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
为鼓励青年人自主创业,国家和地方的利好政策层出不穷,下面由学习啦小编给大家分享关于我国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欢迎参阅。
2017安徽省大学生创业政策
1放宽创业
凡法律法规没有禁止的行业和领域,各类创业主体均可进入,并平等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2放宽注册冠名
依法申办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冠市名不受注册资本限制,冠“安徽”省名由市工商局直接联网申报核准。
3放宽预备期营业执照范围
凡企业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行政审批而咱不能提交审批文件、证件的,工商机关可再改经营范围后标明“筹备”字样,颁发筹备期营业执照。
4大学生创业注册资本“零首付”
毕业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投资设立50万元以下的有限责任公司可“零首付”注册,自公司成立之日起3年内缴足注册资本。
5明确非货币资产注册比例
允许投资人使用知识产权、科技成果等非货币资产作价出资创办中小企业,无形资产出资额最多可达企业注册资本70%。
6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
对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等涉及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7明确创业扶持群体
对毕业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等依法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免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外,对自筹资金不足的,可申请不超过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并按规定给予一定比例贷款贴息。
8创业扶持优惠政策
对非正规就业组织,三年内免于工商登记注册:正常经营12个月以上,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创业者2000元/人一次性补助,属于就业困难人员的给予4000元/人一次性补助;对创业实体吸纳登记失业人员,且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吸纳人数给予1500元/人一次性补助,属于就业困难人员的给予2000元/人一次性补助。
9创业园区优惠政策
对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等依法兴办实体的,除免收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外,还免缴物管费、卫生费等管理性费用,减半缴纳场地费,适当减免水电费,减免部分从减半缴纳的场地费中支付:对自筹资金不足的,可提供小额担保贷款;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以上并依法缴纳社保费的,给予相应期限社保补贴;招用城市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的,给予一次性就业奖励;对3年孵化期满后出园的微利企业,符合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可提供二次小额担保贷款扶持。
10对毕业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在合肥创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对毕业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在合肥创业的免收劳动人事代理等费用,免费享受创业项目、创业培训、信息咨询等联动服务;创业项目符合本市鼓励发展产业领域的,给予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支持。对毕业两年的高校毕业生依法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首次登记注册之日起,一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对毕业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到各级政府和创业园区创建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创办、领办科技企业,3年内免交房租;从事社区服务业和农业创业的,根据吸纳就业人数,给予专项创业补贴。
安徽大学生村官创业 最高可获300万信用贷款
大学生村官创业最高可贷300万
为进一步推动创业创新工作,安徽省近日发布《“创业江淮”行动计划(2015—2017年)》,推动新增注册企业35万个以上,带动就业100万人以上,大学生村官最高可获300万元的信用贷款。
根据《计划》,安徽将每年重点扶持200名大学生村官创业,支持建立10个大学生村官创业实践示范基地,带动4000户农民群众增收致富。符合相关条件的大学生村官创业项目,由青年创业引导资金提供10万元至300万元信用贷款。
此外,安徽还将深度打造创业服务云平台、网站及移动客户端,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运营维护,集中发布各部门创业扶持政策,为创业者提供政策咨询、培训报名、能力测评、项目推介、开业指导、孵化融资对接和在线交流等服务。
安徽新政鼓励返乡民工和大学生村官创业
近日,我省出台《“创业江淮”行动计划(2015—2017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要求全面实施八大工程,计划到2017年,实现新增注册企业35万个以上,带动就业100万人以上。涉及到农村地区,《行动计划》鼓励返乡农民工和大学生村官创业创新,加大返乡农民工创业的信贷支持,每年扶持200名大学生村官创业。
鼓励农民网上创业发展“互联网+”
《行动计划》鼓励农民工发展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从事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村服务业等劳动密集型产业项目。支持农民网上创业,大力发展“互联网+”和农村电子商务。
在符合村镇建设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农村存量非农建设用地优先用于外出务工农民返乡创业。组织创新创业农民与企业、市场和园区对接。落实各项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完善农村金融服务机制,加大对农民工返乡创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建立农民创业创新辅导员队伍,依托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等公共平台,提供创业指导和服务。
《行动计划》的主要任务是进一步改善农村创业环境,引导更多有技术、有资本、会经营、懂管理的农民工返乡创业,带动农村富余劳动力就近转移就业,促进农村三次产业融合发展。
大学生村官创业最高可贷300万
近日,《2015中国大学生村官发展报告》发布,报告指出,截至2014年,全国共有近2万多名大学生村官共创办创业项目近17000个,领办合办合作社4293个,为农民群众提供就业岗位22万多个。可见,肩负着激发农村活力的大学生村官已经成为了农村创业的生力军。
为鼓励大学生村官创业,《行动计划》专门针对大学生村官创业制定了扶持优惠政策,通过政府支持、社会募集等方式筹集专项扶持资金,为大学生村官创业富民提供借贷、融资和补助等支持。符合相关条件的大学生村官创业项目,由青年创业引导资金提供10—300万元信用贷款。
《行动计划》提出,加强针对大学生村官的创业培训和指导服务,鼓励大学生村官领办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从事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村服务业、农村电子商务等产业项目。力争每年重点扶持200名大学生村官创业,支持建立100个大学生村官创业实践示范基地,带动4000户农民群众增收致富。
完善“整贷直发”降低反担保门槛
此外,为破解创业融资难题,《行动计划》将实施融资畅通工程,引导社会资金和金融资本支持创业活动。
2015年至2017年,我省将从省级失业保险调剂金中安排2亿元充实创业贷款担保基金和补充财政贴息。扩大青年创业引导资金试点范围,按照省市合作、风险共担模式新建3—5个青年创业引导资金池,实现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和专业化管理。统筹使用省市两级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及其他产业引导资金,提高其投资小微初创企业比例。
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放大效应,引导风险投资、创业投资、天使投资等社会资金进入本省创业风险投资领域,为创业者提供更为便捷的融资服务。
全面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及财政贴息政策,推广完善 “整贷直发”模式,逐步降低反担保门槛,允许借款人自主选择反担保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