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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大学生创业贷款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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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我国高校实施扩招政策以来,大学生毕业生的数量日益增多,加之受08年全球金融风暴的影响,高校大学生就业难的问题日趋严峻,我国就业压力巨大。今天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陕西大学生创业贷款条件的相关文章,希望对读者有所帮助启发。

  陕西大学生创业贷款条件:陕西放宽大学生创业贷款政策

  近日,西安市人社局、西安市财政局、西安市科技局、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营业管理部等部门联合出台“大学生创业贷款实施办法”,在户籍、年龄、贴息等方面均有所放宽。

  贷款范围:首次扩大到35岁

  此次将放款年龄首次放宽到35周岁。大学生特指的是近五年毕业或年龄小于35周岁,接受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毕业,有创业愿望,具备创业能力的人员。大学生创业是指毕业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通过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等,实现自主就业。

  地区范围:扩大到整个省

  以前,西安市只针对户籍在西安市的,此次则将范围扩大到户籍关系在陕西省辖区内的大学毕业生(含研究生)及国外留学归国人员,创办的经济实体注册地和纳税关系在西安市辖区的小型法人企业,创业项目资金不足或扩大规模均可申请贷款(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

  贷款模式:三种方式任意选

  大学生可选择不同的贷款方式:小额担保贷款、创业贷款和劳动密集型企业贷款。

  小额担保贷款:从事个体经营,按照现行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的政策规定执行。贷款额度一般5万到8万元。

  创业贷款:额度不超过50万元。一般是大学生创办企业且经营正常的。

  劳动密集型企业贷款:额度不超过200万元。企业经营规范,财务制度健全,且安置规定比例的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和复员转业退役军人、残疾人等就业困难人员,符合劳动密集型企业认定条件,可申请此种贷款。

  创业贷款申请条件:

  首先要有创业项目和创业计划书。贷款企业法定代表人为陕西省户籍,近五年取得毕业证书或年龄小于35周岁的大学毕业生(含研究生)及国外留学归国人员;贷款企业法定代表人具有大学生创业培训证书(含SYB培训证书);贷款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有《陕西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陕西省个人自主创业优惠证》;贷款企业具有一定的自有资金;贷款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及创办企业信用良好。

  凡是由人力资源市场服务机构推荐的大学生创业贷款,在贷款期限内,贷款法人和相关人员档案、户籍关系不得转移。

  贷款流程:

  1.须经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或户口档案代理的省、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等初审单位核实情况,并在审核表上签署意见。

  大学生户籍关系在西安市街道、乡镇的,由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审核推荐;户籍和档案关系在省、市各级人力资源市场的,由所在地人力资源市场审核推荐,出具证明。

  2.由借款人向西安市大学生创业贷款协调工作办公室申报,经审核合格后,经办银行进行核贷。

  户籍关系未在西安市、属于陕西省境内的大学生,则需要相关条件,创办的企业注册地和纳税关系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且正常经营一年以上的,可申请。

  陕西大学生创业贷款条件:陕西省大学生创业贷款优惠政策及申请方法

  对于符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批准的《陕西省高校毕业生创业基金(贷款)免担保项目评选办法(试行)》的项目,经专家论证、评审等级为优秀的,可申请3-10万元的免担保贷款。

  贷款期限有多长?

  创业贷款期限一般为3年,对于经营周期较长的项目,经审批可延长至5年。而创业贷款的还款额设一年的宽限期,即创业贷款自放款之日起一年内不还款,第二年起按月等额还款。创业贷款用于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或合伙经营,不得挪用。

  贷款后是否有监督?

  为了确保贷款安全,高校毕业生创业基金的担保机构负责分阶段对借款人、担保人、担保资产进行调查、审核与评估。在贷款发放后,对贷款的使用进行跟踪检查,定期分析,落实企业还款资金来源,纠正企业经营中的突出问题并督促企业改进。根据调查情况,定期向省人才中心报告

  同时,还设立创业导师帮扶制度,对借款人实行“一对一”的指导,帮助借款人规范管理、防范风险,创业导师的费用由财政拨付,大学生无需承担。

  如何确保贷款资金的安全?

  省人才中心工作人员介绍说,为规避贷款风险,省人才中心及推荐项目的市级人才中心负责对项目的生产经营过程进行监控,为借款人建立档案专户,提供免费的档案管理。借款人未全部还清贷款之前,档案不得迁转。还建立专人跟踪回访制度。每季度对项目的生产经营、贷后资金使用情况如实登记。发现违约或有恶意逃避债务嫌疑的,通知经办银行采取预防措施

  省人才中心对未偿还债务的借款人,采取电话通知、上门追索和按相关程序冻结档案等多种措施进行催收。担保机构协助省人才中心进行贷款催收。贷款到期前采用提示、警告等方式催促借款人按期还款。对于连续3期或者累计5期未按约定日期偿还贷款的借款人可采取处置担保资产、追究担保人相关责任等措施追偿贷款。

  同时,经办银行还要实行专人,建立创业贷款台账,对贷款进行管理。贷款到期前一个月要提示借款人按期还款。对到期未还款的借款人,按照银行的相关规定,建立不良信用记录,记入个人征信系统。

  如果借款人死亡,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劳动能力的,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贷款,将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报批审核后核销。

  弄虚作假有什么后果?

  为保证创业基金的良性运转,在别的方式不能保证资金需要时,省财政根据实际使用情况给予后续补充,力争创业基金(含贷款余额)维持在5000万元的规模。

  审计、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营业管理部应采取专项检查和审计的方式对高校毕业生创业基金进行监督和管理。

  对徇私舞弊、弄虚作假、造成高校毕业生创业基金挪用、流失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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