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海归创业优惠政策最新
深圳现在出台了海归的优惠政策了!大家是不是很感兴趣呢?今天学习啦小编整理了深圳海归创业优惠政策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
深圳海归创业优惠政策
留学人员来深创业,最高可获得50万元前期费用补贴。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2013年留学人员来深创业前期费用补贴开始接受申报。补贴分为三个等级:一等资助50万元,二等资助25万元,三等资助15万元。
重点资助9大领域项目
2013年留学人员来深创业前期费用补贴重点资助9个领域的项目:(一)信息技术,包括通信、计算机硬件和软件、集成电路、微电子技术等;(二)新材料;(三)新能源;(四)生物医药技术;(五)先进制造技术及装备;(六)现代农业高技术;(七)环保技术;(八)引进国外信息、技术,填补国内空白的中介服务业;(九)我市鼓励和优先发展的其它重点产业,包括物流、金融、文化等。
所在企业须成立6至36个月
哪些海归可以申请创业前期费用补贴?据了解,具体的申请条件是:(一)申请创业资助主体是来深创业的留学人员。获得市外专局颁发的深圳市《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同时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深圳市海外留学人才居住证》或《深圳市居住证》;(二)担任所在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管理人员(副总经理以上职务),或技术负责人(技术总监以上职务);(三)申请人为个人的,出资至少30万元或持有公司股份(含技术入股,下同)及海内外跟进的风险投资占企业注册资本的30%以上;申请人为团队的,2人团队持有公司股份占企业注册资本的40%以上,3人以上团队持有公司股份占企业注册资本的50%以上;申请人出资额不少于受资助额度的2倍;(四)所在企业属我市重点扶持和发展的产业;(五)留学人员所在企业具有与申报项目相符的场地、研发设备、人员,运作正常;(六)截止2013年2月28日,留学人员所在企业注册成立时间在6至36个月之内。
补贴分两笔发放
留学人员企业在本市、区留学生创业园内的向受委托的辖区留学生创业园提出申请,留学生创业园外的企业直接向所属辖区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各区人力资源部门须于2013年4月5日前,将留学人员企业的申报材料报市外专局,逾期申报将不予受理。对于符合资助条件的,市外专局与获资助的留学人员签订《深圳市留学人员创业前期费用补贴资金使用合同书》,在一年内分两次将资助款拨给申请人所在企业。
“海归”来深圳创业可获最高补贴资助50万
据了解,深圳近年来为吸引海外人才制定了一系列鼓励政策,形成了引进海外人才和智力的长效机制。通过发放留学人员来深创业前期费用补贴、打造留学生创业园(产业园)等引智载体,为海外人才搭建起广阔的创业平台。
前不久,2014年度出国留学人员来深创业前期费用补贴发放,53位留学人员获得合计1350万元来深创业前期费用补贴资助。
创业前期费用补贴重点补贴互联网、生物、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海洋、航空航天、生命健康等未来产业,先进制造和涉及民生改善的科技领域,金融、文化、现代物流等我市重点扶持和发展的产业。
深圳出国留学人员创业补贴
1. 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
1) 获得深圳市外国专家局颁发的深圳市《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
2)担任所在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管理人员(副总经理以上职务),或者技术负责人(技术总监以上职务);
3)必须为公司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折合人民币不少于30万元;
4)所在企业属我市重点扶持和发展的产业;
5)所在企业具有与申报项目相符的场地、研发设备和人员情况,且经营正常。
6)创业资助申请应当在申请人所在企业注册成立的6至36个月内提出。
2.资助标准:
留学人员来深创业前期费用补贴分为三个等级:一等资助100万元,二等资助50万元,三等资助30万元。
1)一等资助条件:申请人在国(境)外取得博士学位或者在国(境)外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1年以上,具有在国(境)外5年以上学习或者工作经历,持有所在公司股份折合人民币100万元以上,具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所开展的项目技术先进、可行、有重大突破。持有重要发明专利技术或者为深圳急需的具有特殊专长的留学人员,经专家评定特别具有发展前景的项目可不受学历、经历条件限制。
2)二等资助条件:申请人在国(境)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者为访问学者,具有在国(境)外3年以上学习或者工作经历,持有所在公司股份折合人民币50万元以上。所开展的项目技术先进、可行,具有创新性。持有重要发明专利技术或者为深圳急需的具有特殊专长的留学人员,经专家评定特别具有发展潜力的项目可不受学历、经历条件限制。
3)三等资助条件:申请人在国(境)外取得学士以上学位或者为访问学者,具有在国(境)外1年以上学习或者工作经历,所开展的项目经专家评定所申报项目技术具有先进性和可行性。
4)经专家评定,特别优秀的项目,可给予最高500万元的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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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海归创业注意事项
深圳是一个“海归”集中的城市,为吸引和扶持留学人员来深创业,加强对全市留学人员创业前期费用补贴资金的管理,市财委和市人社局共同制定了《深圳市出国留学人员创业前期费用补贴资金管理办法》。昨日从《政府公报》获悉,该办法将于明日起正式实施。记者从该《办法》获悉,深圳拟再次提高海归人员来深创业补贴,其中一等资助将提高20万元,达到50万元。
融资难成创业拦路虎
深圳是一个“求贤若渴”的城市,截至2011年底,全市留学人员企业总数达1600多家,超亿元产值的达26家。一大批海归骨干企业如朗科、益心达、迅雷、茁壮、天骄等公司已成为全市高新技术产业的生力军。记者获悉,为促进海外人才来深创业,深圳将再建光启、中海信、光明新区、前海等4家大型留学人员创业园。不过,对于大多数“海归”来说,回国创业融资难是他们所面临的一个普遍问题,而相当一批海归企业最终破产也正是因为融资难。
“在国内融资要比国外艰难得多,竞争比预期的要激烈,企业初创期也难以获得政府的扶持,创业的风险很大。”某海归说道。
拟再次提高资助标准
了解到,2000年,市政府就出台了《关于鼓励出国留学人员来深创业的若干规定》,市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作为留学人员来深创业前期费用补贴专项资金,重点解决留学人员创业“开头难”的问题。该办法对海归创业的资助分三个等次,分别是5万、10万和15万元。2007年,市政府修订了这一规定,将补贴额度分别提高到10万元、15万元和30万元,资助范围也由过去只针对高科技企业,扩大到高科技、金融、物流、文化产业以及深圳市其他重点发展领域和产业。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底,深圳已先后对11批、611名留学人员发放前期费用补贴共计6696万元。
在即将实施的《深圳市出国留学人员创业前期费用补贴资金管理办法》中,再次提高海归人员来深创业补贴。记者看到,《办法》规定的创业资助标准的三个等级分别为:一等资助50万元,二等资助25万元,三等资助15万元。对于留学人员企业创新发展环境建设项目的资助标准,每个项目最高可达100万元,如果确需超过这一标准的,需报市政府批准。此外,该《办法》还规定, 一个企业有两名以上留学人员的,还可以团队形式进行申请。
新规扫描
急需特殊专长“海归”申请不受学历限制:《办法》规定,如果持有重要发明专利技术或专有技术来深自主创业或为深圳急需的具有特殊专长的留学人员,可不受学历、经历等条件限制。分两次划拨资助款:获得资助后,市外专局在一年内分两次将资助款拨给申请人所在企业,在第一笔资助款发放6个月后,由区人力资源部门组织对获资助单位的资助款使用情况、企业及项目发展状况进行中期验收和实地考察,验收结果作为第二笔资助款项的发放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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