,获得红利分配。别搅成一锅粥,分都分不清!
凭证问题
凭证中必需附上的应有的原始凭据,日常工作中不上心,凭据不全,而造成所得税查账大额调增。
1、生产性企业在计算成品成本、生产成本时,记账凭证后未附料、工费耗用清单,没有计算依据
我们知道,构成产品成本的就是料工费三项,材料,人工,各项费用核算不清楚那库存商品的成本、入账价值就会有问题,如果单位核算清楚,但是单子不全,税务局核算不清楚来龙去脉,那税务局核准的时候是从高原则的。
一般跟产品成本对应的附件,领料单、人工费用计算表、制造费用计算表都是不能省的,这三项中的明细也都是不能省的。
2、计算产品销售成本时,未附销售成本计算表
跟第一个问题相比,商业企业是购入产品后销售的,自己不搞生产,所以成本核算还是比较简单的,最主要的就是出库单,产品购入成本核算,这些单子是计算成本必须的,一定不能少,一般存货减少的部分,就是企业销售出去的,无论是赊销还是现销,都是应该交税的,所以存货减少,税不增加,那就有大问题啦。
所以实际工作中,对购入的成本,销售的比例,税金对应的比例,应有一定的掌握。
3、在以现金方式支付员工工资时,没有员工签领确认的工资单,工资单跟用工合同、社保清单三者不能有效衔接
在实际工作中,通过现金发放的工资需要员工签字的,如果用转账方式,那发了多少就是多少,做不了假,多发的可能就得用现金发放了,发放后没有工资单,那账上做的工资跟银行出去的钱没对上的不就是有问题了,这种情况下就不能查,一查就看出来了。
不合规问题
1、跨纳税年度补提折旧。跨年度补提费用时应该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不能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
2、员工以发票定额报销,或采用过期票、连号票或税法限额(如餐票,车票等)报销的发票。造成这些费用不能税前列支;
3、销售废料或边角余料,卖废品收入,没有计提并缴纳增值税;
4、公司组织员工旅游,以现金形式发放的餐补等,直接作为公司费用支出,未合并入工资总额计提并缴纳个人所得税;
5、发出商品这个科目,税法允许最长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六个月后,也就是说,发出商品从挂账那个月算起,六个月后无论是否收到款项,是否开具发票,均应该确认纳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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