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沈阳结婚彩礼给多少钱合适
2017年沈阳结婚彩礼给多少钱合适
每个地方结婚的习俗都会有所不同,有的地方结婚的时候给的彩礼钱比较多,有的比较少,但是沈阳结婚的时候给多少彩礼钱应该有很多人想要知道吧。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17年沈阳结婚彩礼,希望你们喜欢。
沈阳结婚彩礼给的价位
@靠谱马**
沈阳还好,不会为难女婿。而且,你掏出多少钱给女方家里,之后都是给你们小两口。
@zl**
聘礼这个东西要看双方实际条件的......沈阳市内的话一般老百姓家庭也就是3~5W不等,或者在稍微多点也就这样了,要是你对象家庭比较优越地位比较高的话就不好说了......
农村就多了,一般15~20W,典型的嫁姑娘给儿子娶媳妇......
@兰蔻**
行情大概是8-10万!但是还是看各自情况!最主要的是别因为这个谈崩了~
@张先生的**
我也是北方嫁沈阳!十万彩礼什么都不带!结婚用的所有东西都是婆家准备的
@林太太**
沈阳彩礼一般都不会超过10万,三万五万的也很多
@zhaoyue**
我周围没有给女方家彩礼的,都是各家尽力,出多少钱都是直接给孩子了
@ぅ百毒不**
啥也没有涂个人,房子贷款首付我和老公一起交的,婆婆给了3万其他的啥也没有,条件不好啊,对了给了我一个40克的金镯子,一个20克项链,老公给买个戒指
@航**
看条件吧,我结婚那会老公家就给1万,然后给了20多克的黄金。现在房子装修都给了,我觉得一般条件的给几万就可以了吧,条件不好的给个2,3万也足够了吧。办婚礼,酒席还要花钱,而且屋里家具家电还得一笔钱
@贺鑫宝**
我结婚婆婆公公表面给我三万,公公偷偷的又给我一万,后来都让我老公还回去了,一分没要……哎!其实我也理解我老公,老人攒钱不容易,我婆婆还给我们个房子我们知足了,装修我们俩自己攒钱装的,结婚婚宴和庆典也是我们自己花钱,但是都是按我婆婆意思办的…哎!礼金也都给婆婆了…
沈阳现在的结婚聘礼
现在的家庭基本上都是一个孩子!到了孩子要结婚的时候,父母基本上都会想把礼金稍稍提高点,他们的目的还是为了女儿好,而有时候父母这样做会让男方家认为你们这不是在嫁女儿,而是在卖女儿。尤其是沈阳地区,根据沈阳网报道说,沈阳结婚的礼金在60年间翻了300倍,这让想娶沈阳妹子的男生怎么办哦!不过能被报道出来的都是那些比较夸张的,一般的家庭都是讲结婚的礼金控制在6万左右,所以这样的金额大多数家庭还是能承担的起的。
除了礼金以外还要有一些别的东西,比如香烟、酒、茶叶之类的。这些可是给自己的准岳父的,但如果准岳父不抽烟也不喝酒,那么这两项就不能送,不然人家会觉得你没什么诚意,连自己的准岳父的喜好都不知道。但是,准岳父要是这两项平时都会涉及的,那么,你就要精心准备一下了,不求数量多,但求质量一定要好。另外就是带上三金啦。三金就是金项链、金耳环、金戒指。
说完礼金接下来就是新房了。现在一般都是男方家出房子装修!女方家出家具家电或者出个车!其实不管男女双方出多少,到最后还不都是你们自己的啊!!!
2017年沈阳结婚彩礼价钱
案例1:男方称性格不合悔婚
结果:虽未登记但曾同居,部分返还
康平男青年郑军(化名)一直没找着对象,这成了家中的一大难题。郑军的父母四处托人帮他找对象。一个媒人来到郑家说,邻村有一个女孩长得苗条漂亮,郑家决定立马见见。去年1月16日,郑军与女青年颜丽(化名)见了面,双方感觉都不错,答应处处。
相处一个多月后,双方感觉挺好,遂决定按农村习俗举行订婚仪式。去年2月18日,颜丽在订婚宴上向郑家索要彩礼13万,郑军拿出6.3万给了颜丽。郑军说,这些钱里有5万元彩礼钱,还有1万是给颜丽买金项链等金银首饰的钱,剩余的钱拿来给颜丽购买服装。
万万没有想到,订婚宴吃了没过一个月,郑军就以双方性格不合为由向颜丽提出解除婚约,并要求颜丽返还全部礼金和礼物,颜丽说什么也不同意。郑军一纸诉状将颜丽告到了康平县人民法院,要求颜丽返还各项费用6.6万元。
听说郑军将自己告上法院,颜丽痛哭流涕:“郑军悔婚在先,当初拿的钱是见面礼,不属于彩礼范围。另外,我们交往的过程中,共同花掉了不少,只剩下3万元,我顶多给他返4万元。”
考虑到二人虽没办理登记手续但曾同居,经过法官调解,双方各让一步,颜丽当庭返还郑军5万元,才平息了这场彩礼纠纷。
案例2:俩人拍完婚纱照分手
结果:没登记没同居,彩礼全部返还
张晓强(化名)与任丽(化名)经他人介绍相识,发展成为恋人。2013年4月10日,张家与任家一同在皇姑区的一家酒店吃了订亲饭。张家给了任家4万元彩礼,任家花费2万余元给儿女们购买彩电、电冰箱、洗衣机、吸油烟机、燃气炉灶等家用电器。另外,任家还花费1万余元给张晓强购买了一套西服和一款男式手表。
随后,张晓强和任丽开始准备婚礼,张晓强拿了近4000元拍了婚纱照。然而,就在这个过程中,张晓强和任丽发生了口角,矛盾一直没有得到有效解决。最终,任丽提出了分手。张晓强要求任丽返还彩礼遭拒绝后,来到皇姑区人民法院起诉任丽,要求其返还彩礼。
法院审理认为,张晓强父母基于使双方顺利缔结婚姻关系而给付任丽的钱款确属彩礼性质。张晓强和任丽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且没在一起共同生活,符合法律规定彩礼返还条件,任丽应依法返还4万彩礼。张晓强应将存放在张家的家电和西服、手表等物品返还给任家。对于婚纱照所产生的费用因系双方为筹备婚礼所花费,理应由双方各承担一半。
结婚彩礼钱的具体条文
1. 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情形,一方请求返还彩礼的,不予支持。另外对该条中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的情形,应做限制性的解释。该情形是指给付彩礼的一方婚前举债给付、婚后无经济来源偿还债务的,或者是婚前用家庭财产给付、婚后无固定经济来源、依靠自己的力量无法维持最基本的生活水平。确定“生活困难” 需根据给付彩礼的数额、给付人的生活来源、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目前可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合理确定。
2、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第一款(三)项所规定“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形,但是已经共同生活两年以上、生育子女或者所送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一般不予支持。又分为三种情况:
第一、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两年以上。
第二、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虽不满两年,但生育子女的。
第三、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就司法实践中如何掌握第三种情况作以下几点说明:首先要求“确已”用于共同生活。这就要求接受彩礼的一方,要提供确实充分的证据加以证实,避免依此为借口拒绝返还彩礼;其次女方在“结婚”前购买的嫁妆,双方共同使用,不能视为用于共同生活。因为女方的嫁妆是其“婚前”财产,在双方共同生活期间,男方也有其婚前财产用于共同生活,都不能使用该项规定;另外,共同生活的界定,主要限制在家庭成员因生活、生产需要并实际支出,比如男女一方或双方患病花费、共同经营投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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