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大学生创业最新的优惠政策
2017年大学生创业最新的优惠政策
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可以享受哪些优惠政策?为此由学习啦小编为大家分享2017年大学生创业最新的优惠政策,欢迎参阅。
大学生创业贷款条件
贷款申请条件
1、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
2、毕业后6个月以上未就业,并在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了失业登记;
3、在申请此类贷款时,有三点比较重要:第一,贷款申请者必须有固定的住所或营业场所。第二,营业执照及经营许可证,稳定的收入和还本付息的能力;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创业者所投资项目已有一定的自有资金。
具备以上条件的方能向银行申请,申请时需要提供的资料主要包括:婚姻状况证明、个人或家庭收入及财产状况等还款能力证明文件;贷款用途中的相关协议、合同;担保材料,涉及抵押品或质押品的权属凭证和清单,银行认可的评估部门出具的抵(质)押物估价报告。
除了书面材料以外就是要有抵押物。抵押方式较多,可以是动产、不动产抵押,定期存单质押、有价证券质押、流通性较强的动产质押,符合要求的担保人担保。发放额度就根据具体担保方式决定。
贷款期限和金额要求
国家为大学毕业生提供的小额创业贷款是政府贴息贷款,其期限为1~2年,2年之后不再享受财政贴息。创业贷款金额要求一般:最高不超过借款人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流动资金、购置(安装或修理)小型设备(机具)以及特许连锁经营所需资金总额的70%;期限一般为2年,最长不超过3年,其中生产经营性流动资金贷款期限最长为1年;个人创业贷款执行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期限贷款利率,可在规定的幅度范围内上下浮动。
贷款偿还方式
1、贷款期限在一年(含一年)以内的个人创业贷款,实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2、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个人创业贷款,贷款本息偿还方式可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法或等额本金还款法,也可按双方商定的其他方式偿还。具体优待政策可以咨询了解当地政府。
毕业生自主创业可以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⑴ 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支持
①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自筹资金不足的,可向当地指定银行申请一定额度的小额担保贷款(一般不超过5万元);对从事微利项目的,还可获得贴息支持。
②自愿到西部地区及县以下的基层创业的高校毕业生,自筹资金不足时,也可向当地经办银行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对从事微利项目的,可获得50%的贴息支持。
⑵ 免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且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日期在其毕业后2年内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
⑶ 享受培训补贴
离校后登记失业的毕业生,参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举办的创业培训,可享受职业培训补贴。
⑷ 免费创业服务
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可免费获得公共就业服务部门提供的创业指导服务,包括项目开发、方案设计、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内容。
五项政策扶持
自主创业从今年开始,省劳动保障系统全面启动“创业扶持工程”。通过落实5项扶持政策,对不同群体采取不同的扶持方式,鼓励广大劳动者特别是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响应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全民创业号召。
政策扶持。按照国务院及省政府就业再就业政策规定,给予税费减免、小额贷款、培训补贴、社保补贴、岗位补贴和资金补贴,充分发挥政策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效应。
场地扶持。全年在全省建立100个创业园和100个创业一条街,吸纳有创业项目和创业能力,但无资金、无场地的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进园入街,创办、领办小企业或经济实体。创业园区建立定期“孵化”制度,流动式培育小企业。
培训扶持。继续开展“万人创业培训”活动。培训对象从原来的持《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扩大到城镇其他登记人员和进城务工劳动者。结合“培养千名小老板,带动万人再就业”创业培训工程,着力提高他们的创业能力。
服务扶持。开展“开业指导和跟踪服务”活动。通过组建创业咨询专家团,建立项目资源库,指导制订开业方案,提高开业成功率。针对经营中出现的问题,提供咨询和指导;各市建立咨询热线,为创业释疑解惑;为创业者代理劳动保障及享受政策有关事务;支持创业者自发成立联谊会(协会),加强交流与沟通。
维权扶持。成立“举报监督制度”。各市设立投诉电话,及时受理创业投诉反映的问题,认真查处,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帮助解决,确保各项扶持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切实保护创业者及其他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甘肃:自主创业最高可获8万贷款
据初步统计,今年,甘肃省高校毕业生总量为17.5万名,比去年增长了近万人,再创历史新高。为给普通高校生提供更广阔的就业途径,该省近日出台了《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努力实现省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率年底达到80%以上。
《意见》指出,今年该省要继续组织实施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进村社区计划”、“特设教师岗位计划”、“选调优秀大学生计划”。从今年起,中央财政将对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毕业生给予生活补贴和参加社会保险等费用补助,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教师岗位计划”项目规模将进一步扩大。
《意见》指出,建立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的长效工作机制。落实各项税费减免、社会保险补贴、资金扶持等政策,鼓励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招用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招用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高校毕业生达到一定比例的,可按规定享受不超过200万元小额担保贷款的政策扶持。进一步清理影响和制约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各种制度,落实户籍、职称评定、工龄计算等相关政策,为高校毕业生提供档案管理、社会保险关系接续和权益保障等服务。
《意见》指出,要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人才服务于我省“中心带动、两翼齐飞、组团发展、整体推进”的区域发展战略,服务于重点发展行业和重大项目建设。凡是在建或新建的上亿元项目,都要吸纳30名以上相关专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要参照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补贴办法,对坚持为项目建设服务的高校毕业生,在享受工资报酬的基础上,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意见》指出,要加强生产性实训教学安排,确保学生毕业前有充足的顶岗实习经历,时间一般不少于半年。要探索建立顶岗实习合作企业兼职教师补贴和学生工伤保险补贴等制度。要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对有创业意愿的毕业生,应为其提供创业指导服务,落实各项税费减免、场地安排等扶持政策。对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可申请不超过8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联合创业达到一定规模的,可按规定扩大贷款数额,对符合规定的给予财政贴息。
《意见》还对就业服务方面作了相关的规定:要加大对家庭困难毕业生、就业困难毕业生、残疾人毕业生的就业援助力度。在社会管理、公共服务、专业服务、重点产业和重大项目等重点领域,大力开发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优先安置纯农牧户零就业家庭和城镇就业困难家庭普通高校毕业生,并参照公益性岗位补贴办法,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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